徐玉华强烈投诉:李承一审判决书里关于李承存在过取保候审的部分及案件其他质疑
案件证明人 及 投诉人信息:
徐玉华,女证明及投诉 如下:
本人徐玉华,是李承的妈妈。李承在2020年8月25日,与邻居302张伟产生一起肢体接触案件,之后莫名其妙上升到刑事案件。李承于2020年12月12日被金钟街派出所拘留了几个小时。 后于2021年8月4日中午,被金钟街派出所的民警岳沫池要求调查一下案件情况为由,哄骗到金钟街派出所后,就不让李承出来,当即限制了人身自由。
于2021年8月4日下午时分,我和李承爸爸(李文昌)一同在金钟街派出所的时候。岳沫池告知我们:李承被正式拘留,将被关押于东丽区看守所。
于2021年8月5日,派出所给李承到东丽区医院做的体检。于2021年8月6日下午,从东丽区医院拿完体检报告后,直接开车把李承送去东丽区看守所。(2021年8月6日17点多到达)。 直至2021年11月16日中午,才从东丽区看守所里被释放。 整个是100天的关押时间!
而李承的一审判决书里,却写:李承在2021年8月4日就被东丽区分局取保候审了,2021年8月18日才被正式逮捕。
请问:这个不曾发生过的事情,是怎么写上一审判决书里的?李承一个大活人,在没在东丽区看守所?看守所不知道吗?没有记录吗?
看守所里,一个人什么时候在?什么时候出来的?没有记录吗?
而且,我是2021年8月5日,聘请的李承案件的代理律师:孟蕊!(天津市河东区慧萃嘉怡律师事务所)
孟蕊律师,于2021年8月7日,第一次去东丽区看守所去看的李承!与李承交谈了一下。这个孟蕊律师也能证明!
如果判决书里,前几行的叙述就有如此夸张的错误。我们会想:关于张伟所谓肋骨伤情的事实,是否也是虚假的?毕竟此案里,并没有李承真实打人、故意主动伤害人的这样的行为记录。只是单纯的控制寻衅滋事的张伟。此案是以伤定罪,并非是以行为定罪。而张伟案发当晚既没有表述肋骨的不适,也没有民警方面的实际影像记录伤情。而且张伟是直接回的家,并未直接去的医院。这里的争议点很大!至今,张伟看肋骨伤情的医疗凭据,我们没有看到!如果派出所、张伟和司法鉴定所私下有猫腻,单出一个伤情报告,也是有可能的!(这是此案第一个第三方)
此案第二个第三方,是安定医院的司法精神鉴定。说:李承在案发时候是精神分裂。请问:鉴定的医生,当天在场吗?凭什么说李承是精神分裂?这个精神鉴定,说白了就是纯粹的推理,而非实证。用此鉴定来加固给李承往有罪方向去推动。请问:谁敢保障,案发当晚张伟不是寻衅滋事者?就这么的排除张伟恶性袭击李承的可能?凭什么如此的坚定排除张伟的行凶滋事呢?这样公平吗?公正吗?
精神鉴定出来后,民警岳沫池威逼我们签字并认可。我们坚决不签字,然后岳沫池不按规则给我们精神鉴定的复本。掩盖我们的合法异议权。最后我们在规定时间内,不知道有异议渠道。没有向指定的渠道方式提出!就等于默许了这个精神鉴定!都是岳沫池搞的鬼!从这个民警办案出来的材料,都应该去大力的复查和深究!因为民警岳沫池表现出来的太多的东西,都是不正规不正派的!有意往给李承定罪方向去推进的!根本不公平不公正!
此案里,根本没有李承怎么主动发起的 或 李承怎么打人的那些恶劣行为的记录。只是两个案件之外的所谓鉴定的东西,左右了案件的性质和走向。一个是张伟肋骨伤情的司法鉴定报告(说是李承打的)。
一个是安定医院精神司法鉴定,说李承案发时候是精神分裂。
因为在案件之内,因为楼道里没有摄像头,属于争议案件。就用案件之外的因素,强行去解释案件。给李承定罪,积极去寻找和创造条件!
但是,张伟肋骨的伤情报告,对应的却是张伟案发当晚,有李承和李承的爸爸(李文昌)亲自在场见证张伟没有说一点李承打他肋骨或张伟自己表示或表现肋骨不适的情况。而且金钟街派出所当晚摆出一个“漏洞“,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即:没有给张伟和李承,录笔录!也没有针对张伟肋骨伤情的相关记录的视频证明,而且张伟当晚是直接回家,并未直接去的医院!肋骨伤情,难道就没有一点他回家自行做的,为之后陷害李承而准备的可能吗?
而安定医院精神鉴定的结果出来后,为何民警岳沫池有意的、倾向性的逼迫我和李承,赶紧签字认可?然后又故意违规的不给我们鉴定报告的复本?这难道不是民警的猫腻和对李承的算计和陷害吗?
从民警表现的这份明显有意的不公正倾向行为,也可以知道:当时民警是如何单方面的捏造案件的过程,给到津实伤情司法鉴定机构,说李承怎么怎么打了张伟。把张伟存在疑点的肋骨伤情,更好的促成是李承确实所为的。民警肯定在这里,使劲了!夸大、做伪证了,陷害李承了!
此案还有一个重要的参考:李承知道因为所在3楼的楼道里没有摄像头,案件情况存在争议。所以,李承因为在案件里是问心无愧的。李承就在2021年1月开始,就主动的、积极的、率先的发重誓!以证自己在案件里的清白!并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里,实际发出了多次他的重誓内容!且多次告知派出所,让张伟夫妻也能如此发重誓!但是,至今张伟夫妻不敢发重誓,对发誓是躲避的状态。此点可知,谁是案件里的正?谁是案件里的邪?谁是无愧于心的?谁是弄虚作假的?
此致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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