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给河西区法院对于本人精神问题的最后一次提醒

 案件原告:李承,男,汉族

提醒内容:

本人李承,因为之前在涉及东丽区公检法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里,受冤被拘留、关押,故此花费3万元聘请律师,旨为我伸冤辩护,但是聘请的这个律师(孟蕊)性质不良,职业道德低劣,甚至勾结案件对方反对本人进行陷害、算计,最终不仅落实了冤案,还因这律师替案件对方成功敲诈我家5万元(这个5万元,至今毫无法律依据)。

 

因为蒙冤、被坑太深,投诉于河东区司法局。河东司法局给出的答复,浮皮潦草,软弱无力。本人不满意!故又去河东区政府,进行复议。得到的答复,我依然不满!遂现向河西区法院,正式提起行政诉讼。我维权的决心明确!

 

近日惊闻:河西区法院方面,质疑本人的精神问题,及诉讼权力资格问题。本人就于231221日下午,亲赴河西区法院的313法庭,与王欣法官及助理见面,且提交了2页(共6点的反驳质疑的论述)、一张彩笔写的~本人八字真言:灵魂自尊,因果无愧(给各方的心地提一个醒)。

 

当天下午,我拿着王欣法官给我的被告(两个单位)的答辩材料,回家了。回家后,本人很是郁闷,欲哭无泪。感叹:我李承,长年坚守素食、信因果、重良知。书写过3000多篇文章,皆是劝人向善、积德、良正,提升灵魂、修正因果。最终,却落一个现有刑事案底,且被认定为精神病的下场。这所经所历,如同“好人不长命”的悲凉!

对于此等遭遇和质疑,我只能说一句话:“人生是一场灵魂与因果的考试,各自写各自的卷子。”

我在此明确表示:本人李承不仅在刑事案件是被冤的,从那案件里衍生出的精神鉴定也是不符事实的错误与荒谬。

 

如若河西区法院,执意要驳回本人合情合理的行政起诉。

那么,河西区法院就犯了罔顾事实的谬误!可谓:重鉴定,轻事实。重仪轨,轻本质。重权威,轻贤良。身在法律,反而丢了道德。固步自封,漠视因果。偏听偏见,舍本逐末,耽误正事!荒废了求真、求实的明理、监察的大事!还望河西法院莫听安定医院及其鉴定所的一家之言,明辨是非,注重事实,三思而行,谨慎研判李承的起诉。

此致:天津市河西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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