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涉嫌对本方雇主当事人的犯罪行为(如:诈骗),不能成为法外之身、也绝非民事纠纷这么简单
律师涉嫌对本方雇主当事人的犯罪行为(如:诈骗),不能成为法外之身、也绝非民事纠纷这么简单 作者:李承,天津人 前言:律师作为法制体系里重要的一部分,已经深切的关乎着人们的人生、财产、家庭、名誉等。但是,律师范围里鱼龙混杂,什么品性的人都有。有的兢兢业业、全身心为雇主谋利益。有的则是拿着雇主的钱,反而更加算计陷害雇主,甚至对雇主施行了欺诈、诈骗等犯罪行为。当事人如果去法院或公安机关报案、 刑事自诉 ,往往被认为涉事律师,只是涉及民事的纠纷而已,进行大题小作的谬误。律师的这个职业身份,俨然成了脱罪的护身符。实际上有的律师的行为,已经绝不是民事纠纷这么简单了。律师犯罪,与其他公民一样,也需进行刑事犯罪的审查! 案例: 案由: 诈骗罪 上诉请求: 1.撤销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5日作出的 (2025)津0102刑初131号 刑事不予受理裁定书。 2.请二审法院,责令一审法院对李承诉孟蕊诈骗一案,重视关注、正式立案、调查、审理,彰显法制社会的司法尊严。 事实与理由: 1感谢 河东区法院 起码给了本人一份刑事裁定书,和本人在此指出河东区法院立案方面的一些不规范问题: 自诉人李承,从2022年4月起,在刑事致冤后重新振作,决定开始刑事申诉、相关的维权控告之路。至今从未停歇过。 伸冤过程里,产生了大量的投诉、信访、申诉、诉讼等事务,亲历了现在我国(尤其天津)的法制体系现状、局面。基本上,每个事务中本人都发现了不足、缺陷问题,我都尽可能的指出,甚至严厉批判。到今天,本人已经接触过56个单位,写有对应不同事项的材料100多份,总字数达几百万字之多。李承的刑事冤案(受冤故事)能拍成一部发人深省的电影或改编成一本经典案件小说。其中,向国家信访局提出重要针对性提案7、8项,都是现在法制体系里的尴尬、顽疾、未解决的纠结问题。本人李承,长年坚守素食、研究宗教、玄学、灵性方面多年。很容易看出法律领域各种弊端、不足,这些问题其实都是因法律工作者们,长期缺乏对因果的敬畏、太机械肤浅、庸俗媚俗等心智腐朽或堕落导致的。 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司法鉴定、律师、看守所等,都已出现明显问题和弊劣。逐渐走向法制宗旨的舍本逐末、背道而驰。敷衍了事,马虎懈怠,程序在上、而良知在下。 忽视因果,避重就轻,人情世故,瞻前顾后,固步自封,忘却使命。 其实,对于此刑事自诉案的起诉,本人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