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精神类医院的案由,都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 精神类医院 的案由,都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李承,天津人,宗教学者,灵性作家 前言: 精神类医院,虽然也属于医院的一种。但是,它却具有独特性,从属性上与那种实体病类医院,还是有较大区别的。实体病医院,有明确的影像诊断依据或化验单据解析,可以直观的做参考及证明。而精神类医院,就不同了,情况会复杂的多,具有隐蔽性,不够直观,因此就容易滋生出一些违规、违法的行为出来(特指医院诊疗、收治方面)。比如:一个没有病的人,被误诊或非法的强行进行收治住院后,会遭到诸如~捆绑(限制自由和人格);无监督下的滥用烈性药物(摧残他人身心、内脏、意志);住院期间的威胁恐吓等精神施压手段;甚至强行灌药、殴打、体罚等犯法行径。本来是治病的医院,反而变成了伤害他人身心的魔窟。(治病,成了致病。本来没病,变成小病。小病的人,折磨成大病。大病的人,没有得到有效的、良性的医治、调养,却变成了永远无法出院的严重程度。)以病养医,以药养医。治病与盼病之间的医院特有的“千古矛盾”,在精神类医院里面尤为明显、突出。)实体病医院,安排他人住院,有单可查,有像可依。(化验、检查单据,清晰可见,一目了然,争议极少)。而且,实体病医院住院的记录,不影响一个人的名誉、档案之类的。可是,精神类医院则不同,在精神专科医院住院过,如同一个人犯过刑事案底一样,是有污名记录的。(这是实体病医院,不可能涉及出的)。所以,一个人会在精神类医院,遭遇在实体病医院里不会发生的、特有于专属精神类医院才会产生的伤痛和打击,甚至人生所谓“案底记录”。这样看来,精神类医院对他人的收治,必须慎之又慎,绝不能太过随意或不规范!得知精神类医院的特殊性,有的人因此会注意预防此类纠纷。如果,您是已经遭遇到了精神类医院的非法收治,形成了所谓的住院污名记录。那么,只能尽可能后续维权解决,最大限度的挽回自己的各项损失和人生档案的被污名化。进而打击、遏制这类精神类医院相关的医疗违规、违法行为。(遭遇到侵害后,逆来顺受是不可取的;纵容邪恶,也是罪恶。变相成了滋养恶的帮凶。) 1 以下推荐几个法院起诉精神类医院的相关诉讼案由: 首先,要知道现在被医院侵害后,维权的途径,法院是最有效的方式,且具有法律效力。其他的途径,可能会存在“和稀泥”的情况(猫腻的可能比较大,且无强制力)。 其次,对精神类医院的起诉,现在多是以民事诉讼为基本属性,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