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在案内犯的几个失误、错误(含:自首内容)

 申诉人:

姓名:李承;性别:男 ;民族: 汉族

本人自首内容在:本材料的第6页的~本人错误2

(依照法律,需判处本人3年刑期。)

 

前言:

虽然本人在案内存在一些失误、错误,但是并不妨碍本人的刑事申诉,因为此案确实是一起冤案。案件的主体实情,就是张伟对我突然发起寻衅滋事,并殴打本人。之后,派出所民警办案违规失职,啥也不记录,留下争议与悬疑。张伟回家后,为了对我进行刑事陷害,自行做一个轻伤。再与其妻韩富亭共谋虚假口供,贴附在张伟自做的轻伤。给外人一种李承把张伟打成肋骨骨折的虚假案件情况。之后,又出现我妈妈徐玉华看我被带到派出所里,怕我在里面被民警刑讯逼供虐待欺负,就违心说本人2004年的事情。然后,又引出精神鉴定的岔路。之后案子将错就错,我竟然被鉴定为精神分裂。之后,被关押在东丽区看守所100天。过程里,我家请的孟蕊律师,还是个不良律师。勾结案件对方张伟,对我进行算计陷害蛊惑。我在看守所的低劣恶劣条件下,身心意志逐渐衰弱,最终被孟蕊律师所骗。上当签写认罪认罚,和成功敲诈我5万元,让打我的张伟,能为我出谅解书。别让我进监狱,能得到一个缓刑。从看守所出来后,看到一审判决里的胡说八道,对案件实情的歪曲,我当时心灰意冷。没有去上诉。但是,从20224月开始,我身心逐渐恢复后,深感冤屈巨大!随即开始进行申诉之路,直到现在202312月,在这期间内一直申诉未停!直至现在,申诉到了检察院。在这个申诉之路过程里,我逐渐法理成熟,内心沉淀。

看到自己的不足与问题,诚意把关于我李承的案件实情,毫无保留的真实说出。对得起天、地、良心、司法、因果之业!

 

本人错误1(关于本人颈部伤情):

2020825日晚21点多,本人从自家房门出来,时逢往昔有过怨结的邻居302张伟,正好也遛完狗上楼回来。张伟看到本人当时没有任何身心准备(只穿小裤衩和凉拖鞋),他就趁此机会,拿起脏毛巾跑到我家门前,对本人进行抽打。

当时,我被此突袭情景惊吓到了。当时,本人下意识的打了张伟嘴部一下,然后往外推他(怕张伟打我的过程里,我家房门碰至关闭,本人则无法回家。)。推他约1米左右顺势将其扑倒(以制止他的寻衅滋事行为)。刚扑倒他后,张伟就用他的右拳重击本人颈部左侧。我感到很疼,就咬了他打我的手腕一下,被咬手腕后,他的手腕一缩。他打我的行为停顿的刹那,我就趁机双手握住张伟的双手手腕。控制住了寻衅滋事并殴打我的张伟。当时我的姿势,就是我的胸部与他的胸部均匀平贴着,我的双膝撑着地面。双手握着张伟双手手腕。这个僵持的姿势,就保持到警察到来。上面的案情描述里,出现一个张伟打本人颈部的问题。事后,本人对于颈部的伤情,并没有提起应有的重视。加之,案内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在案件初期对本人不关心、不询问、不指导。案发当晚,坐班的民警岳沫池,对本人只是进行羞辱、偏见的嘲讽,一点不问及案件本身的情况。也使得本人对于颈部的伤情,当时注意力偏移,当晚没有提到。(生生的被民警岳沫池对我的闲话闲聊,打岔过去了。)826日凌晨,民警送我们回家后,我整个人无法入睡,“天旋地转的”。因为当时21点多,本人都快要睡觉了。哪曾想,张伟这个时候,对我发起突然袭击,我又控制张伟僵持这么长时间。人又呆到凌晨才回家,人的状态能好的了吗?心脏也不舒服。转天早上洗澡时候,还发现本人的左肩部与左胸部之间,还淤青了(此情况,我父李文昌当时也看到了)。其实,也是被张伟当时拳击的。只是问题不大,我在哪个材料里,几乎也没提。但是,张伟重击我颈部的事情,是真的事实!实话说,我的颈部伤情是在831日晚上,变得明显的。当时,我怎么感觉吃饭、喝水时候,嗓子有点疼呢?我惊觉:坏了。张伟打我颈部的事情,当时在警察到场时候和派出所当晚,我都没说。而且,民警岳沫池也违规办案,不给我和张伟记录笔录,也不开任何设备记录影音口供、当时情况。啥也没有!当时,我就是想~算我倒霉!当时,我没说怎么办呢?我就认为:颈部被打了一拳。也没流血、也没破!估计过些日子就好了!(当时,正是疫情严重时期,医院很危险。而且,本人没有社保,只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住院才给报销。金额不够,都属于自费。我也嫌麻烦。就打算不看了,选择~认倒霉的自愈。)结果,从案发到现今,已经3年多了,我的颈部左侧依然疼痛!本人对于颈部伤情,是在20228月才去天津总医院就诊,并花费720元照的颈部核磁。医生说:2年前的伤情,现在才来看?早就晚了!我说:是啊,但是还疼啊!沙沙的疼!医生说:你知道吗?颈部是人最脆弱的地方,连按摩都不能按,何况被打呢?你糊涂啊!被打后,为何不看病呢?自己忍着,干什么呢?结果,照完核磁后。报告结果,并未发现伤情情况。医生最后说:不论是CT,还是核磁。都属于普通影像。你伤的,可能是神经线或淋巴什么的。极为细微,即使核磁也无法清楚看到。而且,这类伤情最多半个月,就会被人体的修复功能,从外面包裹起来。但是,里面的本质可能并没有痊愈。就现在总医院这台机器,看不了这么细。(从中可见:张伟专打人脖子,此人多么阴险。打完别人,还有脸要钱,以谅解书为要挟,讹诈被打者李承5万元。公、检、法~失查,把张伟定为受害者后就是这局面。)

当天晚上21点多,本人为何要从自家房门出来?这也是关键问题。那天我想在靠近我家门一侧的楼道窗户台上的一本佛教书《佛教常识答问》上面贴两个贴纸。一个贴纸写:灵魂,一个贴纸写:因果业。有人会问:楼道窗台上,为何放一本佛教书呢?因为,从201910月底开始,我与邻居302张伟,就因张伟在楼道里抽烟的问题,产生了矛盾。随后,我举报其收养一只流浪狗后,并未正式进行防疫。张伟就听民警的话,花钱进行了防疫。给狗弄完防疫、上户口后,张伟夫妻俩人因为给狗花钱了,就气愤的站在我家门前,进行长时间的高声大骂!我报警后,金钟街派出所李姓民警到场劝退张伟夫妻的恶行。随后,我与张伟又因他在楼道里私放垃圾桶产生矛盾。他向物业说谎,污蔑本人。总而言之,张伟与我,积怨很深。张伟夫妻,说谎成性,品性不良,亟待教化。在结怨过程里,张伟报过假警。用木条砍过我家房门。大冬天的,把楼道里的窗户,都敞开。尾随跟踪我,对我进行非法拍摄~等病态行为。这本佛教书,就是20191219日,张伟报假警那天,我被诬陷,从金钟街派出所回家后,我放在楼道窗台上的,以此提醒品性败坏的张伟,修正自己的劣心、恶行。2020825日晚18点,我在家里闻到一股烟味,打开自家房门后,发现张伟家正开着门。我就认为张伟还不改抽烟的毛病,就身子没出自家房门,朝着楼道里说了几句。我说完后,觉得只放一本佛教书,不足以震撼到张伟的心。就突发奇想,打算在佛教书上贴两个重要词语的贴纸,如果哪天张伟看到这两个贴纸,自然扪心自问,产生自愧。这两个纸贴,就是上面提到的:灵魂,因果业。这两个词语贴。就是在82521点多,我认为楼道里不可能有人的预计下。我刚出门,准备拿着贴纸要贴在佛教书的时候,张伟也回家了。看到我身上只穿小裤衩,毫无防备。他就趁机拿着脏毛巾,跑过来抽打我!并在我反抗、制止他寻衅滋事的过程里,张伟重击本人颈部左侧。我在此案里,第一个大失误,就是没有及时对颈部被打的问题,及时就医,取证张伟的行凶。

 

本人错误2(本人在案内口供存在瑕疵问题):

本人在案件口供里,存在瑕疵部分。本人在最初的案件的笔录里,说:张伟拿着脏毛巾跑到我家门前,对刚从家门出来的我进行抽打。这个事情,确是真的。但是,本人随后就说张伟抽打我后,对着本人的左肩部打了一拳。案发时候,张伟确实拳击本人的左肩部(转天早上肩部有淤青)。但是,并不是抽打我的时候打的本人左肩部。而是我当时被张伟寻衅滋事后受惊,扑倒张伟之后,张伟拳击了本人的肩部和颈部。然后最初笔录里,我说:张伟打完肩部之后,又打了我的颈部。其实,颈部确实被张伟打了。但是,也是在我扑倒张伟后,张伟拳击的。本人在最初的笔录里说:本人右膝部红肿是被张伟踢的,其实这个红肿是本人控制寻衅滋事的张伟时候,膝盖撑着地面导致的。本人口供瑕疵部分,就是这些。而对方张伟夫妻的口供,说案发时候本人用肘部猛砸张伟的肋部,就是无稽之谈,不存在的事情。事后,本人让张伟夫妻就他们案内的口供进行发誓,他们至今也不敢。应该说,案件的双方在案内都有口供的问题。而案内本人李承,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看守所100天,赔偿张伟5万元(里面有孟蕊律师的诡计欺诈原因),被法院判为故意伤害罪。而发起寻衅滋事并重击本人颈部的张伟,则一点责任没有负,一点处罚没有受。行凶打人的人,不仅没有受到任何的责罚,最终还拿到“5万元的奖励”。这究竟是谁之过?

一审判决后,虽然我得到了不公正的冤案结果。但是,我身为宗教学者、灵性作家。对于本人在案内的那几处口供瑕疵,一直惴惴不安。一个人犯过什么错,说过什么谎,一辈子都记着。尤其是对于正人君子本性的人来说。我在20224月的时候,就给东丽区检察院打过电话。说过本人口供瑕疵的问题。检察院,当时没有对此事重视。经过这个事情后,我是那么深感内心无愧的珍贵,是人生的巨大资本之一。

虽然,本人的口供瑕疵,并没有给张伟起到什么处罚之类的影响。而是被荒谬错误的精神鉴定给掩盖了,不管我说什么,东丽区检察官王兴兰和东丽区法院,也不去考虑了。肤浅的听信安定医院鉴定所的所谓推理结论。既然我来到了检察院进行申诉,我敬重检察院。所以,我正式把本人在案内口供瑕疵、情节顺序颠倒部分~进行坦白(不辱自之灵魂、因果)。

 

本人错误3(我在东丽区看守所103监室的问题):

在东丽区看守所的103监室里,面对不良的管教管理,和明目张胆的牢头狱霸现状,我选择了委曲求全,放任服从。作为当时年龄在37岁的本人,算监室内的中流砥柱的年龄。理应起到教化、扶正的作用,但是本人的故意伤害罪的冤情尚且处于不明不白的状态,如果再挺身而出,誓死捍卫公正良知,与那些牢头狱霸抗争,鱼死网破,再生事端,我就更说不清了。其实,本人刚到103监室,就发现了这个地方的不对劲。我也及时提出了,但是转天被赵凌宇管教,对我进行了镇压和殴打。赵凌宇当着全监室的在押人员的面,殴打本人之后,高声宣扬看守所就是弱肉强食的地方。并继续维护牢头狱霸在103监室的那些封建帝制。在不良管教民警(陈雪强、赵凌宇)的袒护下,103监室里混乱、失控的局面,更是肆无忌惮。我在东丽区看守所遭遇的那些情况,我在刑事申诉材料里,单独用20页已写了具体的详情。作为多年来,饱读圣贤书的我,那时惜命了。怕这怕那,没有挺身而出,捍卫良知与公德。愧了良心,萎了因果。事后陷入深深的自责,得不偿失。劣质的民警管教、牢头狱霸,也算人生的魔考。我没有通过这个考试,屈从了罪恶和错误。此是我人生里记大过的阶段。我当时没有对邪恶,进行誓死抗争!

 

本人错误4(本人不应该上当,去认罪认罚):

就是在案内本人冤屈的情况下,虽然本人抗争了2个多月(在看守所里),最终还是受到各种压力、煎熬、欺诈、蛊惑,违心的签写了认罪认罚书,并给对方张伟5万元,让那个寻衅滋事的张伟给我出谅解书。其实,这个错误,与本人的错误3提到的东丽区看守所问题,也有直接连带关系。毕竟认罪认罚书,并不是本人自己在家里,在不受任何环境、人的干扰、影响情况签写的。李承的故意伤害罪,在尚未定罪的情况下,就把李承关押在东丽区看守所103监室,受到低劣、恶劣的折磨、煎熬,把李承的身心意志都消磨透了,再诱之以认罪认罚,对于案件的审理来说,极不公平!审理、评判案件,要的就是公平、公正。如果给当事人的司法环境,是恶劣的、低劣的,把当事人的身心搞垮,再去审理。那样,只能得出扭曲、畸形的错误结果。而且过程里,又有本人的律师孟蕊奸邪不良的暗中勾结张伟夫妻,联合他们对本人算计、蛊惑,孟蕊律师使用各种话术、伎俩,用私设大刑期恐吓本人。最终本人上当受骗,签写认罪认罚。并孟蕊律师协助张伟,成功敲诈我家5万元,名为出谅解书的费用。本人签完认罪后,东丽区检察院的王兴兰检察官,见我往有罪的圈子里跳了!随即给我出具起诉书和量刑。之后,孟蕊律师再运用各种话术、手段,欺骗在看守所之外的本人父母赶紧赔偿张伟5万元。说只要出了5万元,李承就能从看守所里出来。结果,出完钱,孟蕊律师则改口,说:还要等开庭呢。我父母意识到上当被骗了,也晚了。没办法,只能等着。快开庭了,孟蕊律师和她的助理杨晨,去东丽区看守所来会见我。两个人一起对我施压,说:“你既然签写认罪了,家里也出了5万元。那么,在庭审时候,千万别自己辩护任何的东西。都是点头、答应即可。一旦自行辩护,5万元就白花了!还要继续关押进监狱里。”我一听就害怕了,就答应了。结果,一审判决书里,写:李承对庭审过程并无异议。(但是,这些情况是案件的实情吗?)孟蕊律师从始至终0辩护!(孟蕊不仅不为李承进行辩护,而且还设计阻止李承自己为自己去辩护,为了就是帮案件对方张伟掩盖案件的那份实际情况。把冤案做实了!让冤案瞒天过海,把公平公正蒙在鼓里。)(事后,孟蕊律师对我父李文昌说:之所以不给李承好好打官司、去积极辩护,是受到张伟威胁、威逼所致。)

因为当时本人,不懂这些案件和法律对应步骤背后的意涵是什么?所以,当时依然蒙在鼓里。我发觉自己被蒙骗,都是事后的事了。遂向:河东区司法局、天津律协、河东区法院、天津市二中院、河西区法院、税务局投诉、起诉这个不良律师~孟蕊!虽然,本人的认罪认罚和出5万元让恶人张伟为我出谅解书。有派出所方面初期阴险定性、分局法制的不明察、检察院的不明察、看守所的低劣恶劣、不良律师的欺骗恐吓的问题。但是,依然暴露了本人对良知未能彻底坚守的问题,没能做到舍生取义。对个人身家顾虑太多,委曲求全,屈从奸邪与错误。其实,纵容邪恶,也是罪恶。此认罪认罚,也属于李承~此生里需记大过之事!(没能坚定正确的是非)

 

本人错误5(没能对案件初期派出所的违规进行有效措施):

本人的冤案,最根本是张伟对本人的寻衅滋事、殴打和张伟妻子韩富亭的事后虚假口供所引起。其次的因素,就是金钟街派出所民警岳沫池、陈哲接案、办案时候违规、不公、不正造成的。当初面对这些情况,本人并未坐以待毙,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上,陆续投诉了许多工单。都被东丽区分局的督审,敷衍应对。只是轻浮的回复我:听办案单位的。(至今,包括一审判决前和判决后,本人在公安民生平台,一共提交了99个质问工单。数量之多,可见本人冤重。)但是,本人只是停留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东丽区分局的督审支队:形同虚设,没有实际用处,甚至可以说腐败不堪,堕落懈怠。对违规的不良民警,倾向于纵容、不管。本人没有对派出所的错误,进行更实际、有效的应对。比如:行政起诉 或 找到市公安局那边,进行力度更大的投诉。

 

本人错误6(往昔对法律、案件经验知识积累不足):

在这个案件里,本人是当事人,本人是被寻衅滋事者、被殴打者,被侵犯后本人合理进行控制制止。并无恶性行为。(这一点,本人也发过重誓,以证清白。而张伟夫妻则不敢发誓)

本人在案内被张伟用污浊的毛巾抽打、肩部被打得淤青、颈部左侧的伤情至今3年来依然未愈、只有睡觉时候不疼,除睡觉之外时刻都在隐隐作痛。案件内我本是受害者、吃亏者。且没有真实犯罪。所以,案件的前中期,本人都没有太重视,警惕性不高。到了后期,把我进行拘留并关押进看守所。这时我才知道:张伟的阴谋。张伟就是利用警察到场时候,拍到我控制张伟的镜头,我与之有身体接触,张伟事后回家后以此,进行借题发挥、添油加醋。其对身体最不干扰日常生活的部位~肋部,进行自做轻伤,并去医院看病,做司法鉴定。对本人进行刑事陷害和后续的讹诈。张伟把自己从行凶者,转变成受害者。待我身陷囹圄之时,方知本人平时学习法律知识、案件经验不够,导致案内疲于招架,节节败退,意志不坚,上当受骗,落实冤屈,后知后觉。

 

此致

天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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