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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天津市东丽区检察官盛斌

  投诉:天津市东丽区检察官盛斌   一,    投诉人: 姓名:李承;性别:男   二,被投诉人: 盛斌: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男), 是李承走完法院再审程序后,接手受理李承刑事申诉的检察官。   三,    投诉对应事项: 盛斌 ,作为本人李承到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进行刑事申诉的受案检察官,待人接物虽然和蔼可亲,但对于案内实际存在的疑点和民警办案违规错误的问题,并没有严明、公正的去调查、去深究!对于李承大篇幅诉说的被孟蕊律师欺诈欺骗,和 检察官王兴兰 逼迫、东丽区看守所生存条件恶劣等导致李承签写认罪书,本人现今要推翻, 盛斌 置之不理! 并产生刑申驳回书: 津丽检刑申通 [2024] 1 号   四, 本人的投诉诉求: 请 最高检 ,根据天津市李承的刑事案件具体的被算计、陷害、耽误的扭曲情况,责令相关的法院对李承的案件进行重新开庭审理,还李承一个公平公正的应诉权益!和检察院、法院, 认真对待、审理 的 至今缺乏 的研判案情的程序。(之前因王兴兰胁迫 + 孟蕊律师欺诈而产生本人签认罪,因此法院就不好好审理了。)   五, 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1 ,首先看看李承与张伟这起刑事案件的真实情况(冤!): 投诉人(本人李承)在 2020 年 8 月 25 日 21 点 30 分左右,从自家房门刚出来,身心无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且因夏天身上衣着很少(只穿小裤衩和凉拖鞋),楼道里没有任何监控摄像头,本人当时一个人独居的情况下,被本人邻居,家住 302 的张伟遛狗刚上楼回家(此前有怨结),他发现这几个都对我不利的时机,趁机拿起脏毛巾跑到我家门口,对本人李承进行抽打!我当时对张伟突然的袭击,而受到惊吓!我本能的下意识的打了他嘴一下(我的右拳打到张伟的嘴唇左侧,力度并不大),然后就往外推他(之所以往外推他,是怕过程中我家的门被带关,我身上又没带钥匙,我就回不了家了。)并将其扑倒,以能及时制止张伟接下来的行凶行为。(当时我是懵的状态,我被袭击的时候一点身心准备都没有,而且我当时身上穿的极少,家里就我一个人,楼道里也没有监控,我当时处于严重的劣势状态,所以我本能的急于将其制止住,如果不及时控制他,我身体上哪个部...

投诉:不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兰芳法官

  不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兰芳法官,对( 2024 )津 0102 行初 152 号一案审理过程里的不作为,不办正事,敷衍懈怠。 疑似勾结天津津实司法鉴定所,包庇该鉴定所的违法、虚假不实鉴定的行为。   建议撤销:兰芳法官的法官资格。   此案是 2024 年 9 月 14 日开庭的,时过已经 2 个月,此法官故意磨磨蹭蹭,耗时间。 我致电询问进度。她就装模作样的,驳回本人的在案内的调取证据的诉求。然后,我不服而提出异议,然后她也给驳回了。 现在,兰芳法官又对关于案内张伟的伤情看病实际票据,也不打算调取和调查了! 等于是案内所有关键的问题,她都无视了!懒得去管。啥正事也不干! 包庇纵容有问题的不良司法鉴定所(天津津实司法鉴定所)。   套路:就等快到审限了,再给我出一个驳回,了事!兰芳在法官的位置上,浑水摸鱼,滥竽充数!属于法官里的腐败分子。   强烈要求:撤销其法官资格!

天津李承的刑事案件,还能待最高法进行申诉吗?(2023年8月,最高法受到材料后,疑似有猫腻行为)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您们好:   本人李承,是天津市河北区人,在 2021 年 11 月 16 日,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判决一个刑事冤案。(案内,我被不良律师算计陷害了。本人及家人被欺诈,而签写了认罪书。最终形成冤案。)( 2021 )津 0110 刑初 721 号 【初审判决时间: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原审法院的再审驳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的( 2022 )津 0110 刑申 2 号【驳回时间: 2023 年 1 月 18 日】   中级法院的再审驳回: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 2023 )津 03 刑申 6 号【驳回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天津高院再审驳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 2023 )津刑申 59 号 【驳回时间: 2023 年 7 月 4 日】   然后,本人其实在 2023 年 8 月 27 日,花了 80 多元(含打印费、邮寄费),向最高人民法院, EMS 邮寄了刑事申诉书及相关材料!内有 90 多页!但是,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短信告知本人,邮寄材料里没有刑事申诉书。我对此很纳闷,我不仅放了申诉书,而且是三份! EMS 的重量显示是 451 克可以证明内里的材料很多。我至今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是 EMS 信件被人拆开?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庭有内鬼,不愿受理本人申诉而谎称虚假情况?   因为是冤案,我依然想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还能申诉吗?

波尔代热斯现象(科学家已承认超自然现象确实客观存在)

  波尔代热斯现象(科学家已承认超自然现象确实客观存在)   波尔代热斯现象俗称吵闹鬼,指的是那些自个发出声音、物体的莫名移动和其他不寻常的现象,西方科学界曾对闹鬼现象做过研究,他们多数认为闹鬼现象是由于自然界中存在着一种至今尚未被发现的神奇作用力,还有科学家认为它一种因为思想作用而影响客观事物的能力所造成的特殊现象。 据说闹鬼现象曾在 60 年代的香港发生过!在一些住宅内家具竟会莫名其妙的移动,餐具突然从桌子上摔下去砸得粉碎,半夜里睡在床上的主人会被 — 双冰冷的手扼住脖子,然而灯亮了却不见有人 … 房间内常出现无人的脚步声、怪叫声,门外有人敲门,打开门又不见 … 在闹市中空矿的大楼,常常传来哭泣、惨叫、喘气,有时恐怖的声音会撕裂静谧的夜空。据称这种观象的存在由来已久,早在几十年前就有居民向警方报案,不过警方并未有调查出结果,科学家们只好将这类奇闻异事定名为波尔代热斯现象,期待着闹鬼现象能早日作出解析。 网上搜索: 波尔代热斯现象,有全世界各地人拍到实际影片记录。 进而说明:若某人遇到、看到灵异情况,并非是出于精神病。

张鹏入住天津安定医院被挖掉双眼一案(2000年案例)

  一男孩入住医院没几天悲剧发生,男孩夜半被同室另一住院患者抠瞎双眼。对这一严重伤害事件,医院表示完全认错,但在赔款数额上,医院与受害者及其父母却有较大距离。此案可以说是我国司法界罕见的案例,从现在的法律法规中很难找到与之完全适用的规定和条款。受害者及其父母所提出的赔偿要求与医院所愿承担的赔偿数额,相差近 10 倍,但双方都能提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重点病房夜半惊魂   2000 年 11 月 24 日,张母带着张鹏去天津安定医院就诊。医生认为张鹏需要住院治疗,在交纳了 2500 元的住院押金后,张鹏随即被收治入院。悲剧就发生在 28 日凌晨,张鹏被同室另一住院患者傅宝良抠伤双眼,右眼球脱离眼眶,左眼球严重撕裂伤。经大夫紧急救治后,安定医院打电话通知救护车将张鹏送到眼科医院救治。经救治张鹏的双眼仍无法保住。在第二天早上的手术中,医生建议摘除双眼眼球,但是张鹏的父母无法接受儿子因此彻底失明,强烈要求留下还有一线希望的左眼,但最终也没有把左眼保住。   孩子为什么被捆在床上?   张鹏的父母说,孩子的眼睛之所以被抠掉,重要原因是因为孩子当时手脚被捆着。他们说,事情发生七个小时后,当孩子在天津总医院做手术时,他们发现孩子还被捆着。他们认为,和张鹏同住一个病房的共有七个病人,自己的孩子病得并不重,医院为什么将孩子捆起来而不捆其他的病人?护理人员不仅脱岗而且严重失职。   安定医院对此的解释是,张鹏兴奋话多,乱买东西、外跑、近期病情加重。 24 日上午,张鹏住入医院七病区治疗,初步诊断为双相感性精神病 “ 躁狂相 ” 。 27 日晚间张鹏精神极度兴奋,乱串病室喊闹不休,并有与其他患者打架的行为,为使患者安静休息,中班护士于晚饭后约 8 : 30 左右,将张鹏约束(双手、双脚)在床上。夜班护士接班后,患者精神仍然兴奋、喊叫,报告值班医生注射药物后患者才缓慢入睡。   医院承认护理人员脱岗   事情发生后,安定医院立即组织了抢救并担负了医药费用,在张鹏的眼伤稳定后,安定医院又将张鹏接回继续治疗。对张鹏在该医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双眼被抠瞎一事,医院表示完全认错。该院提供的(关于患者张鹏被伤害经过情况)的材料中提到:“本事件我们认定,时间发生在凌晨 1 ...

认罪认罚的猫腻

    让案件里对应的公安与检察官满意。它们可以不用费心的调查,而把责任推给当事人自己身上(自己给自己定罪)。一旦当事人签认罪,案件就走简易程序,可以草草结案了,且事后翻案难。但是所有认罪认罚,基本都是在看守所里完成。那里往往是低劣 + 恶劣的地方,人没有自然健康的生活,限制自由,缺乏自主。当事人身心倍受煎熬,特别想出去。经检察官长期威逼利诱,大刑期吓唬,当事人可能会放弃抵抗。因为不签字,案件程序就停滞,就是不开庭。继续看守所里关着你。直到你认罪后,立马起诉~开庭,判决你有罪。这就是人间,也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我是李承)

民警陈哲的身份,存疑!待查

  向公安部,举报: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区分局金钟街派出所之前一位叫陈哲的民警,疑似是假冒的警察。在办理李承案件期间,突然出现的,制造冤案之后,又离奇消失(所谓的调离走了)。请上级相关部门调查此事。   陈哲这名警察的可疑,我早在 2020 年 8 月,本人亲自到金钟街派出所大厅,看到屏幕里的民警照片时候,就觉得可疑!其他民警(我见过的),真人与照片,都能对上号! 唯独这个陈哲,对不上号!近期,本人到天津市司法局查阅此前案件伸冤相关复议事务的时候,看到了卷宗里陈哲的民警证件照片,与本人此前看到的人,并不一致!所以,之前的疑窦又回想起来!   再结合,此民警在侦办本人案件期间,中途调离走了。(他在职期间,存在故意的算计陷害本人的行为),给我致冤大局已定了,,任务完成了。他就是从派出所消失了。 这难道不可疑吗? 请上级部门复核此民警真实身份,调查此事!

是上天惊人的启示?还是纯属巧合?(李宜雪事件,是上天为李承起诉天津安定医院做的启示局)

  (仅供参考)   李宜雪事件在2024年12月,热度达到顶点。而恰巧~本人李承与天津安定医院的纠纷,也在2024年12月20日第一次开庭。   且李宜雪与李承,不仅都姓李,还有其他隐蔽关联的巧合。   李宜雪控告江西精神医院,其实是上天为李承起诉天津安定医院做了一个【公告天下级的启示】?   巧合启示如下: 李宜雪(这三个字究竟蕴含了什么天意?)=李:李承;宜:适宜、最好怎么做、应该怎么做;雪:平冤昭雪。   江西=江:近似河。而天津安定医院,恰好在天津市河西区。而此案也在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审理。(江西,暗指河西=天津安定医院)   案件的共同点:都关于非法收治的问题。   那么,上天有必要专为本人李承,造一个大的启示局吗?   李承的特别之处: 本人李承是长年素食者,宗教学者,灵性作家。因天津安定医院的此前在本人案内的错误鉴定(又引出2004年9月11日,本人因灵异遭遇普通问诊于安定医院而被强行非法的收治的往事),更因此而蒙受刑事冤屈(至今未翻案)。我与天津安定的此医疗纠纷案,存在许多争议,所以上天用启示的方式,给了圣人李承一个面子。也提醒相关人、单位,应(宜)怎么做? 您怎么看:这个时间节点的世间惊人巧合、巨大启示。

原告李承2024.12.20庭审后观点阐述(起诉:天津市安定医院)

  本篇文章内容,含有精神医院收治问诊者的一些深思与探讨,及不合理“收人住院”导致对个体人今后人生的一系列不利影响 原告:李承,天津市河北区人,宗教学者,灵性作家 对应案件:李承诉天津安定医院 医疗损害一案 原告庭后观点如下: 1感谢刘琳靓法官受理此案 刘琳靓法官不仅颜值高,而且职业素养也高。得知李承被天津安定医院于2004年9月及16年后的2021年7月,两次违法、无德的进行加害,给李承身心、人生造成极大的损害。刘法官对此事件(诉讼),高度重视。并没有庸俗的等闲视之。颜值与品格,成正比。不论此案判决结果如何,就现有的阶段,本人表示欣慰。而且,本人的小名就叫亮亮。且李承是木命人。与刘法官(名字),也颇有奇缘。可能是上天的巧妙安排,让刘法官为李承伸张正义、一雪前耻。 2驳斥被告方提供的李承“所谓病历”描述: 当时2004年9月11日李承问诊的当天具体情况,请详见原告起诉状。李承母亲徐玉华,只是陪同李承去大悲院。并没有计划去天津安定医院,去天津安定医院是本人李承在大悲院送走佛教画像之后,李承自己心血来潮提出的! 李承没说过红外线、玻璃人等荒谬的言辞,此属天津安定医院套用此前别的病人住院的表述,而挪到李承的病历里进行诬陷。本人当时只是说凌晨3点抚摸我的“不明现象”,疑似是鬼之类的。并没有说过是恶魔。用恶魔一词,是医生为了收治的合理性,而故意夸大的“选用词”。什么抱怨父母把自己带到人世间这些用词,都是扭曲不实的记录手法。毫无依据!李承作为问诊者,是医院的客人(如同准消费者),医院对李承并不尊重(医生过程里对李承不理不睬,且派人施暴绑架)。天津安定医院对于李承而言,是主场。李承,无法做主大部分在此地的操作与事宜,比如:视频记录等。 安定医院在此地,有极大的支配性和操作性。安定医院口口声声说:符合标准。那么,为何没有李承当天就医问诊时候的录音录像呢?把一个人,定为精神病人,进行收治!这个事,可够大的!这么大的事,必须有相应的影音证据佐证,才可以!否则,就是非法收治,纯为了赚取高额住院费! 是唯利是图的涉及刑事犯罪的人身监禁行为。收治后,强行灌服未知烈性药物,犯有故意伤害罪。而服用的药物,存在一定的成瘾性,天津安定医院还涉及强制他人吸毒罪和慢性故意杀人罪。收治病人,不仅没有相应影音依据!且安定医院(当年的旧址),院区内、病房内,没有监控摄像头。医生和病人的所有情况,皆不受...

原告申请:修改2024.12.20上午庭审笔录

  原告:李承 对应案件:李承诉天津安定医院 医疗损害一案 申请修改原因:当天庭审之后,法官又要紧接着接待下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我就没有详细看笔录(情况匆忙)。和法官交流后,达成先拍照而后回家再详细查阅庭审笔录是否有需修改的地方?法官答应了。现原告做几处修改以完善笔录。 且此次庭审,属于调解庭,规模相对较小,时间紧促。许多言论、案件情况,原告未能充分详尽宣说。 需修改、完善部分如下: 对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点的庭审笔录 第2页的第4行的“询问灵异现象怎么回事”,应改为:询问医生~世上是否存在鬼或灵异现象? 第2页的第5行的“叫来两个医生”, 应改为:此女医生,暗中叫来两位男护士(并非医生,而是医院专门安排的强行收治病人的助手)。 第2页的倒数~第4行的最后一句,应改为:李承,因为2004年9月11日(恐怖袭击日)被天津安定医院粗暴违法的收治住院,在住院期间身心受到严重折磨、服药也脏器受损。天津安定医院对李承草率收治并残忍对待,住院期间没有温暖和关爱。之后李承因此看透人性的丑恶性质,进而在沉淀了4年多后,于2009年2月开始写作!主要是写批判人类、提升灵魂、修正因果的题材!悉皆围绕厌世而展开!大约写了2800多篇大中小文章,点击量达100多万次!因本人文集里,涉及大量劝导人们不要结婚、生育的悲观厌世文章,多少也影响了我国的结婚率、生育率。 包含李承文集的光碟,在庭审时,李承已提交给刘琳靓法官。天津安定医院把一个此前单纯的男青年李承(此前不写作),经粗暴收治、邪恶折磨的伤害之后,使李承转变成了一个宗教领域的野心家,从世俗标准来看,于李承自己、李承家庭、社会,都有不利的影响。此乃天津安定医院之过错引起! 第3页的~第17行的“我认为人没有资格给人做精神鉴定”,应改成:鉴定后面应加一个括号,写~(尤其是一个人没有狂疯实傻的情况下,比如:抑郁、焦虑等轻型心理状况。)我李承,并不全然否定精神医院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只能收治那种狂疯实傻的重度病人。而轻度中度问诊者,往往病因不是自身问题,而是产生抑郁焦虑的某些外在人和事方面。而医院往往解决不了病患外在的那些事情!所以,大部分所谓的精神医疗,纯属是一项自欺欺人的空谈、妄行,是装模作样的把戏而已!没有实际意义,甚至反而制造更加有害的效果!(大部分精神诊疗,属于无效医疗或过度医疗) “没有人给……”改成:精神鉴定的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