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天津市东丽区看守所的赵凌宇管教,对在押人员进行殴打,及公然羞辱,肆意显露对案件猜测的观点,在监室内影响恶劣,给103监室所有在押人员灌输错误、扭曲的是非观和价值观,给我(李承)造成很深的多方面伤害
举报人信息:
姓名:李承(原东丽区看守所103监室在押人员)举报内容如下:
1,我(李承),是因什么缘故进入看守所的?综合概述:
我(李承),于2021年8月6日,因为一个由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不良办案民警算计、陷害、策划的冤案,被关押于天津市东丽区看守所!我亲历并见证了:这个东丽区的看守所的现状和存在的严峻问题!
我(李承),于2021你8月4日上午,被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以进一步了解案情为由,叫到金钟街派出所。本人进入派出所后,民警岳沫池就给我带上了手铐,对我进行人身自由限制。在案件询问室里,对我进行缺乏道德的、高压的、诱导的、不让上厕所式威逼、软磨硬泡等手段,让我在民警岳沫池书写的歪曲案件真实情况的笔录上签字。
因为民警岳沫池,在此案里出现多处严重错误和疏忽、漏洞。我进入看守所之前,多次投诉他。他因为对我怀恨在心,及规避他的错误与责任。就对我进行威逼诱导式的签写歪曲案件事实的笔录描述。并把歪曲事实的侦办材料,递交给东丽区检察院。而检察院的王兴兰也懒得实际深入调查,就随意的相信了金钟派出所的错误的、扭曲夸大事实的汇报材料。把我关押于东丽区看守所的103监室,进行身心煎熬与折磨。我是2021年8月6日,进入东丽区看守所,到10月份气温逐渐寒凉。而我穿的是夏天的半袖衣服,身体御寒方面出现问题。加之,东丽区看守所的整体生活环境问题,比如:监室内的生活设备老旧且低劣(只能洗冷水澡,喝凉水,不交钱只能喝自来水里的水,24小时大灯管照着导致睡眠质量降低);而且我所在的103监室管理混乱无序,牢头狱霸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劳动分配不公,及出现大量违反看守所规章制度的现象,如:陈元刚私立的皇帝规则等,高抬重案犯,蔑视轻案犯,尊重有纹身的,看不起没纹身的,对他看得起的犯人不安排或少安排劳动,对他看不上的犯人进行劳动不公的集中倾斜分配与诸多压迫压榨安排。)
最终,我于2021年10月底,我的身心再也承受不住东丽区看守所内103监室的硬件条件的低劣,与监室内人本环境的恶劣、扭曲、败坏、不公,不正,不规矩,身心俱疲的我违心的签写了:认罪认罚,并无奈赔偿案件对方张伟5万元,让寻衅滋事、品德败坏的他给我出谅解书。当时的我不再坚守伸冤、申诉的意志,只想早日离开东丽区看守所。而法院那边,看我已经认罪认罚,也不再调查和深究此案的是非、细节。就给我定了一个故意伤害罪(直到我死那天,都有这个案底),判处我7个月、缓期1年执行,于11月16日我妈妈哭着来到东丽区看守所接我,我就从此回家进入缓刑阶段。
2,赵凌宇(管教),对刚进入看守所的我,进行公然殴打与人格羞辱,最终大量事实证明赵凌宇这样做,是冲动的!错的!昏庸的!无德的!对我造成深远的不利影响和后果!(必须赔偿于我)
我此前说过,我是2021年8月6日进入东丽区看守所。具体是当天的下午18点多进入103监室。我是8月4日,上午被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软禁起来,关押在狭窄凳子的等待室里,吃不好睡不好。尤其是睡眠方面,大受影响。我本来身体就不太好,在派出所里失眠两天后,身心状态真的不好。而8月6日18点多,也过了晚饭的时间,看守所方面不给我提供任何食物(此点冷酷至极)。我被分配到103监室,刚到103监室,李根等人就把我的新被子和新褥子,占为己有。把他们(所谓的管理犯人,是陈雪强管教安排的!)的旧被褥,给我盖。就从这一点,103监室的作为管理型犯人的陈元刚、李根、赵庆龙等人,就是公然违规与缺德!
然后李根,就以管号犯人的姿态,对我进行审问。问及我的姓名,年龄,案由,家庭住址,学历,工作等……我就纳闷了,我凭什么要告诉他呢?审理案件,自有检察院和法院,顶多管教民警有资格问问,轮的到李根来询问我吗?
问完后,李根向我交代一个监室内的规则,说:一切事情,都要听陈元刚的指挥和安排。他是头板,此权力和位置,是管教(陈雪强)定的!连喝水和上厕所,都要由陈元刚批准才行!我当时不懂规矩,偶然坐在上铺(上板),李根就猛踢我的臀部,叫我下去!说:你懂规矩吗?你有资格坐在上板吗?下去!我当时,虽然在派出所身心煎熬的状态不好,我当时就大声斥责103监室的潜规则的无德与败坏!说:我什么时候喝水和上厕所,为什么要听陈伯的呢?你凭什么管我呢?你们怎么就不听我的呢?
当时,班长听到声音不对劲,就来窗口督促别吵架了,安静!然后,李根、赵庆龙就对窗口的班长说:李承,让我们都听他的!听神的教导(我当时,在吵架时候,确实说了:谁也别听谁的,我们要听神的教导。属实!)
班长就记录下来了!之后,陈元刚就让新来的我,在夜里值班站岗(定为:凌晨3点30分 到 早5点30分),当天8月6日,我从中午就没有吃任何东西,本来几天失眠的我,就身心憔悴,还让我进行夜里值班,简直残忍!结果,我站岗的中途就昏倒了。8月7日,早上8点,监室铁门一开,赵凌宇(管教)进入103监室,对我大声呵斥,并用他的右手猛击我的脖子根部,并说:来这里的人,没有一个冤的!你把人家打了,赔点钱不就完了吗?
看守所,就是弱肉强食的地方。你要懂规矩!并抓着我,抬头看墙上的12条制度。恶狠狠的说:好好给我看!牢记,背诵!然后,就走了!
那么这个赵凌宇(管教),跟我耍的这个横,事实证明是正确的吗?实际证明,他对我的这个做法,非常丢人现眼、愚昧至极!赵凌宇(管教)教训我的意思,就是告诉我要遵从陈雪强管教把陈元刚定为头板的委任安排,一切安排和指挥,都听从陈元刚的!
那么,这个安排和委任,是正确的吗?首先,陈元刚虽然是50多岁的人,但是他身体能动能走,行动自如,没有瘫痪,没有残疾,为什么监室内的劳动是一点不参与呢?(请问:陈雪强、赵凌宇,陈元刚在监室内一点劳动不干,合于哪个规定,还是合于12条的规则?)
陈元刚和我(李承),同是在押人员,即:等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我为什么要听令于他呢?谁能给我解释这个道理?
陈雪强和赵凌宇,认为他(陈元刚)是什么东丽区的企业家。有什么什么背景,就畏惧他,重视他。那是你们的事,你的腥臊观念。凭什么要把这个观念,强加于我呢?
他的企业再大,哪怕年入10个亿,但是给过我(李承)一毛钱吗?我为什么要听从他的安排和指挥呢?要接受陈元刚在103监室内对我的压迫和劳动及站岗不公分配呢?要把他的扭曲是非观与污浊丑恶,施加于在看守所里正在等待审判的我(李承)身上呢?
我当时,反抗了吗?异议过吗?有!但是,被身为管教民警的赵凌宇,给强行的、暴力的、违规的、不经任何事先交流沟通的,压制住了!用这个方式,让我强行接受103监室,陈雪强和陈元刚、李根、赵庆龙的畸形、病态、无耻无德的恶性管理氛围与性质!所以,一切的、大部分的不良责任与后果,应由赵凌宇负责!
赵凌宇的无耻无德,还表现在向103监室,全体在押人员宣传畸形、扭曲的人生观、是非观、价值观,什么“弱肉强食”等观念,拿着‘不是’当理说!你赵凌宇,认为“弱肉强食”是真理,并把此丑恶的思想,灌输给全体103监室的在押人员。请问:你今生为何不作一个四脚着地的兽呢?为何要两足站立呢?作一只狮子,驰骋于草原上与鬣狗厮杀,那多威风?为何要作人呢?
你应该去河北区真理道,像狮子一样卧趴一个星期,以向大众表明你内心的真理!贯彻你的真理!像一只狮子一样活着!和那些恶性犯罪的,涉黑涉恶的人一样的价值观!
3,如果,你赵凌宇不服气,我就列举你所尊从的这个陈元刚,在103监室的三个丑恶案例(其实很多,事不过三原则,这里只说三个):
(1), 陈元刚的污浊畸形是非观与监室劳动、站岗安排:
在陈元刚理念里,在103监室内,他的权力至高无上,养尊处优。监室内不论是老犯人,还是新来的犯人。只要符合:大案,重案,地痞流氓,在东丽区有点人脉背景的,身上有纹身的,蛮横无理的,混蛋本性的。都是陈元刚所重视、高看的人。并给这些人不安排劳动或安排相对极轻微的劳动!
而那些案件性质轻的,他认为没有什么人脉背景的在押人员,身上没有纹身的,身形不野蛮的,温良恭俭让为原则的人,都他陈元刚所轻视的、看不起的!给这种人安排繁重的劳动,凌晨起身站岗(每晚连续的,无休息)。进行压迫。
比如:李根、赵庆龙,都是30岁刚出头左右的年龄,身体强健,无大病无残疾。就是硬生生的,不让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监室日常劳动。整日养尊处优,允许他俩可以随时对其他在押人员发号施令!闲的李根,是臀部、腋窝、耳朵后面,多出生疮,流出脓水。对新来的在押人员,已有前科的偷钢材的郑喜龙、收保护费的自曝有过吸毒历史的陈冬锁,把他们奉为上宾,同样不给他们安排任何劳作。
陈元刚,以一人之力,以陈雪强管教委任的权力,使得103监室,劳作分配严重失衡,产生明显的不公平不公正,不正派的畸形氛围。变相的对剩下的、部分的在押人员,在陈元刚的价值观里看不起的那几个在押人员进行劳作倾斜负担的无德压迫!请问:陈管、赵管,陈元刚对部分在押人员的此等压迫,符合12条里的哪一条?陈雪强委任他是头板,我质疑陈元刚~赵管就对我进行殴打,强制我接受。请问:你们如此坚定,陈元刚的罪孽,你们有没有罪孽分成(分成比率是多少,你们算过吗)?
2,陈元刚,可谓丧尽天良。自己不劳动也就算了,还欺压正在劳动的在押人员,并以皇帝的身份自居行事,引起103监室内的群殴事件(陈雪强管教,对事因元凶陈元刚依然包容、没有处罚):
大概是在2021年9月29日(具体日期可能有误,总之是在9月底),12点中午饭结束时候,新来的在押人员~夏普健,正在为监室的大家进行饭后擦板劳作。而陈元刚,饭后去水池那洗手后,要返回他的头板位置。途中,要经过下板。在陈元刚定的监室规则里,有:陈元刚,所到之处!如皇帝所到,前方必须清场!不可有任何人阻挡,哪怕是无意的!哪怕是正在进行劳动的人员。你看看,多么霸道、无耻!而且,陈元刚不会说什么让一下,过了啊!等常理的提醒语。他默不作声!就看你能不能,有眼力见了!都注意点!时刻提高警惕!如果,挡了道,上去就是一脚踢!夏普健,是新来的,不懂里面的规矩,就傻傻在那擦板!陈元刚,从后面过来了,见夏普健不主动避让!上去,就对着夏普健的后腿,就是一脚踹!夏普健,当时就急了!怒斥陈元刚,不讲理、欺负人!结果,怎么的?刹那间,李根、郑喜龙、陈金龙、王策、刘俊金,一拥而上,对夏普健就是一顿殴打!夏普健,就是自卫本能的比划回击了几下!此时,班长到了!制止了!
此事,陈雪强管教得知后,对夏普健进行铁质手铐脚镣控制,对李根、郑喜龙进行约束带控制,对刘俊金进行手铐控制。
但是,对发起群殴起因的这个陈元刚,却安然无恙的处理,不进行任何处罚!陈管,当时把箱子给踢坏,对103监室进行严管!啧啧!我就纳闷,箱子犯了什么错?夏普健犯了什么错?你怎么处理和对待?就因为夏普健是贵州的?陈元刚是东丽区的企业家?这个陈雪强内心里的俗毒观念,可够深的!用句天津老少爷们的话说:陈雪强,这是血不人揍的!
赵管,您当初用右手重重拍在一个长年坚持素食,信因果,重良知的李承的脖子上的伤,现在还疼呢?(一切,都是因为陈元刚而起)。赵管,陈元刚究竟给了你多少钱?要不要,查查你是否接受过陈元刚的贿赂?我只想告诉你:你欺负长年素食的人,罪~~绝不是单倍的!
你肆意的,冲动的,否定一个信因果,重良知,心中有神的我(李承)的判断,事实证明是极为愚蠢、低劣的、羞愧、败坏的。咱俩的一掌之怨,完不了!我希望你能顶天立地的像个男子汉一样,赔偿我!消除你往昔的罪孽!
【如果我(李承)是天使,我很快能判定谁是魔鬼!】
3,陈元刚对在押人员的综合欺压和羞辱,及过着相对帝王生活:
陈元刚,规定每个人一天只能上一次大号(大便)。即使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闹肚子,或多日未解~现在有感觉了想大便。都不予通过!(残忍至极)但是,李根、赵庆龙等罪恶铁三角人员除外,不受约束!区别对待!如果不打招呼,擅自去大便(即使是在不敏感时间,比如:并未在吃饭前后半小时,或集体睡觉时候。一旦发现,就会要求那个人下跪、面壁,并给予适当的殴打警告。)
擅自掐其他在押人员的伙食,如果是小便之后偶尔忘记放水冲池子(其实一个接一个人去小便和冲水,忘记一个人本不碍事)。本是一个很小的失误或错误,陈元刚则让那个忘记冲水的人,在下一次吃饭时候,不给发馒头吃!
对他看不起的在押人员,进行戏弄和羞辱!比如:小个子金鹏,因为个子小小的,形貌像小孩子一样。陈元刚,就对金鹏多次进行拍打脑袋,戏弄的弹脑崩等行为!甚至,把金鹏的脑门前弹出一个大包!金鹏私下对我说:谁让陈雪强管教,定他是头板啊!如果在外面,我会扇死陈元刚!
王阳宾也私下表示:恨不得,咬陈元刚几口,以平心愤!
陈元刚,带领李根等所谓管理型犯人,基本每天都进行大声喊叫、噪音打牌、嬉笑怒骂!值班的班长,多次呵斥制止!没有实际效果!我作为在押人员,我需要清静,为何103监室,不给我安静氛围?给我噪声污染!?侵犯我的权益!陈雪强也知道此事,只是表面说说,并不实际进行根治!此为失职也!
对在押人员受到欺负或遇到问题,要进行按铃求助的时候。陈元刚、李根、赵庆龙为首的罪恶铁三角,会对其进行谩骂、恐吓、罚跪、面壁、让全体人员对其疏远、甚至殴打,以进行阻止!严重违背看守所规则和在押人员合理权益!(这些都是陈雪强的间接杰作)
陈元刚抢夺他人物品:我在有一天,向赵管申报给我换一个新口罩(我因现有口罩绳子断了,并向其出示断绳证明)。赵管,表示可以允许换一个!毕竟这么长时间了!备不住坏了,断了!结果,班长在窗口召唤,谁要换口罩?我刚要起身去拿,陈元刚快速跑过来,踢我一脚!意思是:别动!由他陈元刚去拿!然后,新口罩被陈元刚拿走!陈元刚把他布满烟味的旧口罩,给了我!说:洗洗,能用!然后,我向陈雪强反映这个事情,陈管把我训斥一顿!说:口罩断线了,活该!谁让你不保管好呢?对陈元刚的行为,默许认同!
陈元刚,不思自我罪行,在103监室里,做起了土皇帝,享受相对帝王般的生活待遇!陈元刚,经常口里宣说自己是多大的企业家,公司开了多少,自身属于家资巨富型人物。人脉广,还会玩闹。有一定背景!其实,深究一下,就是对其他在押人员的变相哄骗、诱导、示威、迷惑。并成功骗取了刘俊金、王策成为他的御用太监,伺候他每天的起居、用餐、按摩、针对他人等事项。
刘俊金、王策也是贱骨头,就是听从陈元刚的调遣,伺候,命令安排。每天可谓服侍的不亦乐乎。严重违反了看守所的规章制度!私立封建氛围,享受特权。命令陈金龙、王策、刘俊金,每天午饭、晚饭时分,霸占看守所给大家发放的热水供应!为其进行个人晚上温水沐浴做储备!
因为刚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怒斥过陈元刚,他怀恨在心。私下暗里,命令刘俊金、王策,在站岗值班的时候,对我(李承)进行睡眠时候的干扰!比如:我一旦睡着了,刘俊金和王策,就把我摇醒,提起我的胳膊。捏住我的鼻子,不让我正常呼吸等下三滥的催醒手段。变相对我进行报复!导致,我在10月底,实在坚持不住!意志逐渐消沉,最终违心在本是冤案的预判书里,签写:认罪认罚!无奈给寻衅滋事的张某5万元,让他出谅解书。造成冤案!
陈元刚、李根,多次要求其他在押人员,进行自行手淫射精命令。(手淫的图画,由陈元刚私藏提供)并宣称:如果谁在当天晚上,手淫射精成功,并给他确认证实!谁就晚上,不用值班或明天吃饭时候奖励三个馒头!
而且,103监室罪恶铁三角还缺德的把其他监室换来的《男人装》杂志里,所有性感的女人的图画,都统统撕下来!进行独自珍藏!这是整个东丽区看守所里,最缺德的、最败坏的监室,即:103(陈元刚头板时期,所发生的)!
陈元刚,在我值班站岗时候,多次在被窝里进行手淫,并把王策也带坏了!王策受此影响,也是隔三差五就在被窝里或厕所里,进行手淫射精!泳装图片,传播使用!淫秽行径,污浊不堪!
4,请赵凌宇接受打脸时刻(我的案件真实情况描述,你看看是不是冤案?):
2020年8月25日,案发当晚21点多,我从自家房门刚刚出来(我家房门没有猫眼或摄像之类,当时根本不知道楼道里有人)。家住302的张伟一见我出来,只穿一个小裤衩,没有任何身心准备。他就跑过来,用擦他家黑狗的脏毛巾抽打我! 当时,我被此情况惊吓到了,根本没给我多考虑的机会或准备!我就应激的反应,扑倒他,及时制止他主动且明显有意的行凶意图!扑倒张伟后,张伟用他的右拳重重打在我的咽喉部位!我感到很疼,我就象征性的咬了他的手腕一口,他手一缩!我的双手趁机就抓住他的双手的手腕,控制发起行凶意图的张伟继续打人! 我的双手握着他的双手手腕的这个动作,从这一刻起就开始僵持、固定着(这段时间,我的身体与他的身体胸部对胸部平贴着在地上)!中途,我还说了:如果我松手,你还会打人吗?张伟恶狠狠的说:你等着我的! 我见这态度,没办法。只能依然控制住他!他妻子见此僵持,就报警了!
我也希望警察能快点来!(当时,我没有任何准备。只穿一个小裤衩和拖鞋。身体方面没有足够保护、遮盖的衣物。而且,我当时是一个人独居,一旦我被其打伤或身亡,无人给我作证。况且,当时楼道里没有任何监控摄像头,我不可能对其无动于衷,任其殴打。当时霎那间,我能想到的,就是及时控制住、制止住他。) 大概是10几分钟后,警察才来!因为,金钟街派出所离兴河园小区,距离确实有些远!现在,我们兴河园小区,改为归属于河北区,从此点就能证明:行政地理区域方面,之前归属于东丽区,有些不合理!
当时,一共来了四个警察!两个警察随同张伟妻子,一起从电梯上来和出来(张伟妻子韩某坐电梯下楼,去接警察)!另外两个警察,走的是楼梯!两个警察从电梯里出来,我观察、确认是警察后! 我立即就松手了!并站起身来!警察一上来就说:刀呢?我说:哪有刀的事? 我当时就明白了。张伟妻子韩某下楼接警察的时候,谎称:我拿刀呢!这种行为,多么缺德!张伟夫妻的说瞎话,都属于平常事!
(否则我一个在家坚持长年吃素的人,为何会和他夫妻俩往昔起矛盾呢?从此处,就可见一斑。)我说:他拿脏毛巾,抽我! 警察问我:毛巾在哪?我当时因为这十几分钟的僵持对峙,脑子有点懵!我说:不知道! 这时,张伟妻子随即,下意识的指着他家门口的铁架子上的脏毛巾,说:这呢!(在混乱中张伟妻子把脏毛巾捡起来放到他家的架子上,想掩盖其丈夫张伟行凶的物件。但是本能的却说出了~脏毛巾的所在。)但是,遗憾的是:当时站在最前排的那个警察只是看了一眼脏毛巾。并没有收取此证物!事后,我觉得这一点是警方的失误!(可能是因为疫情期间,怕病菌,所以没收取。)随后,四个警察把我俩带到金钟街派出所!
从张伟妻子(韩富亭)如此放肆大胆的~对出警的警察公然说谎:我(李承)拿刀呢! 说明,张伟夫妻二人的品性,平时是多么的恶劣和说谎成性,歹毒阴损。 从此一点,请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侧面参考和判断!这是此案,最明显的,可知的公然做伪证!扰乱执法人员的视听!从而可知张伟夫妻两人的口供,是不可取信的!而张伟妻子(韩富亭),对于警察关于脏毛巾的询问,也下意识的、本能的指出脏毛巾的所在。说明:脏毛巾,是真实存在的~张伟抽打我的寻衅滋事物证!当时,是疫情期间,张伟用可能充满病菌的脏毛巾抽打我的身体,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也不利于当时的卫生健康安全的总氛围。
对方张某,不甘寂寞,回家后自行做伤,对我进行陷害:
2020年8月25日案发当天晚上,我父亲(李文昌)也及时的赶到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来看看情况。当时,对方张伟一再向我父亲强调给他(张伟)看嘴破的问题!从始至终一直没有说:自己肋骨的不适或我打他的肋骨的描述,而2个月后张伟出示肋骨伤情的报告!我才被定为故意伤害罪。肋骨的骨折,在此案里很是莫名其妙! 判决书里,只有我妈妈的笔录! 但是,没有我爸爸的派出所到场见证的笔录! 明显是派出所的选择性不作为!不取当事人我爸爸(李文昌)的笔录给检察院! 因为:我爸爸可以证明:当晚张伟没有说出任何肋骨不适的事情,身上也没有明显伤情的事实!警察为何选择性忽略我爸爸的重要笔录呢? 难道,有意偏袒保护张伟一方?不对其构成不利的情况而如此安排?
5,我(李承)向东丽区看守所,索要赔偿:
因为,刚到103监室,赵凌宇管教,就对我进行殴打,并对我进行人格羞辱,与错误扭曲的价值观输出。使得,我在103监室内在大家的心中初始公认地位很低,让人瞧不起!比如:刘俊金和王策,多次就拿赵管打我的事情,取笑于我!使陈元刚对我之后进行压迫,提供内心的错误认知土壤!因为,赵管看不起的人,赵管打了的人,在他陈元刚心里必是低贱的!不受保护的!是陈管和赵管等管教心里,李承是被排斥的!
给我安排相对繁重的劳作,和每天凌晨起来站岗安排!并宣称:是陈雪强私下里安排的!所以,我向赵凌宇管教,索要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
因为我李承在东丽区看守所里,长期受到压迫和煎熬,使得我违心签写认罪认罚,让我家花费3万元的请律师,作用大大降低,都自己认罪了,还辩护什么呢?所以,3万元看守所领导,必须赔偿我!
无奈于、无法再忍受于东丽区看守所的低劣的软硬件条件与环境,被迫花费5万元,给案件对方张某,让他出谅解书!我能得到一个早日回家的缓刑! 这个5万元,也必须赔偿给我!(等于是看守所变相,逼我出的)
低劣的东丽区看守所硬件设备与环境,冷水洗澡,喝凉水!没上钱的时候,喝自来水!赔偿我:4万元!
陈雪强管教,作为103监室的主要负责人,错误的委任陈元刚、李根、赵庆龙等恶霸重案人员,进行恶性监室辅助管理!乱象丛生,秩序混乱,诸事败坏!恶性管理型犯人,对我进行长期的慢性的劳作指派与欺压!身心疲累,睡眠不足!意志消沉!导致冤案,终身落下案底!
要求陈管,赔偿我5万元!
李根对我进行头部重拍殴打,我向李根索要赔偿10万元!
如果不赔偿,就请发誓。格式如下:
我是李根,如果我在2021年9月10日的中午12点左右的午饭时分,对李承的头部进行重拍数下殴打,如果事实是如此。我(李根)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就轮回1000世的猪!受尽苦难,以作严惩。
【我李承,也会做对应的重誓交换】:
我是李承,如果在2021年9月10日的中午12点左右的午饭时分,李根没有对我进行头部重拍数下的殴打。那么,我(李承)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就轮回1000世的猪!受尽苦难,以作严惩。
6,我的价值观 人生观 是非观(真正认识李承):
上等人,信因果!
中等人,讲道理!
下等人,谈法律!
三者皆不,即为:畜生也!
因果 大于 道德 大于 法律 大于 民俗 大于 丑恶
人这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答:灵魂 与 因果业。
不追求让别人看得起自己,而要渴求让神看得起自己,认可自己!
7,我给东丽区看守所的个人建议:
看守所内的管教民警作为公检法链条里的重要一环,应以维护正义,遏制邪恶为根本。不能只管而不教。但是,我亲身接触和体会,个别的管教民警俗邪之心炽盛,令人失望寒心。往往表现为懒于管理,省事委任,庸俗媚俗,偏见臆断,是非颠倒,冷酷无情,缺乏光明,不信因果,蔑视神明等…甚至存在对自身身为管教的无奈与困惑(疲于面对,纯属应付差事)。
那是因为,人性往往大于党性。党性在心灵建设方面,总是显得治标不治本,和力不从心。而党是社会的,宗教才是生命的。所以,在坚持以党治国的同时(党章、法制),也应开展宗教教育,而宗教教育的核心是因果的教育。我认为:那些心中无神,不信因果的人,相当于是披着人皮的畜牲(其灵命与因业,迟早必应其所归)。又有什么资格去主持看守所监室内的公平公正?成为一名管理和教育双重职责在身的管教民警呢?
材料反映人:李承 , 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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