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曾经办错的案件,之后受冤者另行对此前案内做伪证的那个人进行报案,重启立案侦办的阻力会比较大!
派出所曾经办错的案件,之后受冤者另行对此前案内做伪证的那个人进行报案,重启立案侦办的阻力会比较大!【真实案例】 作者:李承,天津人,宗教学者,灵性作家 前言: 在有的刑事案件里,案发场地没有监控摄像头,案件的如实经过未被详实记录。案件的一方(张某),利用这个情况,对案件的另一方(李某)进行寻衅滋事。李某合理的自卫,对张某进行阻止和控制。然后,警察到场拍到李某控制张某的镜头。然后,这个张某从派出所回家后,在不受任何监督制约的情况下,自行做一些案发时候没有的轻伤,然后去医院看病,再去做伤情司法鉴定。事后再编造虚假口供,说这些轻伤是当时李某打的。对李某进行刑事陷害和后续钱财讹诈的计划。在此案的派出所办案阶段,民警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包括在检察院公诉阶段,李某都没有看到张某的伤情鉴定报告内容。也不知道张某的口供说了什么。在大量不知情和客观的身心煎熬情况下,李某最终签写了认罪认罚。之后李某经过多方的投诉,终于看到了张某的伤情鉴定报告和张某的案内口供,才知道张某是做伪证。一个明显的错判案件里,必定有多方的错误和违规造成。这一点,毋庸置疑。 以下是相关的案例(李某事后得到证据而重启报案,但是原所在地的不予立案,且刑事复议后,依然维持不予立案。) 事实与理由: 1被报案人(张伟),具有严重的多项诡诈型犯罪行为,并已经对李承造成了巨大的人生侵害与导致钱财损失(被讹走): 2020年8月25日,本人李承刚从自家房门出来,因为当时是夏天,本人只穿了小裤衩和凉拖鞋,因为是快晚上22点,本人认为楼道里没有人,本是打算在自家房门边的窗户台上整理一下东西(与一本佛教书有关,此书在当时的执法记录录像里能看到。)恰巧张伟与他的妻子(韩富亭)随后从电梯里出来(好像是刚从外面遛狗回来)。因本人与张伟此前因张伟长期在楼道里吸烟而产生过较深的矛盾,并且因矛盾进而本人曾经举报过张伟在外捡到一只流浪狗,而没有登记户口和给狗做防疫的问题,张伟被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民警盛宏健要求完成养狗手续,张伟事后给狗花钱上了户口和做了防疫,因为给狗花钱了,进而张伟夫妻深度记恨于我。张伟案发当晚见本人只穿小裤衩和凉拖鞋,身心毫无防备的状态。张伟随即拿起搭在他家门口白色铁架子上的脏毛巾,跑到我家门口,对本人李承进行抽打。张伟此行为,属于寻衅滋事。本人李承被突然抽打,吓一跳应激的打了张伟嘴一下,张伟继续对本人抽打,因为毛巾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