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的刘士军法官,投诉长期无果的问题
一, 投诉人:
姓名:李承;性别:男 ;民族: 汉族二,被投诉单位及个人: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和 其院内的刘士军法官
三,投诉事项:
本人李承,多次去天津市东丽区法院投诉:东丽区人民法院的刘士军法官。至今无果!无奈现在向天津市政法委进行举报投诉!本人经历了三个级别法院的再审,被驳回。及三个级别检察院的申诉,也被驳回。刑事案件翻案很难!受案的法官及检察官,无一人去追究和调查刘士军法官当庭阻止本人说话的问题!所以,其中已经涉及到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和 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政法委,应该受理此投诉。
四,事实与理由:
本人去投过东丽区法院的院长信箱,也见过该院庭长。反映:刘士军法官,在本人李承的刑事案件【(2021)津0110 刑初721号】庭审过程中,不让本人李承说话的问题!此情况属于严重违规违纪!是案件的当庭审判长,人为的制造冤案!
至今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1,刘士军法官,在李承的一审判决书里,不知是什么原因,把刑事拘留写成:取保候审。说明:这个法官,是一个不认真的法官。连判决书,都写错了!(现已更正)那么,案件的审理过程,很可能也有错误与疏忽!
而且李承的案件,就是一个冤案!本人灵魂自尊,因果无愧的敢于就此表态!
这就是天启。但凡冤案,案内相关的东西里,必有瑕疵与错误的踪迹!结果,一审判决书就出现这个错误了!再大,大不过天道!再大,大不过因果!
2,刘士军在李承庭审过程里的违规行为(以下是我妈妈徐玉华的到庭旁听后见证的~质问):
2021年11月,徐玉华(李承的母亲),参加了李承的刑事案件初审的开庭,目睹了整个庭审的过程。过程里,李承每次想表达、讲述案件的真实情况,可是每次刚说几个字,就被当庭的法官刘士军所打断。这样的情况,已经违背了案件当事人李承的想要表达案情的意愿和权益。这属于庭审阶段公然的违规行为。而之后的给李承的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里,却写:李承在庭审过程里,并无异议。请问:这样的审判过程,算什么公平、公正?
五,本人投诉的诉求:
1,
既然最关键的刑事案件一审庭审过程里,当庭的主法官刘士军,阻止被告(当事人李承)的发言和案件情况的表达。就说明本次庭审是违规的,不合理的,需作废处理。应该重新开庭进行严明审理李承的刑事冤案!
2,
应该撤销刘士军法官的法官就职资格。虽然经打听,刘士军法官已经从刑庭转到民庭,因为干的不好。但是,从他手里出现的刑事冤案,不能就这么完了?应去追责并赔偿人生受损的当事人!
3,
本人要求:天津市政法委及天津高法的负责人,约见本人了解情况。
此致
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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