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起诉精神专科医院,胜诉很困难?如果被非法收治侵权后,应尽快取证和起诉,不要拖延!
作者:李承 ,天津人,宗教学者,灵性作家 前言: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单位或机构,都不是绝对的权威,也不是完全无错的地方。医院更是如此,医院最多的是生死及事故(医疗纠纷)。在经济为主的社会里,医院主体就是盈利单位,而带来利润的就是病,有病则有收入,无病则收入低。所以,医院虽然治病,但是最怕也是无病。这是一个微妙的关系和矛盾体。在医院范围里,精神专科医院是这种矛盾的最凸显之地,鉴于精神问题的界定至今比较模糊,看不见也摸不着(明显发病,则除外。)而且,精神专科医院是有别于实体病医院的特权是可以抓人。(实体病医院,则没有“这个权力”。)所以,精神医院利用这个所谓的特权,制造出多少可悲、可耻、不正规的孽事(医疗纠纷)。抓进去后,一切都说不清了。没病的人,可能被弄出病来!小问题,变大问题。甚至影响人生后续的一些心理和情况。被人歧视,产生被人误解的档案记录。所以,一旦被精神医院侵害,必须尽快维权和诉讼。耽误时间越长,维权效果越差。 案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申请监督请求事项: 申请人李承请求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的 (2025)津02民终3730号 民事诉讼案上诉二审的判决书,进行依法监督。 [此案相关案号: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5日作出的 (2025)津0103民初1917号 民事诉讼案的判决书。 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8日作出的 (2025)津民申2080号 的民事诉讼再审申请裁定书。] 如果经监督复查,发现对应判决书有不妥之处,请对案件进行抗诉处理。支持公民李承合法合理的维权诉求。 请受案检察院,重视、关注 天津安定医院 在我国 《精神卫生法》 未建立推行前的监管失位、医疗模式残暴无序不规的背景下,对在2004年普通问诊的李承进行强行非法收治并因此病历顺延产生导致李承又在2021年刑事致冤的特殊案例。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可能帮李承洗刷相关的冤屈、耻辱。 申请人李承且希望受案检察官,能对此检察监督案开听证。 事实与理由: 1申请监督人,在此案的一审及二审阶段,都已经提交了大量的材料(基本诉状及辅助材料、及本人父母证人证言等): 此案法院的一审起诉书有31页内容,一审卷宗PDF文件容量有295M,涵盖材料共247页之多。二审上诉状有23页内容。请受案检察官,调取一审和二审卷宗进行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