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李承在刑事案件里被案件对方当事人张伟夫妻虚假口供陷害的后续追责调查申请
受害者:李承
两名涉嫌虚假口供罪的犯罪嫌疑人:
第一犯罪嫌疑人:张伟
第二犯罪嫌疑人:韩富亭(张伟妻子)
事实与理由:
1,李承之前涉及的刑事案件真实情况:
2020年8月25日当晚,我从自家家门刚出来,我的邻居张伟(好像遛完狗也正回来),他看见我没有任何身心准备的情况,他随即就拿擦他家黑狗的脏毛巾,跑过来对我进行抽打!我当时受到突然的袭击(被惊吓到了),就随即往外推他,然后顺势扑倒他(当时我只想及时制止寻衅滋事的张伟接下来的行凶行为)。扑倒张伟后,在刚倒地状态未稳的刹那,张伟用右拳重击我的颈部左侧。我感到疼痛,就象征性的咬了张伟手腕一口,张伟手一缩。张伟被咬停顿的刹那,我此刻趁机用双手牢牢握住张伟的双手手腕,我的两个膝盖顶着地面,我的胸部与张伟的胸部平贴着(受力均匀)。控制住了张伟。此动作,就开始僵持着。(过程中,我高声斥责张伟的寻衅滋事行为。)
张伟妻子韩某见大晚上的如此僵持,就报警了。(当时应该报警的人,是我才对。可是,我一个人住。正在控制寻衅滋事的张伟,我怎么打电话报警?)
然后,金钟街派出所的四个警察,就来了!我看到确认是警察后,我立即松手起身。张伟妻子韩某,当时下楼接警察的时候,还向警察谎称我拿刀呢!(这夫妻俩的品德有多差?)在这个过程里,我只是握着张伟的双手手腕,并未击打张伟的肋骨部位,而张伟案发当晚在派出所里也未表现出任何肋骨的不适及说辞。(我爸爸李文昌当时也到场,可以见证。)
但是,这个张伟之后回家后,疑似给自己做伤,莫名其妙的出了一个肋骨二级伤情。把我陷害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当晚派出所方面,没有进行任何笔录,也没有任何视频或图片,证明张伟肋骨被打或有伤的情况及他本人的相关描述。)(张伟当晚直接回的家,没有直接去医院。)(他的伤情很可疑)
此案的整个案发过程,就是这样的。(附本人李承的重誓:如果我以上所述,不是案件当时的真实情况。我今生死后,我的灵魂就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严惩。)
我也同时要求张伟夫妻也能如我这般发重誓(对于他们俩说的案件口供),但是此要求始终未能成形。此俩人至今对发誓,躲躲闪闪,不敢接受因果律的检验,表现为心里有愧。
(李承的这个涉及刑事案件案发过程的内容,叙述完毕。)
2,犯罪嫌疑人:张伟、韩富亭,在案发之后编造虚假口供,掩盖张伟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并用恶毒的虚假夸大描述丑化、栽赃李承,最终使得李承得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案底,给李承的人生、名誉、钱财,造成极大的损害!
论述:起初,本人李承并不知道张伟夫妻的口供是什么?真正得知,已经是2022年9月底(一审判完的1年后),我特别想看到本人李承的精神鉴定报告书(此前我或我家人并未拿到手)。我就向属地河北区建昌道派出所的王长来警官,诉说我的请求。王警官答应我的诉求,驱车去东丽区法院调取了本人李承的精神鉴定报告复本。随后,我才拿到。
打开鉴定报告复本,我这才发现:张伟夫妻两人,对我李承的恶意诬陷、陷害、扭曲的口供内容。
比如,案件对方张伟说:我李承骂完张伟后,随后跑过来,将其扑倒!(如果事实,如他所说!我李承今生死后,我的灵魂就轮回10000世的牲畜。如果事实不是如此,张伟的灵魂,今生死后就轮回10000世的牲畜!这样行不行?)
毕竟楼道,至今也没有监控!他说什么,肯定随意发挥!肯定是趋利避害!逃避他行凶的责任!把罪和错,都推给我! 但是,起码我从最一开始的材料,就积极的,且敢于发重誓!以证自己的清白!我也要求他发誓,为何此要求,始终没有成型呢?他怕什么呢?)
对于恶俗为本的张伟夫妻,他们会说:张伟当时,看见李承只穿个小裤衩,身心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张伟就趁机跑过去用擦狗的脏毛巾,对李承进行抽打?!
如果真那样实话实说,张伟不就成了寻衅滋事了吗? 还能做到之后来陷害我李承吗?讹诈到我家的5万元钱吗? 张伟还描述,我抓他的脸部了!根本就是谎言!我只握住他的手腕!没有其他的零碎的动作!因为张伟是发起行凶的人,我是阻止和控制他而已!最无耻的是,张伟还说:我李承用肘部击打他的肋骨!纯属的是谎言!他还说:我一边打他,一边骂他!
我只是握住他的手腕后,高声的与发起行凶的张伟进行辩理斥责!仅此而已,什么是一边打?一边骂?
这样吧!反正,楼道里,也没有监控!如果有监控的话,张伟也不会肆意袭击我了!虽然派出所,法院,检察院,都不听我的发誓!但是,我依然要发誓!因为,除了发誓,我别无祂途去证明我是清白的!而张伟夫妻,才是恶性的!
『因为此案件存在一些争议点,所以我在此发重誓,以证自己的清白!』:张伟夫妻!心里若是无愧,敢不敢发重誓?怕什么的?先别说谁有病什么的?我们以能不能发重誓,作为最公正、最公平的,划分正与邪的分界线!(这个,讲理吧!)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2020年8月25日晚上,我先去张伟家门口,先动手打的张伟。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应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誓言。)
我(李承)发誓:2020年8月25日晚上,是张伟见到我从自家房门刚出来后,张伟就突然跑过来用脏毛巾率先的抽打我!我在没有丝毫身心的准备的情况下,应激的把张伟扑倒,制止其继续行凶。如果情况不是如此,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应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誓言。)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2020年8月25日晚上,我击打了张伟的肋骨部位。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应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誓言。)
而且,我还要说:如果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不听发誓!那么,这些部门就沦为了:不信因果,不重道德,没有人格底线的地方!还有什么资格,去主持~公平公正呢?法律,司法,不能忘了本!你们建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难道,不是惩恶扬善,保护良正吗?
看似一味的只讲证据,但是物证,人证,口供,这些东西,都可能是人为作假的!而因果大律,则真正的处于最高位置,神圣不可欺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致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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