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慧萃嘉怡律所,一审庭审后,原告方补充材料(论述、修正)清单
原告:徐玉华 ,重要证人:李承,辅助证人:李文昌
《原告徐玉华,对2023年8月8日14:30开庭的(2023)津0102民初7961号的庭审笔录和庭审过程,进行一些论述
》材料目的:庭后感及面对被告答辩后而提出原告方筛选后的重点论述、强调事项
《重要证人李承,驳斥:被告(天津慧萃嘉怡律师事务所)给天津律协的所谓调查报告(进而驳斥:之前天津律协给出的2个驳回)》
材料目的:之前证人李承,作为案件内最重要当事人,向天津律协投诉孟蕊律师,并之后李承接到律协那边的两个驳回。
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后,被告出示当初给律协的答辩书,这才看到被告方许多错误、荒谬、牵强应对的东西。特此进行逐一驳斥!进而看天津律协此前驳回书,是真的公正吗?
《原告徐玉华,一审庭审笔录修改申请及内容》
材料目的:回到家后看手机:8月8日庭审后拍照下来的那10页庭审笔录。但是,当看到第4页,属于本人徐玉华的庭审表述内容页面时候,我惊呆了!这里面,字句怪异、语法不通,十有八九都是病句、怪句。必须修正!
《证人李承对庭审笔录修改申请、内容》
材料目的:本人李承在2023年8月8日庭审过程里的口述转文字的笔录,申请做一些微调(现有笔录的整体,问题不大)。希望把语音识别导致的漏字、错字做一下修正。
《证人李文昌对庭审笔录修改申请、内容》
材料目的:因本人上年纪了,相关庭审经验也没有。庭审结束后,书记员让我签字,我就签字了。回头,我的儿子李承,给我念拍照的庭审笔录纸张里属于我李文昌的部分,才发现有一些小瑕疵,申请修正!感谢!
《2021年10月23日,徐玉华给张伟5万元》材料目的:证明李承是进看守所的2个月后,才签写认罪。并非原始意愿!
《李承刑事案件一审(修正书)》材料目的:证明李承在案内全过程,并未产生取保候审的事情。一审判决相关是错的。
此致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李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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