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李承的刑事案件再审的补充申诉材料

 申诉人(补充材料提交人):

姓名:李承(原审被告人)

补充内容如下:

 

一,关于我(李承)在此案里颈部伤情的问题:

2020825日晚上案发,826日凌晨,金钟街派出所的警察(岳沫池)开车送我们(我李承,张伟,我爸爸李文昌)回家。岳沫池临走的时候说:两天后,给我们打电话。岳沫池让张伟看其嘴破点皮的问题。让我看膝盖红肿的问题。然后就走了!

 

我是大概在828日的时候,突然发觉自己的脖子咽喉部位,很疼。吃饭喝水,有不适感。这时,才意识到张伟击打我的咽喉部位的问题。可是,我本人没有相关经验,不懂医学常识。当时,就认为过几天就好了!不用看病了。

 

之后,也去问过医生(诊室门口简单咨询一下,没有挂号)。医生说:如果咽喉脖子被打,应该照一个颈部软组织核磁共振看看,说:700多元(我觉得太贵)!而且,我家附近的医院,都没有颈部核磁的设备。需要去天津市总医院或第一中心医院才能照。

 

我觉得距离远,且花费太多。我就不打算去了。(因为我没有正式社保,只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个保险,只能报住院。门诊可以报销,是2022年才开始实行的。)综上原因,我没有去实际的、马上的对咽喉伤情进行就诊。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825日案发当晚,在派出所。当时值班的警察(岳沫池)对于我,是一句案件的事情、情况,也不问。只跟我讨论:我为什么36岁,没有正式工作的问题。使我的思路,从案件本身和我自身的伤情里给岔开了,注意力分散了。连问都不问,那么视频或文字的记录就更没有了!之所以,828日咽喉部位才开始疼,可能因为身体、精神平稳下来后,伤的部位也开始肿了,自己才开始发生相应的感觉!再加上,案发当晚在派出所里,岳沫池一直岔开话题,不说不问案件本身的的发生过程情况,所以我就忽略了我咽喉的被打击的事情,当时也忘了说了(即使说了,岳沫池也不正式记录)。

之后,关于我咽喉被打的这个问题,我也多次和我父母说过。我父母说:没事,过几天就好了!不用看了!我当时,也查阅了相关医学知识。说:照核磁共振,对身体不好,有辐射。这也是我没去看病的原因。

 

如果金钟街派出所的警察,案发当晚或前3天内,及时的与我沟通交流案件本身的情况,督促我及时就医,看颈部的伤情。可能我会去看病!能让我认识到自己不看病,会产生案件里对自己不利的后果。会去花费700多元,去总医院或第一中心照核磁去!可是,现实是说好的2天后联系我,结果17天之后,才联系我。很多事情,都耽误了!请问:作为公安机关,是否应该对于案件当事人,在维护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给予足够的指导和及时沟通呢?总之,金钟街派出所严重的失职了!

 

还有一点,就是:案发当晚,张伟从始至终,都没有说他肋骨不适 或 我打他肋骨的描述和说辞(我爸爸李文昌,当晚在场,可以作证)。此案初期,我就认为,自己吃点亏吧,可能咽喉的疼,过几天就好了!不必在意!反正,张伟是寻衅滋事的,我是正当防卫,控制住行凶打人的他。我不想讹人,所以我就最开始不打算看病了,觉得太麻烦。

 

结果,万万没想到:张伟莫名其妙的,出来一个肋骨伤情。把我陷害成一个故意伤害罪。张伟从一个晚上寻衅滋事的人,变成了一个案件的受害者了。总之,当晚是他跑过来用脏毛巾抽打我,我吓一跳,应激把他扑倒控制他,不让其继续打人,扑倒后张伟顺势用右拳打在我脖子左侧部位。然后,我象征性的咬了他手腕一口,他的手一缩,我就趁机双手握住他的手腕,这个动作就开始僵持着!(此过程,我的胸部平贴着他的胸部,并没有骑压,受力都是均匀的。 我旨在控制他,没有任何伤害他的行为。)

 

率先发起打人的行为,是张伟。不是我!这个问题,我在从一开始的叙述材料里,已经发过重誓(以重誓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张伟夫妻始终不肯如我一样发重誓!(因为当时,楼道里没有监控摄像头,所以谁是说谎者?通过发誓与否,是唯一的重要参考、证明。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

 

因为,长时间咽喉部位不见好转,还是隐隐的疼。我就在从看守所里出来后,终于去总医院和第一中心医院,照了核磁,结果就诊时间太晚了,什么也照不出来了!耽误了案件的真实情况作证(这个伤情怎么耽误的,诸多原因上面我也都说了)。

 

二,张伟,当晚有没有袭击我的动机和原因?

有的。因为我在2020825日的18点多,发现张伟家在疫情期间,又开门放味。(虽然说这个问题,不算个事)但是,之前在20205月,我跟物业和居委会反映了张伟家把垃圾桶放在楼道里的事情,和疫情期间开门在楼道里散味的问题。张伟,就开始说谎:对物业说我把他家的垃圾桶扔了(其实根本就没有这回事)。然后物业就给我爸爸打电话,说:为什么我把张伟家的垃圾桶扔了的事。这个胡说八道的事,给我气得够呛。回家后,我偶然在楼道里看到张伟,就和其理论。他就拿话气我。比如:说我经常吃素,吃的脸色发白。还学我因为着急而口吃的说话样子。 因为我俩家是因为之前张伟长期在楼道里肆意抽烟而产生的矛盾。我就说:你在楼道里长期抽烟的事。张伟说:我哪抽烟了?谁看见了?就开始无赖的言语。我一看这样,自己就回屋了(跟这种人无法说理)。

 

但是,张伟这些劣质的、无赖的话,使我闷气在心里。就在82518点,我就把自家房门敞开1/5(我人,没出房门),就冲着楼道里(当时他家又敞门放味了)。我喊了三句话:第一句是我们俩是世上最缺德的猪! 第二句是低劣的灵魂,下贱的因果。第三句是呸! (这些话里,我一是没有提任何人的姓名。二是在我自己家里敞开一点门说的,没有去他家门口说这些。)

 

之后,我在当晚21点,突然想做一个事情:因为,我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既参佛,也信神。而且在我家的房门上,一直贴着三个词语:信神,学佛,正善美。当晚,我想写两个字贴:灵魂,因果业。贴在靠近我家房门窗户台上放置的一本佛教小册子《佛教常识答问》的封面上。为何如此?意思是:给自己坚定的信心。那些缺德、不重视良知的人,死后不会有好的结果。因为:灵魂和因果业,是一个人此生最大且最真实的财富与内核。而且,我这个两个字贴在这个佛教册子封面上,也希望张伟不定哪天能看到这两个词语,给他自己一个警醒。(这个佛教册子,之所以放在窗台上,是因为202111月底,张伟报假警,警察把我带走,回家之后我才放置的。给张伟一个提醒作用。)

 

当晚21点多了,我认为大晚上楼道里,不可能有人啊?所以,我连外衣都没穿。当时是8月的热天,我就光着膀子,只穿着一个小裤衩和一双塑料拖鞋,出来准备贴这两个词贴。没想到,张伟夫妻正好从电梯里出来,可能是刚遛完狗。我看见了,并没有理会他们。正准备贴词贴在靠近我家房门的窗口台上的佛教册子。没想到,张伟此时拿着一个脏毛巾(他平时擦狗用的),几步就跑过来。拿起脏毛巾,对我进行抽打!我当时,一点准备都没有!一点没有想到,张伟当时会动手打人。我当时受惊了,下意识本能的扑倒了张伟(当时,我只是一心要阻止、控制住他)。整个过程,发生的挺快,大概三四秒。整个过程里,只有我双手握着他手腕的时间长。也就是:警察什么时候到,我什么时候松手起身。(因为,发起寻衅滋事的人,是张伟。不是我,我不知道我一旦松手后,张伟会不会进一步采取什么行动?我没有办法!)

 

而且,案件过程里,我没有击打张伟的肋骨部位。张伟说我击打他的肋骨,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相关证明,我在以前的材料里,已经不断发过重誓。如果,我在案件里击打张伟肋骨,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相对应的发誓,我让张伟夫妻也要如此发誓。至今,此要求未能成型!如果没做亏心事,为何不敢如我一样发誓呢?怕什么了呢?

 

张伟夫妻,是又不发誓,不接受因果律的检验。最后又把全部责任,归于司法机关。说:是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判的李承的罪!是又害人,又讹人钱财,又不用发誓。从中,也凸显了现今法律的弊端!(即:不认可、不重视发誓的部分,不信因果,缺乏道德的最基础的核心。)

 

三,我(李承)坦白:我在我的口供笔录里,也存在瑕疵部分。我不希望这些瑕疵,成为我此生的宿留的愧疚和污点:

 

现在,我坦白,其实我在我的笔录里当时也存在一些歪曲事实的描述。我在这次案件再审申诉里,必须要说出来!不想藏在心里,成为一生的污垢。甚至形成恶劣不良的业因,进而影响后世。

因为自己的不良劣迹,自己心里最清楚,永远存在心业里。

所以,我在20223月份中,就给东丽区检察院,说过这个事情。检察院说:你自己不说,谁会知道?谁追问了?案件已经判完了。就这样吧! 现在,我(李承)提出案件的再审。一个是因为我的案件本身太冤,二是我想坦白这个笔录里的瑕疵部分,现在我感到很惭愧。

 

瑕疵部分是:我在笔录里说张伟用脏毛巾抽打我后,然后用拳头打我的的左肩部。其实,他在用脏毛巾抽打我的时候,没打我的左肩部。(但是,回家后照镜子的时候,我的左肩部淤青了。此点,我爸爸李文昌可以作证) 肯定的是,左肩部却是张伟打的,因为当时扑倒张伟后,他又有大概1.5~2秒之间的动作,可能打到我肩部了。当时,我就是感觉颈部、肩部一带,很疼。我就象征性的咬了他手腕一下(没深咬)。

 

笔录里我还说:张伟用脚踢我的膝盖,这也是不存在的事。他没踢我的膝盖,我的膝盖红肿是案件里我控制寻衅滋事的张伟时候,扑倒他,控制他的时候,膝盖顶着地时候磨的。

 

我在此案里,唯一的瑕疵部分,就是这两点。其余,都是真实叙述!所以,我必须借此再审的机会,忏悔此前这两个不实的描述。我当时为何要说这两个谎言呢?因为,826日(案件发生转天早上),我洗澡时候,发现了我左肩部的淤青。借此说出张伟先打我的肩部,以增加我扑倒他的合理性。

在当晚派出所时候,张伟一直追着我爸爸(李文昌),让我爸爸带他去看嘴破点皮的事情。当时,警察岳沫池也说:你赶紧给人家看嘴去(去医院)。我见此情况,我就急了。一个寻衅滋事的人,还让我爸爸给他看病去?当时,我感觉膝盖部位有些不适,我就撩起裤子一看,我的膝盖当时红肿了!我就说:这是张伟踢的。(话说回来,如果张伟没有发起寻衅滋事,我能控制他吗?我的膝盖能在地上磨得红肿吗?都是他引起的。)

 

岳沫池,当时表情无可奈何的样子。就说:天不早了,自己各自回家看自己病去吧!(有点打发我们赶紧走人的口吻和意思。) 而我就沿用在派出所里说的张伟踢我膝盖导致的红肿的说辞,加入到我的案件笔录里!就说:张伟先拿脏毛巾抽打我(这一点是真实的事实),然后我说张伟又拳击我的肩部(此点是有的,但是发生顺序我描述的不对;张伟击打我的肩部的行为是我扑倒张伟后发生的!) 我说:张伟击打我的肩部后,他又踢我的右腿膝盖部位,我无奈将其扑倒。(我当时这么说,以此增加我扑倒他的合理性和无奈)。我这么说,当时也有我对张伟这种人的憎恶情绪催使!也怕担什么案件责任。当时,确实我也有私心与杂念。我在此深深忏悔和惭愧!(当时,还有一点:我是有宗教信仰的人,如果案件的判定是他打人,我合理控制。我当时,对于这件事情就算了。我就不追究了,只要公安记录一下,就行了。结果,最终案件性质整个是歪曲了。我还被关押进看守所100天,我家请律师花费3万,请求张伟出谅解书5万,我留有刑事犯罪的案底。里里外外的,这么大的损失,简直是丧尽天良的发展和判定结果!)

 

在我的笔录里,就这两点是我的谎言和顺序描述错位。除此之外,都是真实发生的!我愿意负我在笔录里瑕疵的法律责任,也希望司法机关能追究张伟夫妻在此案里严重说谎歪曲事实,恶意丑化我的相应罪责!最起码把请求张伟出谅解书的5万元,退回给我家。对于张伟夫妻,该坐牢的坐牢,该赔偿的赔偿。

 

四,案件的大致前因、概述 与 总结:

 

2020825日案发之前,我与张伟夫妻,有过比较深的邻里怨结。因为张伟长期在3楼的楼道里进行吸烟,烟味能钻入我家客厅里。我一开始态度平和的想与之交流。张伟的妻子(韩某)态度奸邪,说:我们在楼道里抽烟,碍你嘛事了?之后,又在电话的交流中,其妻(韩某)大喊大闹!从中把本来不是矛盾的矛盾,激发起来! 之后,我向派出所警察汇报张伟在外捡到一个黑色流浪狗,没有进行防疫卫生检验。之后,张伟带着黑狗,花钱上了户口,打了疫苗。事后,张伟夫妻两人在我家门前开始骂街!我报警后,警察来了,张伟妻子(韩某)就开始哭闹!意思是给黑狗上户口心疼钱了!之后,张伟各种缺德的,明的暗的对我进行报复行为。用木条扔我家的房门!知道我家当年没交暖气费,家里相对较冷,张伟就在晚上把3楼的楼道里的窗户都打开了!意思是为了冻我。我关上后,他又出来都打开。

张伟报假警(201911月底,就是那个岳沫池出的警。岳沫池当天怒砸我家的房门,极其粗野。),张伟谎称我晚上敲他家门了,警察岳沫池把我带走!直至张伟对物业说谎,等等……无耻,丧德的言与行。使我一个长年在家吃素的人,也对其怀恨在心。(但是我不是那种动手打人的人,只是最多在言语上说说罢了) 但是,张伟当晚见我毫无防备的状态下,突然动手打人,这个性质就变了!

 

派出所值班的岳沫池,案发当晚不严谨,不认真的对待处理,形成案件的巨大漏洞和疑点。之后,陈哲给我定为故意伤害,带我到派出所。我妈妈徐玉华不懂这些,就一心只希望我能赶紧出来,病急乱投医般的就说出我在2004年安定医院的住院历史,以求宽待(其实这是当年一个因灵异事件我去问诊,院方进行错误过度的医疗行为,此事说是安定医院违法犯罪都不为过)。然后,派出所仿佛看到了这个争议案件的突破口,就往我有精神病打人这个方向推动!从20211月开始,我感觉案件的发展不对劲,不正常。我就开始向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叙述案件的真实情况,并投诉不合格的金钟街派出所警察陈哲和岳沫池。之后,警察因此对我怀恨在心,进而有意陷害、算计我。使我在此案里处于不利的状态。

精神鉴定时候,我斥责了安定医院,当年在我去问诊时候,粗野违法的强行收押住院的恶劣行为!安定医院恼羞成怒,用给我一个精神分裂来堵住我的嘴。最后,鉴定结果是精神分裂!把此案由张伟冲动寻衅滋事,变成我(李承)有精神病打人的这一歪曲是非,违背良知,纵容奸邪的判定结果。

警察(岳沫池)诱惑说:只要签字,就不必负任何法律责任。我家三口,依然坚定不签字!因为,朝夕相处的家人,都不认为我有病。怎能委曲求全的扭曲案件的事实呢?

 

之后,我被关押进东丽区看守所,受尽苦难和寒凉。我妈妈请的孟蕊律师,也不称职,不认真对待此案(不愿出真力),只会让我认罪认罚。检察官(王兴兰)说:如果不认罪认罚,不赔偿张伟5万,就得进监狱服刑8个月!最终,因天气越来越冷,看守所里的人与境的诸多恶劣因素,加之我希望过年前能及时回家。就无奈签字了认罪认罚。当时,也不懂什么上诉,也没有人跟我说这些事情。当时,我也有点心灰意冷了!所以,没有上诉!但是,之后我越想越委屈! 因为,从看守所出来后,我妈妈就病倒了!我就在医院陪护。耽误了一段时间!加上疫情因素。因为,没有任何申诉的经验,走了许多弯路。修改申诉状格式多次。总结相关材料。询问相关的责任单位!在信访部门,投诉此案里不正规的人和事。从20229月底,我终于拿到并看到我的精神鉴定报告,看到案件里张伟夫妻胡说八道的笔录,这也坚定了我的再审申诉意向!(因为纵容邪恶,也是罪恶。)

 

我必须要说:如果此案里,我是率先的,发起寻衅滋事的主动的动手打人的一方,我一个字也不会写,不会来申诉!

如果我在此案里的行为,如张伟夫妻笔录所描述,我不会写一个字,不会来申诉!

如果此案不是一个冤案,不是扭曲是非,违背良知,纵容奸邪的结果。我不会写一个字,不会来申诉!

 

五,对张伟夫妻在案件里,对我的讹诈表现,看其二人的真实品性?(附带参考):

因为我在202186日,被关押进看守所,对方张伟夫妻就有底气了,起初开价要20万才能出谅解书。我家并不那么富裕,无法给出。而且,这个案件也没这么严重,况且张伟还是发起寻衅滋事的一方。此点,就可知张伟夫妻品性的恶劣。之后,改为15万,2个月后又改为10万。一会儿说:张伟的肋骨有裂纹2根,之后又说:3根,再之后又说是4根。还说,骨折一直没好彻底,以后还要继续讹我。还说:张伟在外面一直当医院里的护工,现在骨折了,工作给耽误了,要赔偿误工费等等。其实,我是他邻居,很清楚:张伟根本很早就退休了。60岁的他根本没有在外工作,平时就在家里遛狗,没有任何外出兼职!张伟的妻子突然在2021年得肺癌了,说是让我(李承)给气的。韩某需要被照顾,骨折后张伟也无法照顾了,埋怨我,以此增加赔偿的筹码!等等......各种花样繁多的不实、乏德的谎言,可见其二人品性如何?究竟是谁?哪些人?在纵容这夫妻二人在此案里对我的讹诈和胁迫?把出谅解书的权力和定价,肆意给予他夫妻俩?为这样的人撑腰、作后盾?多悲哀啊!

 

六,案件的所谓突破口,就是所谓的司法精神鉴定报告结果(其实是16年前的与16年后的安定医院丧失医德,败坏操守的表现,是站不住脚的东西。):

 

就是这个所谓精神鉴定结果,使我在此案里成为了一个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变成一个无权去说理的人,剥夺了我应有的辩护和叙述案件的资格。把此案定性为我有精神病去打人的生硬和草率判定倾向。

相关对于安定医院在2004年对我(李承)去问诊时候,强行收押住院的恶性违法医疗行为。 我(李承),我妈妈(徐玉华),我爸爸(李文昌),都已经向信访部门做了投诉和控诉。相关材料很多!这里不一一叙述,会另行进行材料提交。甚至可以的话,我家会对安定医院在2004年,以及16年后的2021年定的所谓精神鉴定结果,对我的双重、延续性的缺德行为,发起起诉、状告。

 

相关材料有:

李承的《强烈投诉:天津安定医院当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李承的《安定医院病历作假,逃避责任》

李承的《斥责天津安定医院给我的鉴定结果》

 

徐玉华的《披露天津安定医院(原吴家窑地址的)2004年对我儿子(李承)问诊时候的过度医疗和粗野行径》

 

李文昌的《我(李文昌),可以证实:2004年天津安定医院对我儿子(李承)的违法强行医疗行为》

 

七,案件相关重要问题,投诉材料有:

李承的《举报天津市东丽区看守所~条件低劣,个别监室管理混乱》

 

李承的《要求撤销:天津慧萃嘉怡律师事务所孟蕊的律师资格》

 

此致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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