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昌给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李承案件内的相关证明与辅助申辩材料
诉求人及案件证人信息:
姓名:李文昌,性别:男诉求及证明 如下:
本人李文昌,是李承的爸爸。【我就本人在李承这个涉及刑事案件里所知道的、可作见证的地方,进行证明与论述】
李承的这个涉及刑事的案件,其实疑点是很多的。首先,在2020年8月25日案发当晚,我是及时的赶到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的。所以,我也算是重要证人之一。
我来到派出所后,看到了李承和张伟,都在金钟街派出所里。而且,当时李承和张伟的身体状态都很平稳,根本没有重伤什么的迹象。还有一个情况,我必须说一下:当晚,张伟一直对我说,给他看嘴破点皮的事情。大致的意思是:张伟嘴破了点皮,让我带他去看病去。(当时张伟的表现,仅此而已)
并没有说出任何关于肋骨不适的问题。
大家用正常逻辑思维想一想:嘴破点皮和肋骨被打或疼痛,哪个更重要?连嘴破点皮,都奋力的来说,那么肋骨被打或疼痛,能不说吗?
(但是,在张伟后来的卷宗笔录里却说:李承当时打他的肋骨了。然后李承让他夫妻俩为他们的口供发誓,他们也不敢发誓。不敢为他们的虚假口供,担负因果的代价。)
所以,当时张伟根本就没有肋骨的伤情,他也没有描述李承怎么打他。据我所知,当晚民警也没有任何正规视频的进一步口供和记录。民警这样做很不严谨,容易产生漏洞。制造一个悬案的空间!张伟的伤,究竟是怎么来的?而且,当晚的凌晨是民警岳沫池开警车,把李承和我,及张伟一起送回的楼下。张伟并没有直接去医院。(张伟当晚既没有体现及表述肋骨的不适,也没有直接去医院,民警也没有任何视频记录张伟肋骨不适的口供、音视的证据。张伟,难道就一点没有自己回家自行做伤,为了日后陷害讹诈李承的可能性吗?)
而几个月后,张伟出示一个肋骨骨折的报告,也很莫名其妙。就这个肋骨骨折,也把李承定为了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
之后在李承的案件判决书里,为何没有我李文昌,最重要的案发当晚在场,证明张伟没有肋骨伤情及张伟没有表达任何肋骨不适的事实情况呢?难道,金钟街派出所有意偏袒张伟一方?
帮助张伟陷害李承,给李承坐实一个罪名而努力和维护、掩盖着什么吗?从这一点,就可见金钟街派出所方面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明显的有意给李承弄一个罪名的倾向。
因为当时,李承是一个人独自住在兴河园小区。而所在的三楼的楼道里,没有摄像头。张伟与我家,此前因为张伟长期在3楼的楼道里吸烟产生烟味的问题,张伟夫妻在交涉过程里蛮横无理,我们之间结过怨恨。所以,张伟存在蓄意攻击李承的可能性和心理基础。
正因为张伟知道3楼的楼道里没有摄像头,所以他就趁李承没有任何身心准备的情况(机会)下,对李承发起寻衅滋事。(用脏毛巾对李承进行抽打) 李承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能不对此做出阻止吗?不去控制张伟吗?
请问:警方的执法记录仪里,有李承打张伟的镜头吗?既然张伟寻衅滋事,李承进行控制。就免不了身体接触。一审判决书里,写:李承对张伟进行骑压。简直是夸大事实。据李承表述:李承被张伟用脏毛巾抽打后,也是惊吓到了!感觉张伟要开始对自己行凶了,就及时扑倒了张伟。扑倒后,张伟恶狠狠的用他的右拳重击李承颈部。李承咬了一下张伟的手腕,张伟手腕一缩。李承用自己的双手把张伟的手腕牢牢握住,胸贴着胸,此动作就开始僵持着。防止张伟继续打人行凶。然后,张伟妻子韩某,见此僵持。就报警了!韩某从电梯下楼去接警察(因为兴河园的楼门是封闭的,必须有人去下楼去开门或来者点击按钮呼叫才能开)。
李承当时,看到韩某从电梯下去,去接警察。就知道,警察快要来了!就一直看着电梯的上升的数字,快到3楼的时候,只想尽快的起来。(李承不想一直控制着张伟,恨不得警察赶紧来才好。所以就有一个提前预判的准备起身的镜头。就是这个看到警察快到3楼,李承准备想起身的瞬间镜头。就被检察院认定是李承一直骑压张伟,导致张伟肋骨骨折。)其实,僵持的过程里,两人胸平贴胸,全身力度均匀的时候,是长时间的过程。李承看到电梯快到3楼,而想快快结束僵持和控制,预见性的准备起身却是短暂的一瞬过程。
而检察院,非要认定张伟的伤,不是张伟为了事后陷害李承,而自己回家自行做的。一定要认定:张伟的伤,肯定和必须是出自于李承的行为或过程。这一点,也是不严谨的,固执的既定偏见!是存在争议的!
毕竟张伟是寻衅滋事的打人行为,不是火灾或非人为的事故。袭击人是什么性质?都是成年人了,这里就不必多说了吧?(毕竟李承一个人住,楼道里没有监控摄像。李承遇到危险,还不能防卫了,是吗?)李承等警察从电梯里出来,确认是警察之后,马上就松手、起身。这一切,很正常。李承,究竟错在哪?一个在家里连肉都不吃的李承,最终被定为故意伤害罪(一个行凶的案底的人,谁缺的这个大德?)
天津人都知道一句谚语: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事不怕是过失的,失误的!就怕事背后的那个人,那个心是丑陋、败坏的。事情都是中性的,是人和心的不同性质,赋予了事情以善、恶 及 正、邪。
我作为李承的父亲,我能证明:李承是一个长年坚持素食的人,有正规的宗教信仰、因果观念。(信神且参佛)
因为案发3楼的楼道里,没有摄像头。案件的起因和过程,证据证明是缺失的。所以,李承之前有积极的、主动的、自发的进行过【发重誓】的环节。以证自己的清白!
以下是李承,发重誓的内容(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及大量的法院、检察院的申诉材料里都有):
我(李承)发誓:2020年8月25日晚上,我从自家房门出来,刚站在自家门前。张伟看到我没有任何身心防备的情况下,趁机拿起脏毛巾对我(李承)进行抽打!是张伟主动的、率先发起的寻衅滋事。如果事实,不是如此。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重誓。)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2020年8月25日晚上这个案件的整个过程里,我击打了张伟的肋骨部位。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重誓。)
我(李承)发誓:如果在2020年8月25日晚上这个案件里,寻衅滋事的张伟没有击打我的咽喉部位,导致我的颈部左侧长期疼痛。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重誓。)
如果,我(李承)的这个涉及刑事的案件,认定事实、定性、量刑,都是正确的,不是冤案。那么,我(李承)不仅对我在此案里身、心、财、人生,受到的所有伤害、损失,通通认可!而且,我还要发重誓:如果此案不是冤案,那么我(李承),今生死后,我的灵魂就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严惩。
如果,我(李承)的这个案件是一个冤案。那么,所有相关的给我促成、制造此冤案的人,今生死后,他们的灵魂就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严惩。
以上是李承主动、积极发重誓的环节和内容。李承让张伟夫妻,也能像李承这样发重誓,以让他们自己的口供和他们的案件描述,担负起对应的因果代价。但是,至今张伟夫妻未能照做。不敢发誓!躲躲闪闪。
李承作为一个长期素食者,在家里连众生之肉都不吃。没人逼他,都是他自我要求自己的。而且,李承极为看重因果。
就是这样的李承,最终被定为故意伤害罪,留有刑事犯罪的案底,简直丧尽天良,此中必有冤屈的成分在!
因为3楼的楼道里,没有监控记录。谁起的头,谁率先肇事的?大部分过程是什么?所以,最初派出所定为争议案件。迟迟没有做出什么大的动作。
但是不管什么情况,张伟之后出了一个肋骨伤情。所以,就在2020年12月12日上午,当时的办案民警陈哲,就拿着故意伤害罪的逮捕令,把李承拘留到金钟街派出所。当时,李承的妈妈徐玉华也在场,看个满眼。因为徐玉华的性格,一直是比较弱的。怕这个,怕那个。遇到一点小事,容易往不好的方面想。怕得罪人。遇事,容易示弱。徐玉华听说派出所里,可能会有刑讯逼供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会受到殴打,进行逼供。就怕李承在里面,也会受到如此。徐玉华当天一直担心的是这个问题!就想如何能拯救李承,就被迫说出李承在2004年9月11日住过安定医院的情况。以此理由,希望派出所里的人能善待李承,别欺负他。(哎,做母亲的人的心。)
要说起2004年,李承确实是住过安定医院,但是那次纯属是作为父母的我们的严重失误。2004年9月11日的凌晨,李承疑似遇到灵异现象,感到很害怕。当天上午,李承自行要求去天津著名的安定医院,咨询里面的医生(话题交流),世上究竟存在灵异之类的事情吗?结果,问诊出来的时候,就被两个男护士强行抓进住院观察区。当时,那个被问诊的女医生说:看到灵异现象,可能是精神分裂的情况。需要住院后,进行进一步的观察。先办理住院吧!
我们当时,就听信了。草率的签字,没有多想什么。认为这么大的安定医院,不会误诊。之后,李承出院后身体严重不适(以前没有过的)。多年后,李承才逐渐讲述天津安定医院里,那些变态的、丑恶的医护人员的行为。比如:强行灌服对身体有麻痹和损伤的化学药物,表演阉割威胁,医护人员交流色情电影,捆绑,恐吓,隐瞒和虚报病情,延长住院时间等等外人不知内情的情况。我们这才知道,当年的选择是错误的!把李承给害了!之后,李承在网上遍寻关于灵异现象的证据,找到大量的国内外,世界各地的人拍摄和记录到的灵异现象和鬼魂影像资料。(比如:波尔代热斯现象。家中的柜门、抽屉会自行开合。东西漂浮,移动的真实记录。)
这些种种的证据,都在证明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灵异现象或鬼魂。遇到灵异现象,不能硬性的都归于精神分裂。
而且,要说的是:李承只有2004年9月11日(碰巧是:恐怖袭击日),那一天的遇到灵异经历。之后,再没有过。
李承这个人,其实挺苦的。小学时候,出现口吃。开始出现自卑。初中时候,害羞上学校里的男生公厕,因为长时间憋尿,导致了肾病。学习成绩下滑,人就更自卑了。本来学习成绩之前全班前三的李承,没能上高中。中专时候,选的专业(审计),他也不适应。没有学好。中专毕业(2003年)后,他就开始学佛了!此中的心路历程,几乎也能想的到!
因为可能学佛方式的不如法,还是其他什么原因。2004年出现灵异现象,咨询问诊于安定医院。安定医院误诊,过度医疗,一心为了给医院创收,强行收治,哄骗住院。作为父母的我们,社会阅历也欠缺,种种的失误和误会,把李承给坑害了!给李承留下一个安定医院的住院历史和病例记录。当时我们蒙在鼓里,回头去看都是作为父母的错谬和医院的粗鲁和败坏。
这次名不副实的安定医院荒谬的住院经历,肯定给李承内心带来了一定影响。大概出院的三个月后,李承看到电视新闻里国内的、国际上那些纷乱的世态炎凉情形,又开始学佛了!
这次把屋内的佛像、菩萨像,都祛除了!不再着相!注重进行纯理法的研究,长期看佛教讲座,上佛教论坛进行交流。
逐步走向厌世!为什么如此?如果,2004年的安定医院之前,李承对这个人间、人生、人的态度,还有摇摆的话。那么李承在安定医院里,所经历的那些丑陋和不堪,医护人员品德的败坏。让李承有了一个决定性的判断。就是走:出离、厌世的路。
之后的李承,不再上学,不去工作,至今没谈过恋爱,不结婚,更不要孩子,没有任何两性接触经历。在家里清修、素食。偶尔兼职,打个零工。大部分时候,在网上进行兼职活动,和在家参究宗教和自我心得的写作。直到他35岁(2019年3月)他搬到现在住的兴河园小区3楼。遇到这个长期在3楼楼道里吸烟的张伟。张伟因为怨恨李承,趁机对李承发起寻衅滋事,李承加以及时控制。张伟回家做伤陷害李承。派出所以张伟的肋骨伤情,给李承最初定为故意伤害罪。派出所因为听了李承妈妈徐玉华的一时糊涂说辞,给李承做精神司法鉴定。鉴定时候,李承当面斥责安定医院当年的错误行径,安定医院联合鉴定机构恼羞成怒,给他定为精神分裂,为了堵住李承的口。检察院采用这个精神报告,把李承推理成一个精神病不受控制而打人的人。定了故意伤害罪。
其中,还有一个隐情,属于我李文昌的选择失误。因为李承的案件,上升到了刑事案件。我就想到了李承的妈妈徐玉华以前的同事王丽雯的女儿孟蕊,现在她自己开了一个律所。
我和徐玉华,就找了这个自认为是熟人的律师:孟蕊。
我们认为熟人,能多少照顾一些。可是,这个孟蕊律师,收了我家三万元律师费后,她认为没有后顾之忧了!在李承在看守所期间里,李承多次要求孟蕊律师查派出所的错误,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可是孟蕊律师,钱已经到手,加之李承有精神分裂的司法精神报告,就对李承的要求充耳不闻,只会让李承做认罪认罚和及时给张伟赔偿。让张伟出谅解书,才能提前从看守所里出来!
孟蕊律师为了自己省事省心,不去调查任何案件里的疑点,不出真力,不干正事,也不愿得罪任何人。还把钱给赚了!
所以,孟蕊只会让李承认罪认罚,出赔偿的钱。还吓唬李承,如果不认罪,等待他的是一个大的刑期。加之李承在东丽区看守所的103监室里的恶劣生存环境和牢头狱霸的压迫及矛盾。最终最初坚持不认罪的李承,见律师不给力,检察院也劝说和威逼认罪可以减刑,天气越来越冷,身上只有夏天的衣服。身体逐渐不好,意志逐渐溃散,各方面希望变得渺茫。最终,李承无可奈何的认罪了!
因为只有保住命,才能日后去申诉和投诉。现在,孟蕊律师已被投诉,该律所所在的河东区司法局和天津市律协也在受理调查中!(该律所,还涉及漏税的违法行为。河东区税务局已经出了整改书。)
2021年7月4日,派出所通知李承精神鉴定结果出来了!李承和他的妈妈(徐玉华)就去派出所看!但是,知道是精神分裂,两人坚决不同意,不认可!不签字!民警岳沫池,就百般的劝说和怂恿赶紧签字!说签字后,李承就无罪了!因为,岳沫池在案件侦办里存在许多错误和漏洞。李承投诉他多次!岳沫池想以此精神鉴定的结果,来掩盖他在案件侦办里的错误!认为精神病人,难有话语权了!
岳沫池见当事人,坚决不签字!就不按照规定,把精神鉴定的复本,给当事人!因为,鉴定书后面写有多少天内,有什么途径,可以对鉴定结果提出合理异议!等于岳沫池变相的阻挡了当事人的合法知情权,变相的还是逼迫当事人认可这个精神鉴定!所以,我们家人在不知道自身合理合法申诉知情权的情况下,没有向安定医院方面提出异议!等于还是属于变相的默许了这个结果!
待这精神鉴定结果,给到检察院。检察院也依据此鉴定报告,使得李承在案件里变成口供弱势的一方!默认为犯罪的一方!最终就是此鉴定结果,间接的造成了李承的冤案!金钟街派出所的民警岳沫池,在精神鉴定问题上,属于严重违规!
后续:
金钟街派出所的付所长,给我打来电话,说:既然你儿子李承,已经法院申诉了!应该等法院怎么处理?但是,李承跟三中院的李强法官交流此事后,李强法官说:不考虑精神鉴定的问题,我不管!而且李强说:公安的问题,应该交由公安上级督查部门进行介入调查和处理。
所以,金钟街派出所把球踢给法院,法院的李强法官,又把球踢回给公安!而当事人是其中是最无助的!而涉事违纪的岳沫池警官,则依然逍遥法外,没有受到处罚!
作为检察院或法官或司法鉴定机构,可能之前也是对此案件诸多实情蒙在鼓里,有判定失误的地方。现在,我彻底的宣说此中根由。希望检察机关能重新认识和判定此案!早日还案件以事实的清白和公正!
此致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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