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国家,谨慎录用女人作为公检法的要职和裁判者【谨慎参考!】
谏言人:
姓名:李承;性别:男 ;民族: 汉族,
建议内容:
我这个请求,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积累大量事实,得出的总结。
我的律师孟蕊,在代理我的案件时候不出真力,轻松赚钱,促成冤案。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王兴兰,不辨是非,懶于调查,一味接受派出所歪曲事实的侦办结果,威逼我认罪认罚。还声称:法律,就是变态的。我得到冤案之后,开启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受理的法官是天津市东丽区法院的刘媛法官,也是女性。结果,再审的办案交流过程里,她经常是表现的不耐烦,蛮横无理,强词夺理,懈怠傲慢。本质丑恶。
最终,把我的明显的这个冤案,材料充足的申诉给驳回了。
女人的综合道德水平,确实不如男人。圣人里,请问男人多?还是女人多?城市里的苦活,建设,维修,都是谁去干的?男人还是女人?
奸诈的奸,媚俗的媚,嫉妒两个字,奴字,都是女字旁。女人多流于见利忘义,重财而轻德,意志不坚,品德不实。大多数女人不配成为公检法里的执法者。在圣经里,也是启示:女人先背叛了神,勾引男人犯罪。老祖宗,也是重男轻女的,不是没有道理的。女人并不弱,只是女性多是品性不良的,难以做到侠肝义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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