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交的刑事申诉材料清单列表
申诉人:李承
清单如下:
李承的《刑事申诉书》(39页)
李承的身份证复印件(1页)
李承提交至天津东丽区检察院全部申诉材料明细(供天津三分检调取、研判)(4页)
东丽区法院,刑事一审判决书【3页】
刑事一审裁定书(东丽法院修正取保方面的错误)【1页】
原审东丽区法院,刑事再审驳回书【1页,正反面】
天津第三中法,刑事再审驳回书【1页,正反面】
天津高法,刑事再审驳回书【1页,正反面】
天津东丽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2页,正反面】
东丽区检察院12309回复函(关于本人投诉检察官王兴兰后,东丽区检察院给我的敷衍答复)【1页】
申诉人李承对东丽区检察院驳回请求、维持原判的总结感言【4页,本人亲笔手写】
本人李承在案内发誓的内容(已签字及按手印)【1页】
信访人李承的诉求及草拟案内张伟夫妻为其两人案内所说口供的对应发重誓内容(至今抗拒、不敢)【1页】
李承的刑事案件 涉及的宣誓、诅咒(通告)【1页】
申请调取证据(执法记录仪,张伟实际看病单据)【1页】
为何,律师犯罪需从严审理?(本人刑案的律师孟蕊违背多项职业道德,破坏本人刑事一审阶段的有利基础)【1页】
本人律师孟蕊的律所是性质不良的(侧面证据)【3页】
本人律师孟蕊,受到河东区司法局的整顿之后,依然顽劣状态,否认自身的错误,性质极其低劣(图证)【6页】
此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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