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天津市纪委监委的工作,给予最严肃的批判(投诉)
一, 投诉人:
姓名:李承;性别:男;天津市河北区公民
二,被投诉人:
天津市纪委监委(天津市监察局),驻天津市河西区西园道6号
三,投诉事项:
天津市纪委监委,在日常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事务中,进行敷衍、推脱,粗糙的进行短信机械答复!没办一个实事。更不会实地见面约谈投诉人去详实的了解情况!就会短信告知投诉事项不归他们管,让投诉人自己去想办法。或生硬的转移了事,究竟转没转?投诉人也不清楚,他们也不跟踪投诉事务的后续进展。总之就是工作差劲!
四, 投诉诉求:
1强烈要求天津市纪委监委,应该改善对百姓的投诉事务处理方式。应多进行实地见面约谈,而不是短信机械回复。
2短信回复,应注明投诉人姓名,及投诉对应事项。不能是现在的“无姓名”“无对应事项”的格式型机械回复。让人看不明白!(因为有时投诉人投诉的事务,不止一个。)
3凡是接到投诉人的投诉书,纪委监委都应该回寄纸质受理通知书或处理意见书。这样更清楚,更负责,更规范。
4本人李承,需要见天津市纪委监委的人。最好是国家纪委监委的人,到天津与本人约见对话。我有对天津公检法一些单位及人,不满、批判的地方,需要投诉汇报。
五, 事实与理由:
本人李承,从2023年8月,就开始向天津市纪委监委投诉包含公安、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在内的违规违纪的人员。没一个人(纪委的),给我来过电话进行交流询问。
只是机械的回复《信访条例的第二十三条》的短信!短信内容,没有本人的姓名,也没有注明对应的事项。这样的回复,是极不规范的,如果当事人投诉事务多了,最后就是弄的乱七八糟。啥也不是。事与事,哪都对不上号!
不论是挂号信还是EMS邮寄的投诉材料,天津纪委监委都不给纸质答复书。只有一些内容不规范的短信应付了事。
如果去天津信访大厅,去申请查信。天津纪委监委,就给投诉人打一个电话,告知投诉信已经转给哪个哪个单位了。(也可能,根本就没转,是照着查信的工单内容念的。因为转与否,投诉人不可查、不可知。)
然后,他们的任务就结束了。而且天津纪委监委没有后续跟踪的任务。结果,就是:转还是没转?谁也不清楚!因为,被转到的单位,不给当事人回复。也不联系投诉人!
那些单位知道天津纪委,转完就完。不会去跟进询问!
结果,问题到了问题产生的单位,就当做没有看到一样!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投诉人,去找纪委监委投诉,往往都是涉事的单位或管理涉事单位的部门,不作为,敷衍推诿,不严查相关涉事人。而后,投诉人被逼无奈,去找的纪委监委。纪委监委,作为老百姓最后的投诉途径,如此敷衍潦草的进行处理操作!让百姓太寒心!
此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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