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 李承(案件原告)


申请事项:

原告李承请王欣法官回避。(对于天津二中法发回续审案)

 

申请理由:

原告李承在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发起的行政起诉2023)津0103 行初141案件,最初是由王欣法官受理。在受理过程里,王欣法官能够把两个被告单位的答辩材料,原原本本给予本人,并且对于本人在期间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如实入卷归档,对于此两点,本人李承表示认可和称赞。但是,此起诉案件在王欣法官受理阶段,并未进入实质审理。卡在“质疑本人李承有精神问题”方面。并且,王欣法官进行了驳回起诉的裁定。在出此裁定之前,本人提交了大量的有理有据的证明本人无病、品格良正,及天津安定医院是错误、缺德违法、唯利是图的材料。尤其王欣法官在面对李承在此前刑事案件里问心无愧敢于发誓,而案件对方张伟夫妻至今不敢发誓,及灵魂自尊、因果无愧八个大字的案件宣言面前,依然媚俗的崇拜所谓权威(即:天津安定医院),轻视因果和良知。残忍的,把李承的起诉给驳回处理。2004911日,本人在凌晨偶遇灵异事件,遂普通问诊于当时天津安定医院(作为天津最大的精神专科研究医疗院所),却被唯利是图的、赚取住院费为目的,将本人强行违法的进行收治住院,给本人的身心、人生带来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害。16年后,202171日,天津安定医院的司法鉴定所,又胡乱推理、勾连2004年的那个缺德收治本人住院的“所谓病例”,将本人在刑事案件里定为精神分裂。(实情:本人是刑案内被寻衅滋事、且被殴打的一方,至今本人前颈部左侧部位伤情未愈。而且本人当时已坚持多年素食,有慈心戒杀之格。)就因为案件对方张伟为了陷害本人,回家后其自行做一个不干扰生活的肋部轻伤,然后张伟夫妻再共谋假口供,说这伤是李承当时打的。就为了达到刑事陷害,及后续的钱财讹诈目的。(而且鉴定机构作为第三、四方,这里的“水太深”!)

16年前,及16年后,天津安定医院方面两次恶性害我!

至今,对于2021年精神鉴定结论,我及家人坚决不签字,不认可!而且没有任何实证,证明天津安定医院的推理结论是正确的!本人李承是多方面的的受害者,而王欣法官以精神为由,将起诉驳回,如同在本人伤口上撒盐。本人李承坚决否定:媚俗庸俗,漠视因果,轻视良知的做事标准

此致: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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