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见纪检人员 申请书
姓名:李承;性别:男;天津市河北区公民
二,本人想约见的人员:
驻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的人员
或
天津市东丽区纪委监委的人员
三, 申请的事由:
1,对于东丽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王兴兰,在2021年办理李承的刑事案件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致使李承蒙受冤案的问题。我必须要和纪检的人员,当面交谈才可以说清楚。
(本人曾经反映过王兴兰,但是纪检人员从未与我见面过,只听王兴兰的一面之词,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2,对于东丽区法院的法官刘士军,在本人李承的刑事案件一审的庭审过程里,多次阻止本人合理合法的表述案情。属于违纪行为。最终导致本人成冤。本人反映多次,至今东丽区法院没有与本人产生过任何的询问和约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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