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专科医院非法收治,可尝试刑事自诉进行维权

 作者:李承,天津人,宗教学者、灵性作家

前言:

如果您被精神类医院,强行的非法收治,身心遭受了损害,甚至影响了人生的后续。可以勇敢尝试刑事自诉途径进行维权。众所周知,民事、行政的诉讼,公民可以依法提起。但是刑事案件,公民也可自行发起,却少有人知道。因为大部分刑案,属于公诉案件。刑案多由派出所受理和发起的。

但是,有的案件具有隐蔽性或争议性。派出所无法常识的受理和侦办。比如:医疗内的刑事犯罪。案件的环境在医院内,警方会肤浅的误判为医疗行为。而不算是刑事犯罪。所以,医院内刑事犯罪是相对最难处理的案件。

如果您去法院立刑事自诉,立案法官会说:非法拘禁,劣性药物损害他人的行为(精神类医院常见的侵害他人的情况),属于公诉案件,需要去派出所报案。那么,您可以拿着您写好的刑事自诉书,去侵害您的医院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进去报案、提交材料。如果民警对您说:医疗内的侵害行为,派出所无法判定。需要您先去您所在市的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投诉。如果卫健委查出该医院确实存在相关问题后,可移交线索到派出所。那么,您再去卫健委汇报此事。如果派出所最终,依然不给立案。那么,最好要求派出所方面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你可以拿着派出所不给立案的文书,再返回法院去进行刑事自诉,这样法院才会给您立案。如果派出所不给你出具不立案文书,您可以拿着报警记录,去辖区内检察院进行监督。看看检察院能否给立案?如果也不给立,就要求检察院出具维持派出所不立案的文书。然后拿着检察院维持不立案的文书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总之,这些流程很麻烦。人生悲凉,众生皆苦,需要耐心去抽丝剥茧,才能修成正果。

以下是本人的真实案例,参考:

案由:侵犯公民人身权益(非法拘禁、编造虚假病历对他人污名诽谤、劣性药物伤害他人身心等)

诉讼请求:

1追究被告(天津安定医院)对原告(李承),以医院医疗为名却实际产生的刑事违法犯罪行为及长远对原告不实的污名化、人生干扰造成的严重不利后果。

2.此案侦办、审理过程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1此刑事自诉,符合告诉才处理的类型及此立案的无奈:

如果原告(本人李承)不向司法机关说出本人当年(2004年9月11日至2004年10月26日)在天津市安定医院所遭遇到的涉及刑事犯罪的非人道事件,则相关司法机关永不知。

本人现在提起刑事自诉,也是无奈之后的选择。首先,本人之前不知道还有刑事自诉这回事,是本人在漫长的维权过程,才逐渐知道的这个公民具有的权益。其次,本人之前对天津安定医院的非法收治和过度医疗造成本人李承身心、人生受到严重侵害的事件,走的是信访。而信访就是由天津安定医院自查自纠,等同于与虎谋皮,效果不好。然后,我在2023年6月曾经信访到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派出所,打算以刑事报案的方式追究天津安定医院对本人的侵害。然后,是一个叫陈刚的民警联系的我。表示不给我立案。且也不给本人不予立案告知书。就此事,我还找过天津市河西区公安局,一位督察接待的我,承诺给我不立案告知书。结果,也不了了之。没有下文了。说到此,我身上还有一个刑事冤案(被人陷害的),我的这起冤案,本身性质其实很小。简单的说:就是别人来打我,我控制住行凶者,然后行凶者为了事后对我刑事陷害和钱财讹诈,其回家后自做轻伤,然后谎称是我打的。派出所在没有本人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然后让我去天津安定医院内的司法鉴定所做精神鉴定,最终天津安定医院依照顺延2004年9月,该医院对本人的涉及刑事违法犯罪强行收治而落下的所谓住院档案病历为依据,判定我是案内精神异常。因此,在没有本人犯罪的事实下,案件对方(那个行凶者)回家自己做的伤,都默认算我当时所为了。最终,东丽区法院判决我为故意伤害罪。案内派出所、检察院、司法鉴定所、本人的律师(也性质不良、勾结案件对方算计陷害本人,还涉嫌偷税~其已被税务稽查处罚了),本人妈妈的糊涂、所在看守所的管理混乱度日如年等……可以说李承此前那个刑案侦办、审理过程里,每一个环节都有错误。冤案产生后,本人还忙于对案内其他问题涉事的单位进行申诉、投诉等事项,牵扯了不少精力、时间。分身乏术,事情要一个一个的做。有时,还需等待一个事项的结果之后,才能判断我是否去进行下一个事项?所以,有的事项的提出,显得迟缓,还望理解。其中,对案件起到扭曲性质、颠倒是非作用的,就是此刑事自诉案的被告:天津安定医院(其内部的司法鉴定所)。也就是说:被告方,在2004年9月到10月和2021年之后(天津安定鉴定所是2021年7月给本人出具荒谬错误的鉴定报告、2021年11月16日东丽区法院判决我一个冤案。)给原告造成两大侵害。被告,不仅在2004年强行非法收治当时普通问诊的李承,侵害了原告的身心(收治后被捆绑、恐吓威胁、灌服劣性药物)、名誉(精神病院住院记录),还在此事的17年后被告方以荒谬扭曲事实的鉴定报告间接导致李承蒙受刑事冤屈,对李承的人生、家庭、财产、健康、名誉(刑事案底污名)造成极为恶劣的严重影响。使原告忍无可忍,必须对被告进行相应的起诉、追责。

因为,此前的大量信访、派出所报案,都敷衍、不解决问题。所以,本人去医调委、天津卫健委投诉。医调委不涉及精神医疗纠纷,天津卫健委指导本人去法院起诉(这里指:民事的起诉)。其实,天津安定医院实际对李承,已涉及到了刑事侵害。但是没办法,派出所不管啊。(派出所简单的认为:这就是医疗范围内的事。)本人然后在河西区法院,立了一个民事的医疗损害纠纷的案件。本人的父母(李文昌、徐玉华)作为2004年9月11日案发的第一亲历见证人,为李承出庭作证,击碎了被告天津安定医院长期歪曲事实的病历记录和谎言说辞。但是,近期天津河西区法院民庭对李承的民事起诉驳回,对应案件是(2025)津0103民初1917号

受理此刑事自诉的办案人,可以调取1917号民事案件卷宗和庭审录像进行辅助的研判参考。其实,就事实来说,世上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会附带民事的赔偿或纠纷。但是,医院以医疗的名义产生的刑事犯罪,却属小众、冷门。难以明朗的察觉和忽视其严重性。原告的本心,其实此事(我与天津安定医院),首先来说,就是刑事案件(以上帝视角来看)。只是医院这个外衣,弱化了其应担负的刑责,以医疗为掩护显得对他人的伤害具有了“合理性”。

2,原告(李承)遭受天津安定医院的刑事侵害实情:

在2004年9月11日的凌晨3点,正在睡眠的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摸我的右肩。我当时就被摸醒了,睁眼一看,发现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摸我。(因为屋子里没有开灯,窗帘的90%也挂着,整个屋子是黑暗的状态,因为光线很暗,所以那个东西呈现的基本也是黑色的。)当时看到后,我很害怕!就跳下床,跑到我父母的房间。说有一个东西把我摸醒了!然后,我妈妈开灯,看看时间,正好是凌晨3点整。(这个时间,也是民间相传一天里极阴的时刻。) 半个小时后,我爸爸壮着胆子去我屋子看看情况。发现没有什么可疑的!但是,出来后发现我家客厅的大镜子,莫名其妙裂了一道很长的裂缝。此情况,昨晚还是没有呢!这道裂痕,表明此灵异情况,并不寻常。可能由某种客观外界的因素造成的!

因为当时我屋子里,贴满了佛像和神仙像,遇到这个情况,我就不敢再贴了!当天早上,我爸爸就把那些画像,都揭下来。并结合我买的佛教讲座光碟和佛书,于2004年9月11日上午,一并坐车送给了大悲院的结缘处。从大悲院出来后,我心血来潮,想去天津安定医院问问:这个世界究竟有没有鬼之类的存在?因为当时的此前在网上我看过一篇报道,天津安定医院对唐山大地震生还人士做过濒死体验的研究。我据此认为,天津安定医院是一个胸怀博大,可以畅谈交流,不是固步自封的地方。我和我父母就坐车,于2004年9月11日11点多,到达天津安定医院。我们挂了一个女医生的号。我就跟女医生,说了凌晨3点,我遇到的灵异情况。女医生,一言不发,静静的听着!我见此医生,不与我做交流。我就失望的,走出诊室!准备回家!就在这时,这个女医生暗自给两名男护士,打去电话。两名男护士出来后,就开始要抓我!我见状,就跑!两名男护士,在后面追我!我跑了一会儿就不跑了,我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两个男护士,追到我后,一人一个胳膊把我强行架到住院观察区里,当时就把我绑在床上,进行拘禁!我当天状态自然,没闹也没疯,他们凭什么把我抓进住院,且非法拘禁在床上?事后,我才得知女医生,把我抓进住院观察区里之后,就对我的父母谎称:你儿子,遇到鬼,疑似是精神分裂。需要留院进行初步观察!我母亲徐玉华,当时并不知道我在里面被非法的拘禁捆绑!这是她多年之后,才从我口中得知的天津安定医院的实情!我母徐玉华说:如果我当时知道你在里面是这样被对待,绝对不会让你去的!女医生只是说普通观察观察而已,所以我认为情况不严重,性质是缓和的。就草率的签字了。得知真相后的我的父母,大呼上当和后悔!(都追着抓人了,这种医院能是善类吗?)

本人在住院观察区里,不仅被非法捆绑,而且被强行灌服不知名的药物,于身于心,都受到了摧残。我被关进去的第二天,抓我的那两个男护士当晚值班,在夜里12点多,医生都下班回家时候,他们还在病房里为我表演阉割恐吓的桥段。把我脚下病床的一个男病人的裤子脱下,那个男病人见有人脱他的裤子,就大骂男护士!男护士,就捂住那个男病人的嘴!场面挺吓人的!表演了这个闹剧10分钟后,当然是没有实际进行阉割!只是吓唬一下那个男病人!然后,其中一个男护士转头对我说:你以为这里是杀人的医院吗?但是我们可以随时杀人!如果你不老实,后果很严重!过几天,给你松开捆绑后,别给我们找麻烦!这几天你好好想想,别闹别喊别给我们找事!因为他们知道:对我的住院处理,是非法、缺德性质的操作。我可能会闹事、反抗的!就用此杀鸡儆猴的做法,威吓我!让我屈从的老实在这里呆着。其实也有一箭双雕的用意,就是如果转天早上,我对查房的医生说此事。医生会认为:怎么会有此等离奇之事?她不会质问那些男护士,只会认定讲出此事者是精神问题,是妄想症的表现!男护士们的既恐吓,又陷害的计划,就得逞了!所以,这个事情我深埋在心里,谁也没有说。我知道,说了也没人会信。但是这就是天津安定医院真实发生的事情,从此点可知安定医院的真实性质,究竟是治病?还是害人?从这里出来的医疗操作、记录、结论的东西,可靠吗?如实吗?公正吗?是有良心的吗?

为什么抓我住院?不是我真的有病!都是因为钱!住院需要多少钱?挂个号才多少钱?不住院,医院拿什么赚大钱?就是抓我的那两个男护士,每到当班的时候,就和他们的护士长,交流色情电影和色情明星的话题。而且作为医院的环境,他们明目张胆的给其他男病人发烟卷,在楼道里吸烟,弄的乌烟瘴气的!总之,当年天津安定医院里医护人员的丑恶行径,说不尽!罄竹难书!

在本人李承的天津安定医院病历里,还出现了两次住院的问题!也就是刚从安定医院里出来后(2004年9月24日),我又回到了天津安定医院(2004年9月26日)!在家里,才呆了两天。不知情的人,就认为肯定是精神病复发了!其实,不是这样!而是缺德的药物依赖导致的!上面我提到了,9月11日我被抓进住院区后,不仅捆绑,而且给我强行服用未知的药物。而这些药物,存在极大的负作用和依赖性!吃到一段时间后,服药者会离不开!如同吸毒一般!一旦停药,身体就会颤抖。这些情况,我在安定医院住院之前,有过吗?当然是没有!他们不这么搞!安定医院拿什么持续赚病人的钱?都是诡计,都是恶毒的残害!第一次出院,当时我回家后就是觉得难受,身体微微的颤抖!潜意识需要那些药物!我的父母愚昧,还以为我病没好呢!我在家里只呆了两天后,就又把我送回安定医院!这样傻的家庭,恐怕世上也是少见!回到安定医院后,继续服他们的魔鬼药物,我的身体就不抖了!之后,一个姓焦的女医生,就开始对我的父母隐瞒、歪曲病情!我的父母,来到安定医院后问我怎么样?想见见我。而安定医院方面,多次阻止见面!并对我的父母谎称:李承,在里面病情加重呢!情况很严重!疯啦,闹呢!不宜见面!而事实,这些汇报根本就是胡说八道!我在里面,每天就是吃药、睡眠,看电视、看书!一点也没闹!隐瞒歪曲病情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多呆长时间住院,赚多点钱嘛!你以为医生,都是慈悲的天使吗?他们的心里,金钱是第一位的!这里,没有温暖、关爱、没有交流、没有关怀的疏导。只有药物催眠、麻痹、睡觉、吃饭等冷冰冰的生活。然后再欺骗家属,隐瞒实情,拖延出院、继续吸血!说到这里,我想说:安定医院那些医护人员的精神疾病、品德败坏、低劣的性质、扭曲畸形的心灵,又由什么人来关注并治疗呢?其实,身为精神科医生的医护人员,正是这个社会里心理健康最被忽视的那部分人群。安定医院,名利至上,并不是良心至上,没有因果的信仰,丧尽天良!这里的医疗病历、结论,并不可靠!第二次的这个因为药物依赖回到安定医院之后,我爸爸李文昌给主任李刚买了许多水果,说了许多客气话!安定医院,这才放我出来!回家后,还是一天后,我开始呕吐,身体又开始抖。不仅是我,而且我的父母也觉得不对劲。逻辑思维可知,这并不是精神问题,回安定医院不对!三天后,我父母带我到河东区一家私立医院~仁爱医院就诊。听说里面有许多60多岁资深经验的返聘老大夫。其中,一个姓段的大夫,接诊后,观察了2分钟!马上说出:你儿子,怎么像是安眠药吃多了的表现呢?这个诊断,非常贴合事实。在安定医院,可不尽吃这些类型的药物了吗!然后,我父母佩服老医生的精湛医术!就安心在这里就医!段医生,给我开了2000元的中药。我拿回家吃了半个月,身体就康复了!从此,再没去过安定医院!而灵异的遭遇,也没有再来!说明,灵异的情况,只是单发的偶然!但是,本人事后极为关注灵异的问题,探访了各大网站、论坛、视频频道,才知道全世界各地有许多人遇到过、拍摄到过灵异现象。况且包括:刘德华、成龙、李连杰、周星驰等明星,在节目或访谈里,都谈及过他们遭遇过灵异现象的事情。这些都在说明:这个世界确实有鬼的存在!遇到灵异现象,并不都是精神问题。而天津安定医院,也不是关爱他人的医疗圣地,反而是害人、毒人的唯利是图、伤害他人身心及人生的魔窟!

本人遭遇了天津安定医院这个事情,对我的触动是极大的!2004年9月11日凌晨3点发生的事情。9月11日,是大家都知道的恐怖袭击日。我很长时间,都认为这个恐怖袭击日发生的事情,是鬼对我的袭击!但是,转换思路一想,其实不然!看似是鬼对我的袭击,不如说是人对我的袭击!真正的恐怖,不是鬼!而是人!凌晨3点,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只是轻微的抚摸着我,并没有咬我,也没有打我!不能算袭击!只是本人当时20岁,尚处年轻,没有经历过,有点受惊吓!当天,真正对我袭击的、残害的恰恰是天津安定医院才对!他们对我进行了最实际的伤害!不仅谋取我家的钱财(骗取住院费),追着抓人强行收治,还对我进行捆绑,威逼要求服用烈性药物。人对我的残害,与鬼对我的抚摸相比,人(天津安定医院的医护人员)才是赤裸裸的伤害!

从天津安定医院出来后,我彻底的厌世了!2个月后,我又开始学佛!摒弃了此前的表象佛教!进入觉理的佛教!不再贴,也不再摆东西。从此,断除尘俗的追求。决定一生不恋爱,不结婚,无子女,吃素,不上学,不工作。因为我深刻的见识了人的丑恶性质,我不再愚昧的迷恋这个世界和人本身!我至今已经41岁,我之前这么决定的,直到现在我也是这么做的!如果我这样做是错的,那也是天津安定医院对本人当年深度残害,至今也没有对应赔偿、关怀我导致的!天津安定医院,不仅没有赔偿我,而且还在2004年的17年后,继续对我进行坑害!把2020年8月,邻居张伟对我的报复袭击案件,生硬的勾连于2004年9月那个非法强行收治住院病历进行顺延参考,对案件里的我,胡乱推理解释,歪曲事实,间接又导致了李承刑事冤案的产生!害得多惨!

3被告对原告已涉及哪些刑事犯罪行为?:

(1) 以医疗收治为幌子的非法拘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被精神病院强行收治,首先需要判断该行为是否违法。依据我国的《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非患者符合特定条件,如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且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等。或者已经施行伤害自己。而李承当时,并不符合以上这些应被收治的必要条件。有本人父母(案发第一见证人)可以作证。且天津安定医院方面,至今拿不出李承确实符合应被强制收治的对应依据和证明。被强行粗暴收治的李承进入住院区后随即被捆绑,限制基本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并遭到两名男护士恶性的威胁和恐吓。且李承当时在住院区遭受的这些行径,医院方也不对李承父母进行公开显露,掩盖恶性医疗相关犯罪行为(阻绝患者家属的应有知情权)。所以,被告犯有对李承非法拘禁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过错。

(2)被告犯有对李承强行非法服用劣性药物伤害身心罪行

李承被抓进住院区后,不仅是被捆绑、被恐吓这么简单,还要每天按照他们的要求,服用不知名的烈性药物(对人身体、内脏有极大负作用的药物),如果不服从,就会被医护人员殴打,甚至强行灌服。而且住院区内及该医院当时的大部分环境,都没有监控摄像头,医护人员对“患者”的残害,无处记录。导致患者在这里,任何安全、尊严、人道权益都无法被保障,全部处于无监督、无制约,医护人员为所欲为的环境和状态。在院患者(包括本人)无奈,只能吃他们的药。

在院吃药期间,没觉得什么。但是,你一旦出院停吃他们的药,就会浑身抖动、状态极差,如同吸毒一样。本人李承,在住安定医院之前,可从没有过这种情况啊!天津安定的医生,知道李承没有病,而是被强行抓进来的。所以,对李承会使用大的药量且是那种烈性的。对李承进行伤害。希望把李承做成一个真的精神病人。以长期赚取住院费。总之,天津安定有一套他们自己的对于不同患者的算计和陷害模式。

本人第一次提出出院时候,医生戏谑的说:你(李承)还会回来的。这个意思是什么?之后,我和我的父母才明白。就是李承在住院期间,吃了他们的恶劣药物,产生了对药物的依赖性。如吸毒的依赖。天津安定医院,已然成了致病的地方(而非治病的地方)。多歹毒啊!然后,李承因药物依赖又回到天津安定医院继续吃他们的药。李承和李承父母都感觉不对劲,就提出第二次出院,回家后不吃他们的药,又身体开始颤抖,然后我和父母去河东区当时的仁爱医院(一个汇集退休老中医的军区私立医院),老医生一眼就看出李承是长期吃烈性精神类药物导致的身体状态。随即,开出2000多元的中药,回家后服用半个月,身体就不再颤抖了!回家休养期间,本人常呕吐、不适。可见天津安定医院的歹毒药物对李承的身体、内脏损害多么的深!从此,李承开始厌世。

(3)被告被投诉、起诉后,编造李承的当时虚假病历描述及内容,对李承进行记录档案级的不实、歪曲的诽谤污蔑:

天津安定医院方,在病历和被投诉的答复里,一直说的“李承病一年”,是一个极为可笑荒谬的虚假记录。李承是不是“病一年”(2004年9月住天津安定医院之前),相对最有发言权的,是和李承亲身生活在一起的人,即:李承的父母。医院的医生,有资格妄加记录吗?去胡乱推理?写李承此前病一年,为什么?还是为了收治李承建立所谓的合理性!只有把准患者写的病重些,收治才“显得合理”。却没有任何实际的依据!歪曲事实,肆意胡写,已经涉及严重的诽谤罪。

本人李承,在2024年7月向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投诉天津安定司法鉴定所对李承进行并得出错误、荒谬的司法鉴定及结论,且最终因此导致冤案的判决。天津安定医院方面,得知被投诉后,给河西区司法局的答辩里,编造李承当时的病历情况,他们写:李承当时对父母说~我恨你们,你们为什么在我的饭里下毒,让我睡不着觉?注意:这些话,我从没说过。这个天津安定医院给河西区司法局的答辩书内容,我给我的父母看了,我父母感到又惊讶又气愤。(这是哪的事呢?我儿子从未说过这些话啊!)天津安定编造的恶性谎言,就是该医院医生们的品格现状、精神状态、职业操守的写实证明。这样的医生,本身就是性质恶劣不堪、品性低下的,能给谁~看什么病?只能是沉浸在既害人又赚钱的“双重刺激”之中,度过腐朽败坏的一生。天津安定医院的病历记录,是永远存留的。而他们的病历,是出自该院医生自己之手,且无任何实际依据,胡编乱造。且这些病案记录,本人当初根本不知道写了什么,没看过。现在出现刑事冤案顺带产生投诉,才逐渐发现这些不实的恶劣记录。他们对李承进行极其恶劣的丑化、污蔑。已涉刑事犯罪,原告不能无动于衷。

4望受案法官,能扫清此案的所谓时效及其他争议阻碍,还受害公民(李承)一个维权的公正:

此案发生在2004年9月到同年的10月,距今已过去20年。虽然时效方面,有一定压力。但是,必须考虑到天津安定医院当年涉及刑事犯罪性质的非法收治,给李承带来的近期(2021年的冤案)、及之后人生的不利影响和名誉污损。天津安定的李承病历,依然潜伏的、待命般的产生着歪曲事实、颠倒是非的不良作用。我国在2013年才推行《精神卫生法》,而2004年9月阶段,到精神医院的问诊者、准患者及已在院患者,他们发生的被侵害,就这么算了吗?如果2004年的病历记录,没产生本人的刑事冤案,本人可能对此事不再追究。但是17年后,又产生一个更巨大的伤害,我不再沉默。请受案法官,适当可调取(2025)津0103民初1917号的民事诉讼卷宗、开庭录像。作为此案件的基础辅助参考。

5原告在此发誓(对于此刑事自诉案):

如果原告(本人李承),以上所述的2004年被天津安定医院强行非法收治一事的事实,不是真实的。那么我(李承),今生死后,我的灵魂就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严惩。 本人的立案宣言:灵魂自尊,因果无愧。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两段关于精神医疗领域问题的选摘(皆属2010年的行业报告)

惊人巧合:李承在起诉天津安定医院一审开庭的10天前、及二审上诉开庭的10天前,人间皆出现公告天下级的上天启示

李承的2024年9月14日9点行政案开庭提纲(望主办法官,庭后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