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天津安定医院对李承的病历记录,为虚假、不实、夸张、无实证;在2004年对李承的收治也是违法、不合理的

 声明人(李承的父亲):

姓名:李文昌

李文昌的声明:

我是李文昌,是李承的父亲。李承在2021年刑事受冤后,积极进行申诉维权,其中一个维权事项,就是投诉天津安定医院的司法鉴定报告是扭曲事实的,是制造李承冤案的重要因素之一。天津安定医院方面多次信访答复书里写:李承病一年,孤僻多疑,行为怪异有一年之久等词句。此是严重不属实的。李承因个人成长经历的原因,当时人是孤僻了点,但是没有多疑或行为怪异达一年之久的情况。

天津安定医院,为了达到对李承收治的合理化,对李承的实际生活进行恶意捏造、歪曲。以掩盖天津安定医院粗暴、违法、恶性收治李承的犯罪行径。把李承,往有病方面写,这样天津安定医院就没错了,收治是正确的。属于故意书写虚假夸大病历的违法犯罪行为。李承当年在20049月之前的生活,谁说了算?究竟是天津安定医院的医生(此前都不认识)?还是与李承一起生活的父母?

当年天津安定医院表示,以李承遇到灵异事件,疑似是精神分裂为由,对李承进行留院适当观察。但是,我和李承的母亲徐玉华,并不知道李承在天津安定医院里究竟遭受了什么委屈和折磨?事后,才了解到,李承被带进住院区后,立即就被捆绑在床上了。这是我和徐玉华,都不希望看到的过度的医疗行为,甚至已属严重刑事犯罪。而且,李承当时还被强行灌服恶性药物,也是我们所痛心的。导致了李承身心方面严重受损,直接或间接影响、耽误了今后的人生。

如果我夫妻知道天津安定医院里面是这样,不会允许李承进里面住院的。医生,当时可没说对李承捆绑和灌服药物啊!只说是观察一下而已。如果光明正大,为何不让父母看住院时候的情况?而且,在2004911日,李承确实是被强行抓进住院的。李承那天,虽然遇到灵异情况后,有点害怕。但是没有做出危害他人或伤害自己的行为,且李承当时明显抗拒被抓走。只是,我夫妻俩文化不高,听医生的忽悠,以为李承真有病呢?且医生当时语气缓和,只说观察、观察。哪曾想住院区里不是所说如此。李承遭到捆绑、恐吓、吃未知药物等残害人的手段,是当时作为父母的我,全然不知的。李承没有“病一年”,只是因2004911日凌晨3点,遇到不明灵异现象,而问诊天津安定医院而已(求证这世界,究竟有没有鬼?)。且去天津安定医院,是李承自己提出的。并不是因为李承有精神病,父母带李承去天津安定医院的。因为,我和徐玉华,当时都不知道有天津安定医院这个医院。

 

如果没有2004911日凌晨的事情,李承和我们,也不会去天津安定医院的。天津安定医院,吃相难看,小题大做,不放过每一个来问诊的人。尽可能的安排住院,或软(蒙骗),或硬(强抓)。住院后,再对当事人进行种种的残害。正常的人,也容易祸害出病来。丧尽天良至极!近乎于谋财害命。

 

现在我才知道,精神卫生法里规定:对问诊者的收治,只有三种情况,是当事人自愿;当事人危害他人了;当事人伤害自己了。李承当年的当时,都不存在这些要求和情况。李承20岁的时候,就错入贼窝,毁了一生。悲哀!此事的16年后,李承又因天津安定医院的荒谬胡乱推理得出的所谓鉴定结论。间接产生李承一个刑事冤屈,人生又添新的不实污点。

李承忍无可忍,必须对天津安定医院进行诉讼控告。如果没有刑事冤案,李承和家人还不觉得当年安定医院的住院记录,危害如此之大。我强烈要求:安定医院撤销当年违法犯罪收治李承的所谓住院记录。还李承迟来的公正和清白。

 

此致: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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