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疗方面产生的受害者,其实相关人生的不利影响更深远,比实体病类的医疗纠纷更难判断和维权

 精神医疗方面产生的受害者,其实相关人生的不利影响更深远,比实体病类的医疗纠纷更难判断和维权


作者:李承 ,天津人


案例:在精神卫生法,建立之前,某些精神专科医院,为了某种创收目的,对来访问诊者小题大做,或哄骗或强行,让问诊者住院。落下精神类医院住院档案,对受侵害的当事人(本不应被收治的)人生不利影响是深远的,甚至影响相关争议案件的正确定性和判断


再审请求:

1.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5日作出的(2025)津0103民初1917号民事诉讼案的判决书。望实现原告在一审时提出的诉讼请求。

2.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的(2025)津02民终3730号民事诉讼案上诉二审的判决书。

3.请天津高级法院,重视、关注天津安定医院在我国《精神卫生法》未出台建立前的监管失位、医疗模式残暴无序不规的背景下,对在2004年普通问诊的李承进行强行非法收治并因此顺延产生导致李承又在2021年刑事致冤的特殊案例。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可能帮李承洗刷相关的冤屈耻辱。

事实与理由:

1原告李承,在此案的一审及二审阶段,都已经提交了大量的材料(基本诉状及辅助材料、本人父母的证人证言等):

其中,此案的起诉书有31页内容,一审卷宗PDF文件容量有295M,涵盖材料共247页之多。此案上诉状有23页内容。

请受理此案再审的法官,调取一审和二审卷宗进行研判。再审申请人,有的就不重复提交了。(一审二审材料已很详细)

2别小看此案的性质,其实涉及几个严重问题和棘手事项:

(1)李承在2004年,没有精神病却被当时的天津安定医院强行暴力、违规违法的收治住院,落下精神病院住院档案。对李承的人生名誉造成严重侵害和污损。

(2)李承在2004年9月11日凌晨3点遇到疑似灵异事件而问诊于当时的天津安定医院(旨与精神科医生交流世上究竟有没有鬼?遇到鬼怎么办?),就被定为精神分裂,且当时李承被医护人士强行暴力进行收治住院。遇到灵异,就被草率的定为精神分裂,且对普通问诊者采取暴力收治。这样做,天津安定医院是否合理?合法?合规?

(3)2020年8月25日晚,李承被此前有过怨结的邻居张伟寻衅滋事、殴打。李承在案件里,才是受害者,被寻衅滋事者。但是,此张伟为了陷害本人李承,其从派出所回家后自行做一些轻伤(张伟事后出现与案发当时,民警第一时间到场的执法记录录像有明显不符的伤情。)因为,本人李承在案件内没有犯罪行为和事实,所以派出所无法直接给我定罪。但是,案件对方张伟有伤了(回家后其自己做的)。案件进入僵局,然后因为我妈妈徐玉华担心我在派出所被民警刑讯逼供而产生失误,滋生出一个精神鉴定的岔路。一时难以破案的民警,好像看到一些“破案的希望”。就让李承做司法精神鉴定,但是鉴定方却选择天津安定医院(当年强行非法收治李承的那个医院,我与该医院有矛盾、宿怨、有已有所谓病历的关联),按照公正的基本原则,天津安定医院应该属于给李承做司法鉴定方面的回避方。可是,该医院见钱眼开,不知廉耻,毫无司法原则,揽下这个司法鉴定业务。

毅然给李承做司法鉴定。最终司法鉴定产生的结论,可想而知了!确实是扭曲事实、颠倒是非、违背良知的结果。定李承为案发时精神分裂,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把被寻衅滋事、被殴打的李承,反而定为案内的精神异常者。把寻衅滋事殴打李承的张伟(就因为他回家自做轻伤),定为完美受害者。没有任何的过错和罪责。派出所民警有了李承的精神鉴定报告,就把李承定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即使没有李承确凿的犯罪事实情况下),因为李承在案内是精神异常的。所以证据不足,也可初步定性了。就把李承关押进东丽区看守所103监室,承受看守所那种低劣、恶劣的生活条件与状态。因为案件发生了严重的质变,我家就花费3万元聘请律师,帮助李承洗刷冤屈。结果,请来一位叫孟蕊的女律师,这个律师知法犯法涉及偷税(现税务局已定性),她拿完李承家3万元律师费后,一心只有捞钱的孟蕊,又去勾结案件对方张伟(不经李承同意,去张伟家攀谈)。事后与张伟结盟,一同算计陷害在看守所里处于弱势的李承。孟蕊使用各种欺诈、怂恿、恐吓的手段,要李承签写认罪认罚书,并敲诈李承给张伟20万元。孟蕊全程对李承0辩护,对案件诸多疑点0调查、0质疑。最终在看守所里的李承,看不到任何希望,身心和意志逐渐溃散、绝望(看守所的生活太恶劣)。就签写了认罪书,无奈给了张伟5万元。只为赶紧从看守所出来。李承总共在东丽区看守所关押100天之久。案件结果是长年坚守素食、不吃肉、信因果、重良知的李承,被判为故意伤害罪,7个月有期徒刑1年监外缓刑,接受社区矫正。

在本人关押进看守所期间,案件对方张伟的妻子韩富亭(此韩某人,在案内为了给张伟脱罪,与丈夫张伟共同编造虚假口供诬陷李承,说李承当时如何打张伟了等违背案件事实的不实口供笔录)突然患上肺癌了。现今此人已经患癌死亡。

玄学分析:本人李承是木命人,长年素食,不吃肉,有一定的修为功德。而金克木,肺属金。韩富亭,虚假口供陷害李承,其命其德克不动李承。韩某缺了大德,就反被能量所伤。

上文提到,李承与张伟是邻居,有怨结。李承与张伟家的纠纷,其实是因张伟长期在楼道里抽烟引起的,本来事情没有什么,并不大。使矛盾升级的导火索,是张伟妻子韩富亭就李承规劝张伟别再楼道抽烟时候,对李承的冷嘲热讽的缺德言辞。其实韩富亭,才是我与张伟矛盾激化的主因、主责者。

因为本人李承遭到了刑事冤案,我就从2022年4月,重新振作开始申诉、维权。其中,我投诉了天津安定医院司法鉴定所,给本人李承出具的缺德的、违背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

天津安定医院鉴定所给天津河西区司法局的答辩书里,写:给李承出具的精神鉴定报告,主要是根据李承在我院2004年有过住院病历,当时被定为精神分裂作为的参考得出的。

看到了吗?这就是天津安定医院,没有遵循基本司法公正原则(没有作为李承鉴定的回避方)导致的、产生的荒谬结果。

天津安定医院,在2004年9月到10月严重的侵害了李承一次;在2021年7月(出具所谓鉴定报告)、和2021年11月(李承因此刑事受冤),对李承又严重的侵害了一次,而且2021年比2004年的程度更严重,且两次侵害有顺延的关联。

才发觉2004年的强行非法收治本人产生的住院病历,一直潜伏在李承的人生里,伺机对李承产生着不良的侵害影响。

所以,李承及李承的家人,才要追究当年天津安定医院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始投诉该医院,直至发起诉讼维权。澄清事实、扫除李承人生的阴霾。不再姑息纵容这个败坏无德的不良医院曾经和近年对李承犯下的丑恶罪行和恶劣侵害。

(4)天津安定医院的医德长期败坏现象,值得关注。天津安定医院方面,得知被投诉后,给河西区司法局的答辩里,编造李承当时的病历情况,他们写:李承当时对父母说“我恨你们,你们为什么在我的饭里下毒,让我睡不着觉?”注意:这些话,我从没说过。这个天津安定医院给河西区司法局的答辩书内容,我给我的父母看了,我父母感到又惊讶又气愤。(这是哪的事呢?我儿子从未说过这些话啊!)天津安定医院被投诉后编造的这些恶性谎言,就是天津安定医院医生们的品格现状、精神状态、职业操守的写实证明。

就这个问题,我父亲李文昌和我母亲徐玉华在此案二审阶段,提交了纸质的证人证言。李文昌的《严正声明:天津安定医院对李承的病历记录,为虚假、不实、夸张、无实证;在2004年对李承的收治也是违法、不合理的》共3页;徐玉华的《严正声明:天津安定医院对李承的病历记录,为虚假、不实;在2004年对李承的收治也是违法的;后续还给李承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和延续侵害》共10页。进行澄清。

无独有偶,在往昔天津安定医院被起诉的案件里,也出现原告指出天津安定医院方面存在伪造、篡改病历的情况。还有:长时间捆绑病人,违反精神卫生法,隐瞒事实、推卸责任等该医院惯常问题。现在天津安定医院被起诉过六十几次,应该深研这些诉讼里,涉及到的问题都有哪些?有无共同点?

其实该医院许多行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只不过因他们作为医院的这个医疗专业身份,只能无奈归于民事的纠纷。悲!

其实,李文昌和徐玉华的证人证言很重要。虽然此两人,是李承的父母。但是,也是当年2004年9月11日上午,天津安定医院强行收治李承的重要见证人,事实发生的亲历者。

而且,他俩也是与李承生活时间最长的人。起码对2004年9月之前,李承的生活状态有相对最权威的见证发言权。李承父母的证言,可击破天津安定医院单方面臆想的在李承病历里写:李承在2004年9月住院之前,已经病一年的说法。

天津安定医院为何喜欢恶意丑化患者的病历描述?因为,如果不把病人写的病重一些,那么该医院收治这个病人就不合理了,属于过度医疗,是违规的。天津安定医院一旦被投诉后,还习惯性的编造一些不实的该患者的病历情况或杜撰该病人或病人家属未曾有过的言行记录。以逃避被追责,只有扰乱视听,把病人描述的疯一些、傻一些才能认定该医院,对此病人的诊疗是合理合规的,强行收治住院是必要的。

因为精神的相关“病与不病”,难以实证显露。与实体病的化验或医学影像证明,是很大的区别。作为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所谓问题,医院方面作假、编造的空间是很大的。

这也滋生了许多精神类医院的医疗乱象,暴力收治、非法侵害、过度医疗、用药不明(即使没病,也能通过服药强行做成精神病人)等情况掩盖在所谓医疗的外衣之下。谋财害命变得合理化、合法化,如果不严厉监管或对相关维权者进行打压、驳回处理,该乱象就会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助长罪恶的继续蔓延。

(5)二审的判决书,写病历是对患者病情和诊疗情况的如实记录,不能撤销。这段话,可见二审法官在此点有意的偏袒医院方面,现出媚俗的破绽。二审法官,没有处于公正之位说这个话。法官凭什么,默认天津安定医院的病历记录,就是如实的呢?若是如实的,李承为何要起诉维权呢?从常规定义里,病历确实应该是对患者病情和诊疗情况的如实记录。但是,人不是天使,人不都是圣人。如果医院和医生,全都是纯正无邪的。那么,医调委为何还要建立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这个案由为何还要存在呢?湘雅二院的刘翔峰医生为何会判处17年呢?北大的李玲教授,负责研究医疗改革的课题。她的课题小组成员,装成病人到各大医院去问诊。结果发现很多医院都出现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的情况,课题报告结果触目惊心。当年天津安定医院对李承的手段,就是先上车,后买票。对普通问诊的李承,先暴力强行收治住院,然后再进行捆绑限制自由、施加心理恐吓,服用他们医院的劣性药物,把没病的人做成精神病人。这是当年天津安定医院,一整套的收治、捆绑、恐吓、服药、做成真病人的“成熟的医疗缺德体系”。收治,就是强行安排住院。因为住院的费用,比普通挂号的费用大千倍。医院是真的为那个病人好吗?非也,病人在他们医院里没有尊严可言。医院追求、完成的是盈利之目的。

(6)判决书说原告李承举证不利。请问:这个案件里,是李承收治安定医院,还是安定医院收治李承?证据,应是安定医院提供它作为东道主(接诊的医疗主体)~证明李承被收治的合理性及李承当时有精神病的证据。而不是找受害者(去医院到访的问诊者)李承的更多证据。你见哪个人,去问诊看病时候,举着摄像机去的?况且,在摄像机面前,某些心魔炽盛者,就收敛了,不显本质了。而且给李承现在制造困扰的病历记录,在天津安定医院院内。并不在李承家里。也不在李承家里发生这个收治。举证,应是被告的更多责任!

至今,任何地方没有李承真实有精神病的任何形式的确实记录。只有天津安定医院,单方面的、纸质的医生自己手写的那些东西,一点没有实证性。2021年7月出具李承在刑案里是精神分裂的结论,也是本该回避的天津安定医院(又是它),单方面推理出的荒谬产物而已。把人定为精神病并收治,且顺延还产生此人一个刑事冤案,这事可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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