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日,李承继续控诉:《天津慧萃嘉怡的孟蕊,让职业女性及女律师圈子声誉受损、口碑败坏》

 

控诉内容:

天津慧萃嘉怡律师事务所的孟蕊不是律师,而是一个媚俗的女人。缺乏真正的良知,是非观低俗。昨天我看到那个张伟拿着香烟,还在吸着。这就是公检法,与骗子律师,造的景,造的孽。张伟认为他对了,他缺德却得到奖金五万,奸邪战胜了良正。我在看守所期间,每次见孟蕊,我都对孟蕊说:找派出所的错误,和张伟的疑点。孟蕊每次都说:不必了。你肯定有罪。因为你孟蕊三万已经到手了,孟蕊就为所欲为了,孟蕊唯利是图目的已经完成了,孟蕊放心了。而且开庭孟蕊还不让我说话。孟蕊不给我辩护,还不让我自己辩护。把冤案落实。孟蕊缺德至极,因果败坏。

此案实际情况,就是一个冤案。孟蕊不为我积极有效的做无罪申辩和努力,一味顺从派出所的缺德,张伟的诡计,和检察院的慵懒和威逼。只会让我认罪认罚,我最终绝望了才签写。导致以后再翻案困难重重,无力回天。

 

孟蕊,还喜欢拿出我那时刚从看守所出来后,在微信里谢谢她的截图,拿来说事!我当时谢谢她,是在一个我对公检法已经极度失望及绝望的时间情况、背景下,产生的我被洗脑、压抑的认知状态。之后,我在家里缓过神来,才发觉:我有这么大的罪吗?公检法这么判我?寻衅滋事的案件对方张伟,成为受害者。我合理控制他(我只握着他手腕,并未打他肋骨),我却成为故意伤害罪?我冤屈,我就开始自己去申诉!检察院和法院,那边都说:你已经认罪认罚了,再翻案很难!这时,我才逐步回溯此案的种种,才意识到孟蕊的不作为,不出真力,不办正事的问题!而律师的职责,就是为案件当事人进行反抗,指责公检法在案件处理、预判里的错误!而孟蕊作为我的律师,没能履行、进行这个重要职责和作用!一味屈从、一味认可公检法在此案里的认知和判定错误。等于:我家花3万元,是为案件对方找了一个催我认罪认罚的人!?

 

我能不投诉她吗?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两段关于精神医疗领域问题的选摘(皆属2010年的行业报告)

惊人巧合:李承在起诉天津安定医院一审开庭的10天前、及二审上诉开庭的10天前,人间皆出现公告天下级的上天启示

李承的2024年9月14日9点行政案开庭提纲(望主办法官,庭后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