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承对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的严正声明

 

一,   声明人:

姓名:李承;性别:男 ;民族: 汉族


二,   声明对应的事项:

本人李承因20211116日的天津市东丽区法院的刑事案件判决,判为故意伤害罪,得到一个缓刑处理。遂在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报道,分配到河北区建昌道司法所进行一年的社区矫正。但是,李承的这个刑事案件是冤案。本人从20224月开始,进行对于案件的一系列相关人员的投诉及案件的再审申请、刑事申诉、控告、对相关人和事的起诉、信访等事务,一共与50多个单位进行过亲赴实地的交涉事务、提交材料。所有申诉材料,有100多份对应不同单位的投诉信及申诉书,总字数达几百万字之多。历时3年多的奔走、努力,至今对各项问题的人与事的投诉、问责效果甚微,且依然未能~翻案、平反冤屈。故此本人李承发出此声明。

 

三,   李承声明的要点内容:

1本人否定此前在河北区司法局(含:建昌道司法所)接受的社区矫正工作。本人李承在案发之时且人生的长期时间,是长年坚守素食者,连肉都不忍食吃的人,深信因果,重视良知。结果,却被不良的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民警陈哲、岳沫池算计陷害、东丽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王兴兰威逼煎熬签认罪、东丽区法院的法官刘士军在庭审时候阻止我表述案情,最终李承被判为故意伤害罪,落下刑事案底,对我进行名誉的污损。既然本人在20224月到至今,从未停止过案件的申诉,说明本人对此前的案件判决和处理,并不认同!那么,作为案件所谓收尾的河北区司法局,对李承的安排和处理。本人同样是不认可的!予以坚决否定!我认为最应该矫正的,不是一个长年吃素的人!而是整个世道人心,整体的人心不矫正,那么善人终被蒙害!其次就是天津市公检法里的那些败坏、敷衍做事、不公平不公正的公安人员、检察院的检察官、法院的法官、还有猫腻重重的司法鉴定机构人员。这些人不接受矫正,本人也不接受!本人之所以,违心的在此前案件内签写认罪认罚,完全是出于无奈!不是真心本意!相关情况,可以调取本人在法院及检察院的申诉材料。里面详述了李承被不良律师孟蕊欺诈、恐吓、蛊惑,本方的孟蕊律师勾结案件对方张伟,全程不给本人取保候审和做任何的辩护。东丽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王兴兰,在没有李承实际犯罪的情况下,不好给本人起诉量刑。就用看守所的煎熬之苦,空耗空磨本人,并用大刑期恐吓我签写认罪书。本人李承是在极度绝望的状态下签写的认罪。并不是自主的在家里,自然、健康、正常的身心、生活状态下签的认罪认罚!完全是被逼迫(不签就给我大刑期)、慢性虐待(低劣恶劣的看守所长期之苦)的变相屈打成招、刑讯逼供的手法,得到的所谓认罪认罚书。本人恢复自然健康正常的身心生活后,立即就投诉了本人的律师及检察官、法官,去法院、检察院进行了刑事申诉和对相关人员的控告!作为长期素食者,在案发当晚被邻居张伟寻衅滋事并被张伟重击颈部,本人李承对施暴者合情合理进行控制!然后,张伟为了陷害我,回家后自行做不干扰生活的部位~肋部的轻伤,张伟夫妻共合假口供,说张伟自做伤情是当时李承打的!对李承进行刑事陷害及后续的钱财讹诈!(至今张伟夫妻,对他们的案内口供,都不敢发誓,心里有愧。)我李承签写认罪是为了早点出来,进行案件的调查与自行申诉的。因为律师请错了!对应的公检法人员,又是品性不良正者!我只能先委曲求全,再自行去跑案件的申诉!结果,3年多来,李承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实际发生和感受。本人对天津市的公、检、法、司,严重的失望!所以,我特此否定此前的社区矫正,及以一个有罪者的身份向河北区司法局的相关报道!河北区司法局的矫正,实际上是失败的!甚至说全国的社区矫正,都是失败的!因为,正人先正己。且应是从上至下的正,那是廉政!从下至上的正,那叫压迫!我至今,不知道我李承在社区矫正里,真正的意义是什么?李承连肉都不吃,会行凶打人吗?发生肢体接触,必定是他人先袭击的李承才发生的!李承从2003年侵染宗教至今,听宗教讲座数千部,亲自写宗教、修行的文章达3000多篇,都是提升灵魂、修正因果的题材内容。这样的李承,来社区矫正是干什么?要把李承,反而矫正成大奸大恶之人吗?如果天津公检法是不公正的、性质腐朽的话,那么司法局的矫正就显得自欺欺人!社区矫正,成了让底层百姓屈从于败坏的工具,而对于上级公检法的错误及违纪违规,司法局则选择闷声不语、无从作为。

 

2撤销本人李承的社区矫正记录后,可按流程规章,安排对李承进行监狱收监,或看守所关押。甚至死刑处理。可能只有死,才能让本人的灵魂与因果,不再与此五浊恶世的性质同流合污、物以类聚。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的意义和价值小于0,活得腐朽、败坏、无耻无德。用死,来成就李承此生的修行。也省了不少功夫,不失为捷径!作为主持社会公平公正的公检法部门,都是有问题、不正派、不认真、不严谨的、敷衍懈怠、推诿扯皮的,在此地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既然李承此生得遇冤案,进而发现了诸多的问题,那么我李承就要表态和抗争。以此证明本人灵魂的性质(圣洁、英格、光明、良正)。正邪终不相溶!

人的这一生,庸俗之辈为了维持明天的吃喝拉撒和追求所谓幸福生活。高尚圣贤,以人生的波诡云谲来历练身心及灵魂,修正积累功德因业,不断提升内核灵魂。死后,不再陷入苦恶轮回之界。地球是一个监狱,罪轻则不来!公检法的人员,同样也是犯人,我观他们的罪性一点不少!

除了灵魂与因果之业,其余皆为浮皮!而本人李承在这刑事案件里,我能做到:灵魂自尊,因果无愧。如果此案不是冤案,我一个字也不会写!哪也不会去的!如果此案是冤案,我若懦弱无为,对错误和败坏,听之任之,我此生算怎么回事?我是干什么来的?与无是无非的牲畜,有何之别?有人就有江湖,有人就可能有猫腻。但不外乎:因果计划,考核灵魂。人生是一场考试,自己写自己的卷子!我李承珍惜这冤案的机会,充分合理利用此冤案,与各方大做因果交易。宇宙间,哪里都有竞争,而竞争的实质根本是因果的竞争。人生是苦,人间是恶,人活着就是罪,走遍千山万水,回头一看,还是佛教相对~最对!

 

3 本人李承在此宣判:津丽检一部刑诉[2021]448号、2021)津0110 刑初721号,对李承的诬陷、算计、陷害、威逼、不认真、不公正而产生的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为无效!

依据本人李承于2020825日案发当晚,到2024年至今的案件经历、身陷囹圄、遭受冤屈、积极申诉过程。这4年多的实证,得出:认定天津市公安、检察院、法院,是腐朽、败坏、不良正的恶劣组织。判处给李承直接或间接的制造冤案的办案审理人员,今生死后~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的因果判决!长久陷于苦恶的低劣轮回中。

 

4李承不仅遭到了案件的错判,而且很多人也错看了我李承。本人于20092月开始,到20127月,这三年多的时间,我写了一本书。此书里,涵盖了对人性丑恶的揭露与批判,灵魂的提升,因果的修正等概念内容,共2881篇大中小篇幅的文章。当时引起不小的震动(宗教圈内)!之后本人略有退转,认为别这么过激的写人~多么的不好。这些概念,只是提出、感悟。其实也是本人从小到大,成长经历里遇到的不少坎坷、磨难激发而成的心悟观点。当时,本人没有实证。现在得遇这个冤案,让这些观点都得以了证明。李承是一个苦命人,这些苦就是让我李承不断深刻再深刻的认识到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的众生最真实的性质!还是迦牟尼最伟大,说这个世界和人类,就是苦恶脏的!好好学佛,才能于这个不堪的世界里,刑满放。李承输了这个官司(刑案),但是却赢了整个的此生!学历低、没正式工作、没恋爱过、不结婚、没子女的李承,通过这起刑事冤案,大胜此生!以证自己尊悟至理!如果此案能以公正的结果结案,那么李承此前的那些努力,都白费了!李承此前觉悟则都是错谬的!

四, 促成此次声明的实证要素、亲历根据:

公安方面:

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本人李承于案件判决的前后,一共在此网络平台里,投诉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办案民警陈哲、岳沫池的投诉工单,有90多件之多!督审支队,对两名民警的违规违纪行为~毫无作为、处罚!敷衍懈怠至本人成冤。

 

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本人案前案后投诉多次,亲自去派出所见所内领导也是多次!不管用!领导对违规民警包庇保护。

 

东丽区公安分局:本人去过56次!投诉民警!与分局6名领导见过面,也没有实质的用处!(包庇辖内的民警)

 

天津市公安局:本人去过34次!他们把问题,移交给有问题的下属单位,然后对事情就不再过问,最终不了了之。

 

驻天津市公安局纪检组:本人通过邮寄方式投诉派出所办案民警、东丽区看守所管教民警(陈雪强)对监室的管理混乱导致滋生牢头狱霸现象的恶劣及看守所内生活条件的低劣。

(邮寄后,无一人给我回电或交流,石沉大海。)

 

河东区春华街派出所:本人向此派出所报案,是因为本人案内律师孟蕊所在的律所,是春华街地界。报孟蕊律师欺诈罪,该所最终不立案。说:什么时候李承案件翻案了,才有可能对律师的欺诈定性。(形成因果倒置的死循环)

 

河东区公安分局:春华街派出所不立案,我就向该分局申请立案监督。结果,接材料时候该分局法制人员,不正规!我投诉了他们,他们于被投诉的转天,就给我草草出了驳回。维持不立案。

 

天津公安局法制总队:本人事后对孟蕊律师在案内对本人算计、陷害、帮助案件对方敲诈我钱财进行报案。春华街派出所不立案,河东区公安分局不立案,我去法制总队进行立案监督!总队磨蹭到了时限,还不给立案。他们认为律师陷害本方当事人是没罪的!

 

河西区柳林路派出所:让该所对天津安定医院于2004911日凌晨,李承遭遇灵异事件,而后普通问诊于当时的安定医院,却被粗暴违法犯罪的强行收治住院进行观察。住院期间,身心倍受摧残。并落下所谓的安定医院住院档案。此档案间接又影响到了16年后的2020年的李承与张伟的肢体接触案件的判定,使得案内对李承的精神鉴定因此而顺延参考的得出错误的结论。使李承成为案内口供弱势的一方,间接促成刑事冤案的产生!该派出所说:时隔太久了,证据不足,无法立案。该所也不出不立案的文书。使得李承,也无法向上逐级反映。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河西区公安分局:本人亲自去了该分局,要求其辖区内的柳林路派出所出具李承对天津安定医院非法收治一事的不予立案文书。我相关申请交给分局人员,结果事后杳无音讯!

 

河北区建昌道派出所:202174日夜,张伟得知本人的精神鉴定是精神分裂后,向建昌道派出所报假警(之后我家小区,归入河北区地界)。说本人李承来他家闹事了!用荒谬的精神鉴定结论明目张胆的诬陷本人。当时民警孙政出警,到场后发现并无任何闹事的迹象,初定张伟是虚假报警,就把张伟带到派出所内接受询问!当时张伟家门上有摄像头,能录音录像的!可是他啥也拿不出来!丧心病狂的陷害本人。本人事后向当时审问张伟的民警王玉川,索要当时张伟报假警的记录,派出所方面就是不给我!因为,此记录能证明张伟才是长期有品性败坏及精神问题的证明。该所说这是机密文件,就是不给我。其实还有202183日,张伟在路上遇到我后,对我进行尾随,并拍摄。这个张伟可谓病态十足!我于202184日,觉得此证据能证明张伟才是病态的精神病人,我就在网上报案了!让建昌道派出所调取该时段的监控录像,可是当天中午,金钟街派出所谎称了解情况为由,让我去派出所。结果,进入派出所,就限制本人的自由,对我李承进行刑事拘留!

 

河北区公安分局:因为建昌道派出所不给本人,张伟报假警的记录。我就信访投诉了!然后,河北区分局及建昌道派出所的民警在河北区分局接待了我,了解情况。说:只要检察院或法院需要调取,我们会配合!结果,本人申诉时候,多次向检察院、法院提出这个张伟报假警,是一贯弄虚作假、品性问题的证据,可是他们就是不予理睬,不进行调证!时至今日,也是不了了之了!

 

检察院方面:

 

东丽区检察院:本人李承的刑事再审,走完了东丽区法院、第三中级法院、天津高级法院的流程,都被敷衍驳回。(刑事案件翻案难,名不虚传。)我又到了东丽区检察院进行刑事申诉,检察院装模作样的磨蹭了3个月,最终依然给我驳回!维持原判!可笑的是,检察院让我自己去投诉公安的错误去,检察院不管!该查的,都没查!走个形式而已!(本人极为重视该阶段的申诉,所以本人前后在该院共提交了300多页的申诉材料,创下该院接收申诉材料数量之最。)

河东区检察院:因天津公安法制总队,不给我对孟蕊律师陷害本人一事立案,我随即就向河东区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然后,该院给我开了听证会,听证会开的可谓乱七八糟,请来的人,都是帮着河东区公安说话的!而且,流程存在一些不合规的对方!然后,磨蹭到了审限。也给我驳回了!对于该院,我可没少给材料。认为检察院是正派的代言人!结果呢?都被那些敷衍不认真的女性检察官给耽误了!她们的意思是:律师骗本方当事人,有合同做保护!没有明显的证据,且李承的刑案并未翻案!没法认定律师的错误!律师怎么害当事人,都在合理范围内,不足以立案。丧尽天良至极!

 

河北区检察院:因为河北区公安,一直不给我张伟报假警的记录。我就无奈去该院求助!希望河北区检察院,能帮我拿到张伟品性败坏的证据!结果,该院说不管!

 

河西区检察院:因为长期没有河西区公安分局,对于本人对天津安定医院当年违法犯罪收治一事的不给立案问题的答复,我无奈又去河西区检察院进行控告!结果,该院表示不能直接管!需要有法制总队的不立案才可以接。我连派出所的不立案书,都没有,无法直接控告天津安定医院!

 

津检二分院:因河东区检察院对于本人控告孟蕊律师一案,听证会开的不正规、低意义!本人极为不满!本人向该院提出对河东检的投诉,并提交一份关注不良律师对案件的操控和影响的论述材料,请上级检察院关注此案。结果,该院不予受理!说分检不能过问区检察院的办案,否则就是违规。

 

津检三分院:东丽区检察院给我的刑事申诉驳回。我就到该院继续进行申诉!然后,该院也是走了个过场。到审限临近,就给我驳回了!和东丽区检察院一样,啥也不查,啥也不究!

(注意:该院与我家相距57公里之远!每次我都是中午去的,夜里回来的。可见我的伸冤之心,何其坚定!)

 

天津市检察院:天津三分检,给我的刑事申诉驳回!我又紧接着去该院进行申诉!结果呢?该院的受案人,高高在上,连面都不见我!就闭眼驳回本人的申诉,不与本人交流,把一审判决书里的内容,原版照抄一遍给我出驳回。极为恶劣的浪费了本人在天津市内最后一条申诉的途径!然后,我向驻检、天津监委、该院院内领导,投诉李卫权检察官。该检察官,迫于压力,与我见面了!深入当面交流后,他也觉得本人李承够冤的!但是,他已经出了驳回!生米煮成熟饭。

 

法院方面:

东丽区法院:20224月,本人第一步就是申请法院路径的刑事再审,因为在规定的10天内,本人因各种原因,没有上诉。事后只能进行再审的申诉。但是本人起初没有案件经验,尤其是写诉状的经验,光是学写诉状就花费了6个月之久,其间本人多次想放弃!但是,因为受冤太深,自己克服了许多打退堂鼓的念头,坚持去立案庭交材料。最终,于20221025日,立案庭收了我的材料。在法院立了再审号。但是,刘媛法官很明显的敷衍受理,到了快受限的日子,就给我驳回了!其间我与之电话交流,她对我态度恶劣!挂断电话等操作!为什么?因为她是这法院的员工!刘士军是她的同事!她有那个圣贤之质,为公平正义出头吗?

(而且本人投诉刑事一审庭审的法官刘士军,当庭不让我表述案件实情的问题,该法院的领导也不询问我,不接待我,包庇有问题的法官。逃避法院法官违规的对应责任。认为没权没势的李承,能把我们怎么样?就出错了!能怎么的?)

 

天津第三中级法院:东丽区法院给我再审驳回后,我又去了这个法院进行再审(上一级)!结果,李法官连面都不见我!只电话与我交流了几次,还是我打给他,他不与我主动交流!

最后,快到审限,也给我驳回了!现在的法官,审理再审案件,就是看已有的案件卷宗里的材料,尤其是派出所民警的记录。和所谓的鉴定报告!他们不会去鉴别这里的材料,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有没有夸大、歪曲的部分?只傻傻的看!默认民警,都是正派、无邪的!所有鉴定报告,都是如实的记录!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果卷宗里写的东西,都是真的、对的、与事实相符的!李承忙乎这些,有什么意义呢?因为是冤的、错的、很多假的记录!导致的冤案,李承才去申诉的!毕竟,卷宗里再怎么写!别忘了!我李承,才是案件的第一亲历者!再真,能真的过一个长年坚守素食的,深信因果,极重良知的李承吗?而且案内本人已主动发了重誓!相对的,案件对方夫妻,至今不敢发誓!(细品!)

 

天津高级法院:天津三中法,给李承再审驳回。我又去这个法院再审申诉!立案后,受案法官,不与我见面,连电话都没接过!本人打过40多次电话,该受案法官一律不接!区法院,有见面,接电话。(虽然态度恶劣!)中级法院,不见面,但电话交流。到了高级法院,直接是见面、电话都没有了!越高级,人的品德反而越差了!应该把人民法院的人民二字去掉!根本就没接地气,脱离人民,就别再叫这个名字!我期间,多次要求与李喆法官见面交流案情!在一次去该院信访办提交约谈申请后,转天李喆就不耐烦的把我的申诉驳回了!能可想而知这个结果!什么人,办什么事!

 

河东区法院:因聘请孟蕊律师,是母亲徐玉华签的合同。所以,起诉孟蕊律师是徐玉华作的原告!我作证人!可我是案件的主体当事人,所以我申请作委托代理人,进行出庭!效果更好!但是,法院说我在此前案件里有精神分裂的鉴定报告。不能做委托代理人!我们一气之下,就撤诉了!精神鉴定太缺德,把一个好好的正常人,定成这个,耽误了多少事情!很多事,都被限制!然后,天津律协的决定书,也是敷衍做出的!说孟蕊律师,在案内没有错误!我们对此忍无可忍,又去河东区法院坚决进行起诉!无奈只能由年迈的徐玉华,自己做原告,去出庭辩论!为何如此坚持起诉?因为徐玉华,也亲历了孟蕊律师的欺诈行为,以虚假承诺欺骗我的父母给张伟钱!而该干的正事,都没有去做!连取保都没有申请!我母亲,已看清孟蕊的真面目!老太太去起诉出庭,肯定效果不佳!结果,法院照抄天津律协认定孟蕊无错的答复书,就给我家驳回了!因为李承的刑案没翻案,难以界定律师的错误?而且孟蕊对李承的欺骗,大部分在看守所里进行,缺乏证据!所以让孟蕊至今瞒天过海、逍遥法外!

 

本人还在河东区法院,立了一个质疑津实司法鉴定所张伟的伤情鉴定的行政案。因为张伟的伤情报告里,存在大量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对本人进行恶意诬陷、丑化。导致冤案。

 

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河东区法院,把起诉孟蕊的案件驳回!我家又去上诉了!该法院,要求我家与孟蕊律师调解!孟蕊方,也觉得自己做的不好,起初想退回2万元的律师费!而我作为主体受害者,坚决不同意!因为,孟律师的失职、缺德行为,导致李承的冤案!李承的相关综合损失在600万元!甚至更多!只有2万元,孟蕊就金蝉脱壳了?不可能的!结果,只会调解的二中法,见我方不调解,鉴于李承刑案没有翻案的情况下,不好对孟蕊律师进行判决,就维持了一审!

一分钱,也没有判出!徐玉华拿到二审判决书后,当场就哭了!心里太委屈!花钱,找了一个祸害!造成冤案!帮助案件对方骗我家的钱!任何部门,都不管!不去惩罚不良律师!

 

河西区法院:因向河东区司法局、河东区行政复议中心投诉孟蕊律师的效果不满意!(只查出孟蕊律师收钱后,不开发票,偷税的问题,其余的重点,一个也不处理。)我因此,去河西区法院起诉这两个单位,进行行政诉讼。然后,河西区法院王欣法官,也死扣本人之前的精神鉴定。驳回本人的诉讼资格!(天津安定医院扭曲事实,随意出结论,缺大德!)

然后我愤然向天津二中法进行上诉!写了33页,论述2004年被安定医院强行收治的事实,来龙去脉。中级法院,看了上诉书,也给我开了个小型庭审,见了我本人。综合研判后,得出李承是具有诉讼能力的!不能只看司法鉴定所的单方面推理结论!且没有任何法院,出具李承没有民事能力的文书!

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裁定李承具有诉讼资格,要求河西区法院继续审理此案!只能说,李承终于在天津公检法体系里遇到了一位【不缺德的人】。

 

河北区法院:因为此前刑案里的精神鉴定,影响本人作为公民的社会基本权益,受阻受限!听闻,需要到本人居住地的所在区的法院,申请新的司法精神鉴定。作为一个人最新的精神状态评定。我去该院,进行咨询。然后,法官说:即使做了新的精神鉴定,也不是永久有效的,只是一个参考。而且要花费2999元!如果真的没病,不必做新的鉴定。可见此前的鉴定,对本人人生的污染和歪曲丑化。

 

司法局方面:

河北区司法局:李承的刑事冤案产生后,该局接手了本人的社区矫正任务!要把长期素食信因果的李承,由守德者矫正成“守界者”。

建昌道司法所:1年的社区矫正。这里的人,对我挺好。

 

河东区司法局:投诉孟蕊律师。(在刑案里,不给本人取保候审,偷税漏税,欺瞒国家税务,违背律师法。勾结案件对方,算计陷害本人。欺骗本人父母,给对方高额赔偿。虚假承诺!用大刑期长期恐吓洗脑本人。全程对本人0辩护,还设计阻止本人庭审时候自我辩护,最终促成冤案产生。)

河西区司法局:投诉张伟的伤情鉴定问题。(在20246月,距离一审判决已经快3年了,本人依然没看到过案件对方张伟的伤情鉴定报告。对其伤情,本人一直存疑!因为我是案件亲历者,张伟当时根本没伤,我也没有打他的肋部。)

投诉安定医院司法鉴定所,给本人的扭曲事实的荒谬结论。

 

天津市司法局:河西区司法局,调查完津实司法鉴定所,依然不给本人看张伟伤情鉴定报告书。无奈,本人向天津市司法局进行复议!这时,才看到了张伟的鉴定报告,里面有许多歪曲事实的夸大描述,对本人进行陷害、诬陷!

 

政府部门:

 

河东区行政复议中心:对河东区司法局受理投诉孟蕊律师的结果,本人不满意!去此处复议!

 

河西区行政复议中心:刑案判决后,本人对天津安定司法鉴定的结论,极为不满!鉴定我是精神分裂,间接导致此案里本人的弱势,并造成冤屈。我家先信访于河西区司法局,河西区司法局说司法鉴定,应该一审阶段提!他们不受理!出了不予受理书!我拿着这个文书,去找该机构!河西行政复议说:涉及刑事案件的复议,本处不敢受理!我母亲与我同去的,徐玉华当时着急的哭了!哭诉:害的我儿子李承太苦了!案件的全过程,没有一个人为李承说句公道话的!鉴定李承是精神问题,以后李承怎么办?李承挺好的,很正常的人!害成了故意伤害罪的人!落下案底!工作人员就劝我母亲止住悲伤!他们:确实无能为力!

 

河东区政府信访办:因河东区司法局与河东区行政复议,都不愿把本人刑案第一时间的民警到场执法记录视频录像光盘,给予本人。经多次交涉无果!我就去河东区政府进行投诉!索要这个重要案件证据!此录像,证明本人李承根本没有犯罪事实及张伟当时根本没有肋骨相关伤情或不适。不管用,信访完也依然不给。

 

其他机关单位方面:

津实司法鉴定所:我因一直质疑张伟的伤情鉴定。所以多次致电该鉴定所,详述案件实情和我的质疑。但是,该鉴定所在电话里,一直说:只面对委托单位(派出所),不与本人交流。本人在一天,亲赴该鉴定所,提交质疑追问书。结果,等了两个月,杳无音讯。最后,才明白津实司法鉴定,并非司法单位,而是一个类似于私立的鉴定公司!他们如果真的有错误,也不敢承担。因为一旦承担,将是灭顶之灾。导致他人刑事冤案,责任付不起!所以,只能对我敷衍!

天津市安定医院:本人即使家离该医院很远,也去过该医院有78次了!去投诉。在2024229日,本人还与院办的6个人进行了小型的座谈会。并提交了几份材料。然后,医院方面就不出声了!我主动去问,怎么样?医院人员说:我们开会后,想给你李承修改鉴定结论。但是,无奈没有对应程序,一审过后,鉴定结论是封闭了!不可再改!

 

天津市信访大厅(安徽路8号):本人去该大厅,次数不下20次了!在公检法司的窗口,都提交过诉求表格。效果极低!

 

天津市律协:投诉孟蕊律师。投诉后,他们对我不电话,不交流,不见面,不开听证。就给我敷衍驳回了!

 

天津市政法委:我向他们提交了67份的本人李承在自己刑案过程里,发现的现有公检法办案存在的一些弊端和问题的改进材料。至今该部门,无一个人给我电话交流。更无见面。所有材料的对应事项内容,皆无回应。石沉大海!

 

天津市政协:对于刑事案件里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方面的监管问题现在存在漏洞,本人提出的意见,望采纳。然后,工作人员出来见我!说:此事不归他们管!让我找人大。

 

天津市人大:解放军站岗士兵,不让进。让我去信访大厅里的人大接待室。然后,信访大厅的那位马姓人大的人员,态度说话很蛮横,不耐烦的样子!啥也不管!

 

河北区人大:我去该机关。此单位,一周只见人一次!好像是周四上午。其余,不见人!我交了材料!结果,石沉大海!无任何回音。

 

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投诉孟蕊律师偷税。

 

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春华所:接到二稽查的派件!进行调查,证实孟蕊律师的律所,涉及李承案件的三万元律师费不上报税务系统。责令整改,并警告。但是没有实质处罚任何。

 

天津市税务局总稽查:质疑河东区税务局,对李承的投诉,最后不给任何的文书报告。不写任何的调查结论!最后,依然石沉大海,没有结果。

 

天津市税务局:质疑河东区税务局,对李承的投诉,最后不给任何的文书报告。不写任何的调查结论!最后,依然石沉大海。(同样)说明税务局对个别公司偷税,并不在乎!

懒得严管。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天津安定医院给我出具的投诉答复书,进行复议。此委员会不管!把事情推到天津医调委(医调委说不受理精神科的纠纷)。河西区卫生局,说:对于调解,没有强制力!逼着我,只能去河西区法院起诉。

 

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一些刑事申诉的问题,结果里面的律师不精通刑事相关问题。

 

东丽区看守所:看守所的相关负责人,两次到我家小区的居委会办公室里与我接洽。(此前投诉管教民警的事)。然后,骗我签字,拿完签字,拍照证明此事他们受理了。之后,闷声不语。纯属糊弄人。应付差事!

 

天津市市场监督、工商局、消协:这些地方,我都去了!投诉孟蕊律师。他们说此事,归司法局管。

 

河西区监委:投诉天津安定医院的院长,对于李承的大量多次投诉,并要求与院长见面的诉求。始终没有落实!可能是投诉管用了!20多天后,院办的人约谈了我。

 

东丽区纪委:投诉东丽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兴兰,在办理李承案件的违规违纪行为。见李承无罪难以起诉,反而逼李承认罪,制造冤案。

 

河东区纪委:河东区行政复议中心李智虚假承诺本人,说行政起诉了,就会得到执法记录视频。但是,起诉后,并未兑现承诺。本人进行投诉!索要光盘!最终也是杳无音讯!

 

关于案内本人李承被案件对方张伟击打颈部的伤情:

本人颈部被张伟打的伤情,是在案发的4天后,伤部开始肿疼的!但是民警岳沫池说好的2天后,就来找我们,结果食言了!我认为这个事,就完了!认为民警看是小事,就不再管了!我就认倒霉的,没去看病。认为颈部打了一下,过几天就好了!结果,至今4年了!颈部伤情依然没好!事后,本人去过多家医院问诊,医生都说:时间耽误了!这么长时间了,什么也照不出来了!而且颈部伤情,是诊疗的盲区,耳鼻喉、创伤、外科都不管的尴尬部位。即使如此,我还是相继花费2600多元,先后照过颈部CT、喉镜、颈部核磁、颈部B超,都没发现明显伤情。因为我是2年后依然还疼,被迫去的,时间早就耽误了!虽然过去4年了,本人睡觉醒来第一个事,就是颈部左侧疼!只有睡觉时不疼!其余时间,都隐隐的疼!我摸颈部左侧的时候,发现里面的骨头有明显的鼓处,与没被打的颈部右侧部位,有明显的触感差异。被打的左侧,是不自然的鼓感!而且微凉(供血不通畅的表现)

等于是案件里被寻衅滋事、被殴打的李承,反而被判定为犯罪者。真正犯罪的人~张伟,因回家做伤并看病,做司法鉴定,转身成为受害者。

 

综上所述,大量的充分亲历实证,证明:天津市的公检法司等部门,是恶劣、败坏、腐朽的性质。本人李承,不接受来自于天津公检法部门的任何文书及决定!从内心里,彻底的否定了它们!不承认这些单位部门,在本人心里的合法性!

特此声明。

 

请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将本人李承的声明。转交于: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公安局。

(人,此生的第一要务,就是对:是非、正邪进行表态。我此次的声明,正是在执行此要务。)

 

 

此致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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