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履职申请书(天津市安定医院对本人李承造成严重非法侵害,我要求天津市卫健委出具调查结论书)

 尊敬的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请人李承,现申请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履行身为天津市医疗监督主管部门,对天津市安定医院在20049月对李承进行的非法强行收治事件,进行调查和出具对应答复结论书。(望收到申请书后,60日内对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申请人李承,男,

事实与理由:

1申请人李承,在202543日下午,曾到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材料,但是至今天津卫健委没有答复本人:

202543日上午,我去天津河西区法院对天津市安定医院进行刑事自诉的立案,案由:侵犯公民人身权益(非法拘禁、编造虚假病历对他人污名诽谤、劣性药物伤害他人身心等)。但是立案庭法官,告知本人非法拘禁、药物损害他人健康,不属于刑事自诉项目。而是属于公诉,公诉案件需要到派出所报案。如果派出所不予立案,才可到法院进行起诉。

得知后,本人紧接着去天津河西区柳林路派出所进行报案。

派出所民警表示:天津安定医院所在的柳林路街,确实属于柳林派出所管辖。然后,我把刑事自诉状给民警阅览。两位民警看后、进行商议,表示关于精神专科医院当年对李承的违规非法收治、药物致使身心受损等伤害,不属于派出所负责。对李承的遭遇深表同情,建议本人先去天津卫健委投诉。

如果天津卫健委经查、认为天津安定医院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报柳林派出所,派出所才能做出刑事立案行动。从柳林派出所出来后,我又紧接着到了天津卫健委(贵州路94号)信访接待厅,给那位日常值班负责接待的卫健委女员工,这份本来要给河西区法院的刑事自诉状(15页)。要天津卫健委先行对此诉状内容研判,如果发现天津安定医院存在违法残害他人、违规强行收治的问题,可以再联系本人李承。李承把符合天津卫健委接受材料的格式,再写一份材料给委员会。(毕竟这份材料,是诉状,是给法院的。虽然是诉状,内容还是关于天津安定医院对李承非法收治、药物残害等的情况的描述。不妨碍天津卫健委对事件进行参考和了解。)

 

天津卫健委,自202543日收取完本人的刑事自诉状后,至今没有联系本人李承,更没有任何答复文件。过程中,本人李承在2025414日在天津12345平台,询问李承在202543日给天津卫健委提交的材料,研判的怎么样了?什么时候有答复?2025415日天津卫健委回复天津12345,表示:“李承提交的刑事自诉状要求我委员会先行参考,我委员会已经收到。已建立信访工单:20250403023,正在办理。”我当时以为自己太着急了,就放心的继续等待。

可是一段时间过去,天津卫健委依然没有回复我。我在202559日上午,又向天津12345平台询问天津卫健委内的信访工单:20250403023,为何还不回复我?202559日下午,天津卫健委回复天津12345平台,这次表示:“市民李承之前提交给天津卫健委刑事自诉状,让我委员会先行参考,而我委员会无权处理刑事诉讼事项,请市民李承到公安或司法部门解决。”等于李承等了这么长时间,换来天津卫健委一个推卸责任的回复,机械的认为李承让天津卫健委来处理刑事自诉了?之前,李承已经和天津卫健委说的很明白了,这个诉状的内容,委员会先看着,如果需要更改符合卫健委投诉格式标准的材料,再联系李承更换格式符合的文件提交。其实,可能天津卫健委就是用这个理由,搪塞了本人。不愿意管这个事。或是认为天津安定医院,体量太大,不想招惹,不值得为李承查办天津安定医院。据说天津安定医院前院长李洁,现在调到天津卫健委,成为副主任(第二号人物)。可能多少会让现在天津卫健委处理投诉天津安定医院的投诉工作受阻、难办。我希望李洁的到来,不要成为天津安定医院安插在天津卫健委的隐形保护伞。应克服人性的弱点,直面公正的对待市民的相关投诉。

李承在202551912点,最后一次向天津12345平台,询问天津卫健委还能不能给我对应的答复?天津卫健委在2025520日则简单的在12345平台回复:“市民李承此前提交给我委员会的刑事自诉状已经收到。”再无其他。

 

天津卫健委第三次对我的敷衍,让我有些失望。当时,我想过,是不是我当时说柳林派出所让我先到天津卫健委投诉,没有任何依据(柳林派出所民警到底说没说?)。其实,在柳林派出所不予立案之后,本人对柳林派出所进行了国家信访。然后天津市河西区公安局关注了此事。然后,经过与柳林派出所沟通调查,给我信访回复是:涉及医疗的医院对患者的伤害事件,不属于典型的公安处理范围,可以先到卫健委进行投诉,如果天津安定医院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让天津卫健委通报于河西区公安,再行立案、侦办。因为河西区公安一直以短信回复信访,没有纸质文书。所以,不正规。

我就索要正规文书,终在2025617日下午,本人拿到了纸质文书。上面河西区公安表示让我到天津卫健委反映相关问题。紧接着,本人就拿着这个公安答复书,到天津市卫健委信访大厅,交给了那位前台接待女员工,并且本人填写了表格,希望天津卫健委对李承此前的材料,给予调查和回复。至今,天津卫健委依然没有答复我。从202543日,到2025722日已经超过90天未答复。属于行政不作为的渎职。所以现在李承,无奈向天津卫健委提交正式的《行政履职申请书》,望对李承投诉天津安定医院给李承造成的身心、人生严重伤害,及该医院涉及刑事犯罪行为进行汇报。请天津卫健委,尽快调查,并给予本人调查答复书。

 

2天津安定医院,做过哪些披着医疗外衣的违法犯罪行为?:

 

1)天津安定医院在20049月及后续违法侵害李承概况:

2004911日的凌晨3点,正在睡眠的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摸我的右肩。我当时就被摸醒了,睁眼一看,发现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摸我。(因为屋子里没有开灯,窗帘的90%也挂着,整个屋子是黑暗的状态,因为光线很暗,所以那个东西呈现的基本也是黑色的。)当时看到后,我很害怕!就跳下床,跑到我父母的房间。说有一个东西把我摸醒了!然后,我妈妈开灯,看看时间,正好是凌晨3点整。(这个时间,也是民间相传一天里极阴的时刻。) 半个小时后,我爸爸壮着胆子去我屋子看看情况。发现没有什么可疑的!但是,出来后发现我家客厅的大镜子,莫名其妙裂了一道很长的裂缝。此情况,昨晚还是没有呢!这道裂痕,表明此灵异情况,并不寻常。可能由某种客观外界的因素造成的!

因为当时我屋子里,贴满了佛像和神仙像,遇到这个情况,我就不敢再贴了!当天早上,我爸爸就把那些画像,都揭下来。并结合我买的佛教讲座光碟和佛书,于2004911日上午,一并坐车送给了大悲院的结缘处。从大悲院出来后,我心血来潮,想去天津安定医院问问:这个世界究竟有没有鬼之类的存在?因为当时的此前在网上我看过一篇报道,天津安定医院对唐山大地震生还人士做过濒死体验的研究。我据此认为,天津安定医院是一个胸怀博大,可以畅谈交流,不是固步自封的地方。我和我父母就坐车,于200491111点多,到达天津安定医院。我们挂了一个女医生的号。我就跟女医生,说了凌晨3点,我遇到的灵异情况。女医生,一言不发,静静的听着!我见此医生,不与我做交流。我就失望的,走出诊室!准备回家!就在这时,这个女医生暗自给两名男护士,打去电话。两名男护士出来后,就开始要抓我!我见状,就跑!两名男护士,在后面追我!我跑了一会儿就不跑了,我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两个男护士,追到我后,一人一个胳膊把我强行架到住院观察区里,当时就把我绑在床上,进行拘禁!我当天状态自然,没闹也没疯,他们凭什么把我抓进住院,且非法拘禁在床上?事后,我才得知女医生,把我抓进住院观察区里之后,就对我的父母谎称:你儿子,遇到鬼,疑似是精神分裂。需要留院进行初步观察!我母亲徐玉华,当时并不知道我在里面被非法的拘禁捆绑!这是她多年之后,才从我口中得知的天津安定医院的实情!我母徐玉华说:如果我当时知道你在里面是这样被对待,绝对不会让你去的!女医生只是说普通观察观察而已,所以我认为情况不严重,性质是缓和的。就草率的签字了。得知真相后的我的父母,大呼上当和后悔!(都追着抓人了,这种医院能是善类吗?)

本人在住院观察区里,不仅被非法捆绑,而且被强行灌服不知名的药物,于身于心,都受到了摧残。我被关进去的第二天,抓我的那两个男护士当晚值班,在夜里12点多,医生都下班回家时候,他们还在病房里为我表演阉割恐吓的桥段。把我脚下病床的一个男病人的裤子脱下,那个男病人见有人脱他的裤子,就大骂男护士!男护士,就捂住那个男病人的嘴!场面挺吓人的!表演了这个闹剧10分钟后,当然是没有实际进行阉割!只是吓唬一下那个男病人!然后,其中一个男护士转头对我说:你以为这里是杀人的医院吗?但是我们可以随时杀人!如果你不老实,后果很严重!过几天,给你松开捆绑后,别给我们找麻烦!这几天你好好想想,别闹别喊别给我们找事!因为他们知道:对我的住院处理,是非法、缺德性质的操作。我可能会闹事、反抗的!就用此杀鸡儆猴的做法,威吓我!让我屈从的老实在这里呆着。其实也有一箭双雕的用意,就是如果转天早上,我对查房的医生说此事。医生会认为:怎么会有此等离奇之事?她不会质问那些男护士,只会认定讲出此事者是精神问题,是妄想症的表现!男护士们的既恐吓,又陷害的计划,就得逞了!所以,这个事情我深埋在心里,谁也没有说。我知道,说了也没人会信。但是这就是天津安定医院真实发生的事情,从此点可知天津安定医院的真实性质,究竟是治病?还是害人?从这里出来的医疗操作、记录、结论的东西,可靠吗?如实吗?公正吗?是有良心的吗?

为什么抓我住院?不是我真的有病!都是因为钱!住院需要多少钱?挂个号才多少钱?不住院,医院拿什么赚大钱?就是抓我的那两个男护士,每到当班的时候,就和他们的护士长,交流色情电影和色情明星的话题。而且作为医院的环境,他们明目张胆的给其他男病人发烟卷,在楼道里吸烟,弄的乌烟瘴气的!总之,当年天津安定医院里医护人员的丑恶行径,说不尽!罄竹难书!

在本人李承的天津安定医院病历里,还出现了两次住院的问题!也就是刚从安定医院里出来后(2004924日),我又回到了天津安定医院(2004926日)!在家里,才呆了两天。不知情的人,就认为肯定是精神病复发了!其实,不是这样!而是缺德的药物依赖导致的!上面我提到了,911日我被抓进住院区后,不仅捆绑,而且给我强行服用未知的药物。而这些药物,存在极大的负作用和依赖性!吃到一段时间后,服药者会离不开!如同吸毒一般!一旦停药,身体就会颤抖。这些情况,我在安定医院住院之前,有过吗?当然是没有!他们不这么搞!安定医院拿什么持续赚病人的钱?都是诡计,都是恶毒的残害!第一次出院,当时我回家后就是觉得难受,身体微微的颤抖!潜意识需要那些药物!我的父母愚昧,还以为我病没好呢!我在家里只呆了两天后,就又把我送回安定医院!这样傻的家庭,恐怕世上也是少见!回到安定医院后,继续服他们的魔鬼药物,我的身体就不抖了!之后,一个姓焦的女医生,就开始对我的父母隐瞒、歪曲病情!我的父母,来到安定医院后问我怎么样?想见见我。而安定医院方面,多次阻止见面!并对我的父母谎称:李承,在里面病情加重呢!情况很严重!疯啦,闹呢!不宜见面!而事实,这些汇报根本就是胡说八道!我在里面,每天就是吃药、睡眠,看电视、看书!一点也没闹!隐瞒歪曲病情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多呆长时间住院,赚多点钱嘛!你以为医生,都是慈悲的天使吗?他们的心里,金钱是第一位的!这里,没有温暖、关爱、没有交流、没有关怀的疏导。只有药物催眠、麻痹、睡觉、吃饭等冷冰冰的生活。然后再欺骗家属,隐瞒实情,拖延出院、继续吸血!说到这里,我想说:安定医院那些医护人员的精神疾病、品德败坏、低劣的性质、扭曲畸形的心灵,又由什么人来关注并治疗呢?其实,身为精神科医生的医护人员,正是这个社会里心理健康最被忽视的那部分人群。安定医院,名利至上,并不是良心至上,没有因果的信仰,丧尽天良!这里的医疗病历、结论,并不可靠!第二次的这个因为药物依赖回到安定医院之后,我爸爸李文昌给主任李刚买了许多水果,说了许多客气话!安定医院,这才放我出来!回家后,还是一天后,我开始呕吐,身体又开始抖。不仅是我,而且我的父母也觉得不对劲。逻辑思维可知,这并不是精神问题,回安定医院不对!三天后,我父母带我到河东区一家私立医院~仁爱医院就诊。听说里面有许多60多岁资深经验的返聘老大夫。其中,一个姓段的大夫,接诊后,观察了2分钟!马上说出:你儿子,怎么像是安眠药吃多了的表现呢?这个诊断,非常贴合事实。在安定医院,可不尽吃这些类型的药物了吗!然后,我父母佩服老医生的精湛医术!就安心在这里就医!段医生,给我开了2000元的中药。我拿回家吃了半个月,身体就康复了!从此,再没去过安定医院!而灵异的遭遇,也没有再来!说明,灵异的情况,只是单发的偶然!但是,本人事后极为关注灵异的问题,探访了各大网站、论坛、视频频道,才知道全世界各地有许多人遇到过、拍摄到过灵异现象。况且包括:刘德华、成龙、李连杰、周星驰等明星,在节目或访谈里,都谈及过他们遭遇过灵异现象的事情。这些都在说明:这个世界确实有鬼的存在!遇到灵异现象,并不都是精神问题。而天津安定医院,也不是关爱他人的医疗圣地,反而是害人、毒人的唯利是图、伤害他人身心及人生的魔窟!

 

本人遭遇了天津安定医院这个事情,对我的触动是极大的!2004911日凌晨3点发生的事情。911日,是大家都知道的恐怖袭击日。我很长时间,都认为这个恐怖袭击日发生的事情,是鬼对我的袭击!但是,转换思路一想,其实不然!看似是鬼对我的袭击,不如说是人对我的袭击!真正的恐怖,不是鬼!而是人!凌晨3点,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只是轻微的抚摸着我,并没有咬我,也没有打我!不能算袭击!只是本人当时20岁,尚处年轻,没有经历过,有点受惊吓!当天,真正对我袭击的、残害的恰恰是天津安定医院才对!他们对我进行了最实际的伤害!不仅谋取我家的钱财(骗取住院费),追着抓人强行收治,还对我进行捆绑,威逼要求服用烈性药物。人对我的残害,与鬼对我的抚摸相比,人(天津安定医院的医护人员)才是赤裸裸的侵害!

从天津安定医院出来后,我彻底的厌世了!2个月后,我又开始学佛!摒弃了此前的表象佛教!进入觉理的佛教!不再贴,也不再摆东西。从此,断除尘俗的追求。决定一生不恋爱,不结婚,无子女,吃素,不上学,不工作。因为我深刻的见识了人的丑恶性质,我不再愚昧的迷恋这个世界和人本身!我至今已经41岁,我之前这么决定的,直到现在我也是这么做的!如果我这样做是错的,那也是天津安定医院对本人当年深度残害,至今也没有对应赔偿、关怀我导致的!天津安定医院,不仅没有赔偿我,而且还在2004年的17年后,继续对我进行坑害!把20208月,邻居张伟对我的寻衅滋事案件,生硬的勾连于20049月那个非法强行收治住院病历进行顺延参考,对案件里的我,胡乱推理,产生歪曲事实的鉴定报告,间接又导致了李承刑事致冤的悲剧!

 

(2)   以医疗收治为幌子的非法拘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被精神病院强行收治,首先需要判断该行为是否违法?依据我国的《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非患者符合特定条件,如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且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等。或者已经施行伤害自己。而李承当时,并不符合以上这些应被收治的必要条件。有本人父母(案发第一见证人)可以作证。

可调取天津河西区法院的2025)津0103民初1917案件一审庭审录像,本人父母李文昌、徐玉华已经出庭为李承作证,及说出天津安定医院在20049月非法收治李承的事实。还有天津第二中级法院的2025)津02民终3730案件二审阶段,本人父母李文昌、徐玉华提交的纸质证人证言的材料内容,受理此事投诉的工作人员可以去法院调取。

且天津安定医院方面,至今拿不出李承确实符合应被强制收治的对应依据和证明。被强行粗暴收治的李承进入住院区后随即被捆绑,限制基本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并遭到两名男护士恶性的威胁和恐吓。且李承当时在住院区遭受的这些行径,医院方也不对李承父母进行公开显露,掩盖恶性医疗相关犯罪行为(阻绝患者家属的应有知情权)。所以,天津安定医院犯有对李承非法拘禁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过错。

 

3天津安定医院犯有对李承强行非法服用劣性药物伤害身心的罪行

李承被抓进住院区后,不仅是被捆绑、被恐吓这么简单,还要每天按照他们的要求,服用不知名的烈性药物(对人身体、内脏有极大负作用的药物),如果不服从,就会被医护人员殴打,甚至强行灌服。而且住院区内及该医院当时的大部分环境,都没有监控摄像头,医护人员对“患者”的残害,无处记录。导致患者在这里,任何安全、尊严、人道权益都无法被保障,全部处于无监督、无制约,医护人员为所欲为的环境和状态。在院患者(包括本人)无奈,只能吃他们的药。

在院吃药期间,没觉得什么。但是,你一旦出院停吃他们的药,就会浑身抖动、状态极差,如同吸毒一样。本人李承,在住安定医院之前,可从没有过这种颤抖啊!天津安定的医生,知道李承没有病,而是被强行抓进来的。所以,对李承会使用大的药量且是那种烈性的。对李承进行伤害。希望把李承做成一个真的精神病人。以长期赚取住院费。总之,天津安定有一套他们自己的对于不同患者的算计和陷害模式。

本人第一次提出出院时候,医生戏谑的说:你(李承)还会回来的。这个意思是什么?之后,我和我的父母才明白。就是李承在住院期间,吃了他们的恶劣药物,产生了对药物的依赖性。如吸毒的依赖。天津安定医院,已然成了致病的地方(而非治病的地方)。多歹毒啊!然后,李承因药物依赖又回到天津安定医院继续吃他们的药。李承和李承父母都感觉不对劲,就提出第二次出院,回家后不吃他们的药,又身体开始颤抖,然后我和父母去河东区当时的仁爱医院(一个汇集退休老中医的军区私立医院),老医生一眼就看出李承是长期吃烈性精神类药物导致的身体状态。随即,开出2000多元的中药,回家后服用半个月,身体就不再颤抖了!回家休养期间,本人常呕吐、不适。可见天津安定医院的歹毒药物对李承的身体、内脏损害多么的深!从此,李承开始厌世。

 

4天津安定医院被投诉、起诉后,编造李承的当时虚假病历描述及内容,对李承进行记录档案级的不实、歪曲的诽谤污蔑:

天津安定医院方,在病历和被投诉的答复里,一直说的“李承病一年”,是一个极为可笑荒谬的虚假记录。李承是不是“病一年”(20049月住天津安定医院之前),相对最有发言权的,是和李承亲身生活在一起的人,即:李承的父母。医院的医生,有资格妄加记录吗?去胡乱推理?写李承此前病一年,为什么?还是为了收治李承建立所谓的合理性!只有把准患者写的病重些,收治才“显得合理”。却没有任何实际的依据!歪曲事实,肆意胡写,已经涉及严重的诽谤罪。

本人李承,在20247月向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投诉天津安定司法鉴定所对李承进行并得出错误荒谬的司法鉴定报告结论(因那报告使李承刑事致冤)。天津安定医院方面,得知被投诉后,给河西区司法局的答辩里,编造李承当时的病历情况,他们写:李承当时对父母说~我恨你们,你们为什么在我的饭里下毒,让我睡不着觉?注意:这些话,我从没说过。这个天津安定医院给河西区司法局的答辩书内容,我给我的父母看了,我父母感到又惊讶又气愤。(这是哪的事呢?我儿子从未说过这些话啊!)天津安定编造的恶性谎言,就是该医院医生们的品格现状、精神状态、职业操守的写实证明。这样的医生,本身就是性质恶劣不堪、品性低下的,能给谁~看什么病?只能是沉浸在既害人又赚钱的“双重刺激”之中,度过腐朽败坏的一生。天津安定医院的病历记录,是永远存留的。而李承的病历,是出自该院医生自己之手,且无任何实证,胡编乱造。且这些病案记录,本人当初根本不知道写了什么,没看过。现在出现刑事冤案顺带产生投诉,才逐渐发现这些不实的恶劣记录。他们对李承进行极其恶劣的丑化、污蔑。已涉刑事犯罪,李承不能无动于衷。

 

3望天津卫健委,能扫清所谓时效及其他争议阻碍,还受害公民(李承)一个维权的公正:

此事发生在20049月到同年的10月,距今已过去20年。虽然时效方面,有一定压力。但是,必须考虑到天津安定医院当年涉及刑事犯罪性质的非法收治,给李承带来的近期(2021年的冤案)、及之后人生的不利影响和名誉污损。天津安定的李承病历,依然潜伏的、待命般的产生着歪曲事实、颠倒是非的不良作用。我国在2013年才推行《精神卫生法》,而20049月阶段,到安定医院的问诊者、准患者及已在院患者,他们发生的被侵害,就这么算了吗?如果2004年的病历记录,没产生本人的刑事冤案,本人可能对此事不再追究。但是17年后,又产生一个更巨大的伤害,我不再沉默。请天津卫健委,适当可调取2025)津0103民初1917的民事诉讼卷宗、开庭录像。作为此投诉的基础辅助参考。

 

4申请人李承,在此发誓(对于投诉天津安定医院一事):

如果本人李承,以上所述的2004年被天津安定医院强行非法收治一事的事实,不是真实的。那么我(李承),今生死后,我的灵魂就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严惩。    本人的投诉宣言:灵魂自尊,因果无愧。

 

 

此致: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受理行政履职申请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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