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严肃排查2013年《精神卫生法》推行前,各精神类医院当年的非法收治产生的病历记录
建议:各地方卫健委严肃排查2013年《我国精神卫生法》建立推行之前,市内各精神类医院当年的非法收治情况,并尽可能的撤销对应因非法收治产生的病历记录,恢复相关受害者的人生名誉
作者:李承(天津人)
建议如下:
卫生医疗行业内的监管级人士,会清楚。我国的规范监管制约精神类医院的特定规则章程,即《精神卫生法》是从2013年5月才开始推行。之前的岁月里,全国各地的精神类医院处于无法可依、是自行处置日常医疗行为的状态。
这就导致在2013年5月之前,全国各地,乃至天津市内,或多或少的会出现非法违规将他人收治,小题大做,过度医疗等恶劣的精神类医院相关医疗乱象,甚至有的已经触犯了刑事犯罪。对普通问诊者或轻度问题者,强行进行收治住院,或昧良心的蛊惑哄骗家属告知收治住院的必要性,是医院自身以收治住院为名,而行创收盈利之实。罔顾他人的身心健康和人生后续的名誉档案记录。这是极度恶性的医德败坏的问题。
本来没有病或仅通过耐心沟通排解、适当的药物调节,在家里即能缓解的问题,有的恶性精神类医院,非要让其住院观察和治疗。(因为住院是精神类医院主要的大盈利项目,都不来住院,医院盈利就微薄。完全是以医院利益来考虑是否收治住院,并非是公正良心的为问诊者来考虑。)
来医院咨询的普通问诊者或被他人恶意陷害者(社会上,也有个别的他人利用精神类医院陷害当事人的案例)。这些被收治的人,本来没有病或问题极轻,就被小题大做的收治住院,在住院期间多被捆绑、虐待、强行灌服药物等恶劣对待。即使没病,也会被糟蹋病了。医护人员,为了让这些本不应该被收治的人屈服,就施行各种身心的折磨和恐吓,让他们老实、别反抗。这些情况,已经严重的扭曲了精神卫生医疗的初衷与本怀。不再是医院,而是魔窟。
这种医院,在对他人进行收治和虐待后,侵害还没有完。在当事人出院前,相关的医生还会编造虚假不实的当事人的病历记录。因为医院不可能写:某某人,没有精神病问题,所以我院将其收治。那样的话,医院不是明显的缺德害人了吗?会担民事及刑事的罪责。所以,该医院必须写这个人有病才行!本质上是医院对当事人进行名誉的污损。所以,在2013年之前,到精神类医院普通问诊的当事人,医疗权益和人格、名誉权益,有可能遭受过侵犯和损害。因为当年没有相关监督规范的行业法规,来保护公民到精神心理类医院的问诊权益,医院方也近乎为所欲为。
请天津市卫健委,征集并排查2013年之前,相关天津市内的精神类医院受到相关公民事后对于当年非法收治的投诉和控告的材料。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酌情撤销相关对应的医疗监管失位年代的非法收治恶性病历。
如果不撤销“本没有精神病而被定为精神病的非法收治病历记录”会导致哪些危害情况?
那些遭受非法收治、落下精神病医院住院记录的人,可能在之后的人生及社会里,遭受他人的陷害,在一些矛盾纠纷的第三方研判过程里造成颠倒是非、扭曲对错的冤屈局面。有的被掠夺了资产和所有权,比如:房屋、财产、公司股权、继承权、司法权益等……这些衍生的后续恶性影响是对社会、法制、司法、民生的严重破坏和践踏。
如何调查和排查当年的非法收治错误病历记录?
调查当事人,在相关医院非法收治之后,其在之后的年月里,还有没有其他的精神类医院就医或住院的记录?或调查当事人,在社区或公安派出所等单位,有没有精神病类治安或刑事犯罪事件?如果,当事人就只有非法收治的那一次住院经历。且多年后,都没有社会治安或犯罪记录。且相关医院,又没有实际的明确的可证明该人有精神病的事实依据、证明。那么,大概率可得出:此人是被非法收治或遭受了医院的过度医疗,收治住院是不合理的处理。应予以撤销相关错误病历记录,恢复人生名誉记录档案。
本人李承遇到的相关亲历遭受非法收治的事件:
发起此建议书的作者本人(李承),我就是曾经在2004年9月11日上午普通问诊于当时的天津市安定医院(吴家窑旧址),被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强行非法的暴力收治的。事后,医生哄骗蛊惑李承的家属,说收治住院只是普通的观察而已,住院是必要的,是为了李承好。结果,李承被抓进住院区后就被非法的捆绑、拘禁,遭受到恐吓和强行灌服烈性药物的遭遇。对李承的身心、人格造成极大的侵害,且事后落下所谓的精神病院住院记录。因此事,还造成该收治事件的16年后,李承与邻居张伟在住所楼道里,发生肢体接触,张伟突然袭击李承,李承合情合理进行控制。然后张伟为了陷害李承,张伟就从派出所回家后自行做一些轻伤,然后去医院看病,再做司法鉴定,编造案内虚假不实的口供,说这些轻伤是李承当时打的。对李承进行刑事陷害和后续讹诈钱财的计划。之后,阴差阳错,就出现给李承做精神司法鉴定的问题,给李承鉴定的鉴定机构,就是2004年非法收治李承的天津安定医院下属的司法鉴定所,那样能公正的了吗?最后,该医院自身的司法鉴定所为了维护主体医院的医疗权威,就顺延2004年该医院医生捏造的李承不实病历记录,定李承在案内是精神分裂。最终东丽区法院,判处李承是精神病打人的故意伤害罪。并且李承被在案内实际寻衅滋事、恶性袭击他人后回家自行做伤的张伟,讹诈走5万元钱。其中,张伟的妻子(韩富亭)也在案内帮助自己丈夫张伟陷害李承、且掩盖张伟在案内的实际犯罪事实和弄虚作假的伪证行为,向公安提供了虚假口供,恶意诬陷李承。韩某现已肺癌死亡。
天津安定医院在16年后,又重大的侵害了李承一次。前后,对李承的人生、生活、名誉造成巨大的损害。且还牵扯到扰乱司法公正、制造刑事冤案的问题。该医院罪大恶极!李承投诉到河西区卫健委,该卫健委长期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请天津市卫健委严肃认真的关注李承本次提出的相关焦点、尖锐关于精神医疗领域曾经或正在发生的恶性问题。担负起身为医疗卫生监督者的神圣使命,维护人民权益。尽可能消除和化解当年遗留问题和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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