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津律协投诉:天津慧萃嘉怡律师事务所~孟蕊律师
投诉者信息(我本人):
李承;性别:男;民族
被投诉对象:
投诉的诉求(希望天津律师协会,彻查此事!):
1,孟蕊律师,退回我家请孟蕊作为我的刑事案件代理人的律师费3万元人民币。
2,进一步协商,因孟蕊不作为,不尽责而制造的冤案,给我带来的人生综合损失,及费力费心追讨、维权的费用和代价(适当的合理赔偿)。
3,对孟蕊律师,进行行业内处罚、批评、再教育。
投诉内容:
我(李承)因为一个涉及刑事的案件(我作为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入天津东丽区看守所!在进入看守所之前,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民警办案里的种种错误和猫腻!比如:向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和东丽区督察部门投诉,但是迟迟没有结果,督察与民警,官官相护!互相包庇!遮盖错误。导致我最后还是被关进了东丽区看守所!此案里,其中有许多争议的部分!所以,我们家在我被关押进东丽区看守所之后,及时就请了律师(孟蕊)。
为什么会请孟蕊律师呢?因为,孟蕊的妈妈与我的妈妈,之前是幼儿园里的同事。我妈妈负责财会,她妈妈负责卫生保健。两人关系,还算不错的!因为这层关系,所以找了孟蕊,认为熟人关系,能照顾帮助一下!
我进入东丽区看守所后,我父母就直接找了律师:孟蕊(天津慧萃嘉怡律师事务所,河东区福建大厦15层)!她起初,要我家6万元律师费,最终说:都是熟人,收你家3万元吧!
可惜这个孟蕊律师,根本就没有受理刑事案件的能力,更没有为当事人辩护、抗诉的能力!我在看守所的视讯房里,第一次见到孟蕊律师,就是她最开始就要求我认罪认罚,赔偿案件对方的张伟20万。我不同意!而且我也跟她说了,此案种种的不公平,派出所侦查阶段的种种疑点!孟蕊律师,就是不听!只有不断怂恿我认罪认罚,给对方赔偿出谅解书!说:已经见过金钟街派出所的民警岳沫池,也见了案件对方当事人~张伟。去了张伟的家里攀谈过!
我认为孟蕊律师所说的,所表现的很可疑!我家为我请律师,是为了给我一个公平公正!捍卫我的权益和此案的争议!结果,请了一个专门只会认罪认罚的律师,究竟要她有什么用呢?而且,很可能孟蕊与民警岳沫池,以及案件对方的张伟在案子里两头吃!既拿我家的3万,又收了对方张伟的好处!否则,为何我的律师,在代理律师期间,一点不为我做真实、有效的辩护和抗诉呢(质疑:案件侦办过程和张伟的伤情来由情况)?一点不找派出所侦查阶段的错误呢?不找对方张伟的错误和问题呢?一味只有催促我认罪认罚,给对方钱~了事!真的让我极为寒心、失望!我家的3万元,白花了!
之后,孟蕊又和检察官王兴兰私下商量了!说:不写认罪认罚,不给对方张伟钱。就给我一个实刑,进监狱劳改去!还说:我妈妈天天哭,想我!赶紧签字,给钱吧!孟蕊,就是一个拿着当事人的律师费,到处交朋友!到处~不得罪人!到处左右逢源,在谁也不得罪的情况下,把钱轻松给挣了!一点不出真力,不去调查和反制,不去质问案件里那些争议,不去有效的抵抗!如果一个律师,只会认罪认罚,我为何要花费3万,找她为我辩护呢?(我自己弄,自己都认罪多好呢?)这种媚俗劣质的律师,应该从律师队伍中被剔除出去!这种律师的存在,只能让天下多几起冤案,纵容奸邪与丑恶,泯灭正义与良知!扰乱律师行业的环境和口碑!孟蕊纯属是滥竽充数的律师界里的混事的蛀虫!我要求孟蕊,归还我家3万的律师费,并适当的赔偿于我:其作为我的律师的期间,对案件的争议疑点不理会,不作为,懒于付出,造成此冤案,给我的身心、名誉、人生等综合损害费用!
我因为在看守所关押100天,身体逐渐变得不好!也心疼日夜思念我的妈妈!我最终变得心灰意冷!我的律师,又不给我辩护!每次见我,都是怂恿诱导我认罪认罚!起初,2、3次的视频问讯,我对法制科,检察官,我都是坚决不去签写认罪认罚!但是,最后天冷了!我是8月进的看守所!穿的都是夏天的衣服!最终于10月底,被迫签写的认罪认罚,不情愿的给对方张伟5万,出了谅解书!而且,孟蕊在我妈妈给对方张伟5万以后,她在我开庭前的看守所视频对话里,对我说:开庭时候,你千万别说话,只是默默答应,表示肯定就对了!有任何的质疑和反驳,5万元的钱就白花了!(事后,我才觉得孟蕊是真缺德啊!我在看守所,等了100天,等来的就是最后的闷声不语,承受冤屈?)这3万花的!是真够愚昧的,够瞎眼的!
孟蕊律师,除了开车来看我,跟我聊聊天,劝我认罪认罚,诱导我给对方钱出谅解书之外。请问:孟蕊,做到了具有建设性的,良心的为我进行辩护、质疑、调查,洗刷我的冤情的实质努力了吗?(根本就没有!)我在看守所里,孤立无援,唯一的希望就是律师了!结果,就是这样的律师,我最后能不绝望吗?自我捍卫公平公正的意志能不溃散吗?
最终东丽区法院,判处我缓刑1年,留有故意伤害罪的案底!我认为这个判决结果对案件的性质,是不公正的!张伟当天大晚上跑到我家门口用脏毛巾抽打我,我被迫扑倒他,然后他击打我咽喉部位,我无奈把他控制住!然后,他知道他打了我的咽喉,他怕担责任就回家自己做伤陷害我或能抵消一下责任(起码,能变成互殴)。2个月后出示肋骨伤情,给我安一个故意伤害罪!民警也帮助张伟夫妻,来算计我!从头到尾,属于丧尽天良!违背良知!助长奸邪!因为,我签写了认罪认罚,使得我申请再审的道路,困难重重。等于我家花钱,请了孟蕊律师,反而找了一个促成冤案的,加固冤屈的,日后还难以伸冤的障碍!我不再相信任何律师!
此案,案发当晚真实情况:
我也希望警察能快点来!(当时,我没有任何准备。只穿一个小裤衩和拖鞋。身体方面没有足够保护、遮盖的衣物。而且,我当时是一个人独居,一旦我被其打伤或身亡,无人给我作证。况且,当时楼道里没有任何监控摄像头,我不可能对其无动于衷,任其殴打。当时霎那间,我能想到的,就是及时控制住、制止住他。)大概是10几分钟后,警察才来!因为,金钟街派出所离兴河园小区,距离确实有些远!现在,我们兴河园小区,改为归属于河北区,从此点就能证明:行政地理区域方面,之前归属于东丽区,有些不合理!
当时,一共来了四个警察!两个警察随同张伟妻子,一起从电梯上来和出来(张伟妻子韩某坐电梯下楼,去接警察)!另外两个警察,走的是楼梯!两个警察从电梯里出来,我观察、确认是警察后!我立即就松手了!并站起身来!警察一上来就说:刀呢?我说:哪有刀的事?我当时就明白了。张伟妻子韩某下楼接警察的时候,谎称:我拿刀呢!这种行为,多么缺德!张伟夫妻的说瞎话,都属于平常事!
(否则我一个在家坚持长年吃素的人,为何会和他夫妻俩往昔起矛盾呢?从此处,就可见一斑。)我说:他拿脏毛巾,抽我!警察问我:毛巾在哪?我当时因为这十几分钟的僵持对峙,脑子有点懵!我说:不知道!这时,张伟妻子随即,下意识的指着他家门口的铁架子上的脏毛巾,说:这呢!(在混乱中张伟妻子把脏毛巾捡起来放到他家的架子上,想掩盖其丈夫张伟行凶的物件。但是本能的却说出了~脏毛巾的所在。)但是,遗憾的是:当时站在最前排的那个警察只是看了一眼脏毛巾。并没有收取此证物!事后,我觉得这一点是警方的失误!(可能是因为疫情期间,怕病菌,所以没收取。)随后,四个警察把我俩带到金钟街派出所!
从张伟妻子(韩富亭)如此放肆大胆的~对出警的警察公然说谎:我(李承)拿刀呢!说明,张伟夫妻二人的品性,平时是多么的恶劣和说谎成性,歹毒阴损。从此一点,请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侧面参考和判断!这是此案,最明显的,可知的公然做伪证!扰乱执法人员的视听!从而可知张伟夫妻两人的口供,是不可取信的!而张伟妻子(韩富亭),对于警察关于脏毛巾的询问,也下意识的、本能的指出脏毛巾的所在。说明:脏毛巾,是真实存在的~张伟抽打我的寻衅滋事物证!当时,是疫情期间,张伟用可能充满病菌的脏毛巾抽打我的身体,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也不利于当时的卫生健康安全的总氛围。
此案补充材料:
为何我的判决书里,始终没有我父亲(李文昌)的口供部分:
为了证明,此案是冤案!我特此发重誓,以证自己清白!(本人积极的,主动的,率先的,坦荡的)
『因为案件存在一些争议点,所以我在此发重誓,以证自己的清白,我是冤枉的,是案件里蒙冤的一方!』: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
我(李承)发誓: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
至今,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张伟夫妻,不敢发此相对应的重誓!心里有愧,对此双方都发重誓的要求,躲躲闪闪的!不敢去接受因果的检验!
总结:
有的人,自诩自己是律师。实质却是重财轻德之辈,不干正事,不出真力。相当于是谋财且害命,耽误别人,制造冤假错案。此等因果,确是低劣。
如果性质不良的、玩忽职守的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没错?寻衅滋事的、伤情疑点重重的张伟也没错?我究竟请你(孟蕊)作律师,辩护什么呢?反而请你促成、落实了这个冤案吗?!
如果你(孟蕊)不是一个没皮没脸的、唯利是图的人、生命、灵魂。就请孟蕊,把律师费三万元退回给我家。现在我正式找你要。因为你发誓过了,所以四十万的赔偿可以免除。我后续过分追究。如果不及时退回,那么以后难免进一步递增赔偿。而且深层来说:因果,也是有利息的。深思一下,自然明白。我李承是长年坚持素食的,信因果,重良知的人。
此致
天津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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