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李强法官
投诉人(再审申诉人)信息:
姓名:李承;性别:男 ;民族: 汉族,
对应案件:(2023)津03刑申6号,承办人:李强(法官)。
投诉内容如下:
本人于2023年2月7日16点左右,到达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厅。把大量申请再审的申诉材料,交给周锦涛法官。(这些申请再审材料,一共有100多页A4纸的文字打印内容,其中有本人的申诉材料,也含有我的父母~李文昌和徐玉华,在案件里的证明补充材料。)周法官,阅览后准许立案,收取了这100多页的材料。我于转天的2月8日下午15点,得到本人(李承)的刑事再审的立案号:(2023)津03刑申6号,承办人:李强(法官)。
得到立案号的2月8日当天下午,我就积极的给李强法官打了电话,李强平淡的说:“我在平审阶段,有问题会找你。”我就说:“可以”。 之后,我就耐心等待着。
这个等待过程期间里,我又相继给李强法官打了5次电话(其实打了10几次电话,真正接通和说上话的,一共是6次。)
几乎每次电话交流,李强法官这边,都是态度、语气敷衍。而且,过程里我(李承)多次向李强法官,提出我及我的父母(李文昌、徐玉华)质疑天津安定医院司法精神鉴定中心给我的扭曲事实、违背良知的精神鉴定结果。
我和我的家人,要求重新鉴定或推翻错误的荒谬的鉴定结果(因为这个精神鉴定的结果,让我在此案里成为口供无力的一方。让我从合理的正当防卫者,变成了精神病打人行凶的人。使一审判案的走向,变得荒谬和泯灭良知)。
但是,李强法官却说:“不考虑这个精神鉴定,与我(李强)无关,与此再审无关。是你(李承)自己的事。”可谓态度一点不正派,表现的态度是敷衍的。
案件的真实情况,我在我的再审申请材料里,已经提交了(这里不赘述了)。而且,我在2023年3月1日,我又亲自去天津三中院,送了几份补充材料:其中《李承冤案时间线》,是我对此刑事案件进行从头到尾的详细总梳理。
而且,还附上~我向李强法官申请调取补充证据的诉求,即:案件对方张伟在2021年7月4日夜晚,报假警。此证据能证明案件对方张伟才是精神有问题的及2021年8月3日案件对方张伟在河北区群芳路对我进行病态跟踪与挑衅式手机拍摄的行为,此两点都能证明张伟才是案件里真正有精神问题的人。张伟是病态的寻衅滋事者且是回家做伤的丧心病狂者(我爸爸李文昌当天可以证明张伟当晚在金钟街派出所里没有提及任何肋骨伤情的事实),我(李承)是真实的合情合理的正当防卫人。
时到今日,李强法官,不仅没有调取河北区建昌道派出所的2021年7月4日的张伟报假警的出警和询问记录。也没有对我全家质疑、反对精神鉴定的问题,进行良正的处理。更没有过一次,给我打来过电话,对我进行案件的交流和询问的。2月7日到5月4日,几乎快3个月了!这样的不理不睬,无动于衷,不干正事,敷衍了事,该查的不查,该调的不调。我本人,不可能不去质疑和谴责!
所以,鉴于此。我在2023年5月4日,向国家信访投诉平台,递交了一个督促和质问李强法官的诉求单!此信访的通知书(受理书),我已收到。有天津三中院的印章,一共两页。一个日期是23年5月9日,一个日期是23年5月10日。
我本来不想信访的,但是没有办法了!2月7日立案的,审限是180天。大概23年8月7日就到期。还有三个月!我能不督促、“使劲”一下吗?
而且,我还有一些前车之鉴的不好体验、经历。因为,我之前在东丽区法院,进行案件再审时候的承办法官:刘媛。就是那种态度敷衍的混日子型。因为,申请再审,需要先到原审法院去提起,即:东丽区法院。我光修改申诉材料的格式,就花费了6个月。之后通过努力,终于在2022年10月25日通过并立案。我在东丽区法院的再审,分配给刘媛法官(女法官)。 她在审理过程里,我给她打过许多次电话,她都是态度敷衍,推脱的做派。该查的不查,该调的不调,该究的不究。之后,她就是混日子,到审限的前一天,给我一个驳回。在驳回书里,只是对原审判决书的原版照抄,一点没有体现我及我父母的申诉材料的痕迹,好像我们一点没有提交任何材料一样。此司法现象可谓败坏、恶劣。令我寒心!
这次申请再审的天津三中院分配的李强法官,态度和做派,特别像那个东丽区法院的刘媛法官。照此情形,估计也像刘媛法官一样,该查的不查,该调的不调。只是混日子,到审限了,给我一个驳回了事!请问:这样的司法做派,还是人们印象里的公平公正吗?跟包青天比,就更遥远了!(司法制度里的再审申冤,还有意义吗?是形同虚设的空架子吗?)
就在23年5月17日上午,我突然收到了天津三中院的文书,是李强给我的刑事案件再审的驳回通知书。显示日期:2023年5月10日。和我收到的天津三中院信访部门的受理回执书,是同一天!这是巧合?
还是23年5月9日,三中院的信访部门,把我质问李强法官的诉求单,给到李强法官后。李强恼羞成怒的,草草就当即给我下了个驳回?因为我拆穿了李强这个不负责、工作敷衍的虚伪套路(只混日子,不办正事,不去深查)!他不必再演了!不必再拖延了!既然已经有类似监督部门的公开信访信件了!就当即出一个早晚要出的驳回。省的夜长梦多!
因为,在李强当下还有的权力情况下,给案件驳回了!信访等其他部门,就不好再介入和调查了?李强多“鬼”?
如果国家法院的法官,都是东丽区法院的刘媛,和天津三中院的李强这样的懈怠、不负责、懒于办事、混日子、混福利的低劣性质。世上,还有公平公正可言吗?人与动物,还有区别吗?人还是高于动物的宇宙高等生灵吗?
民间有一个谚语:一世为官,九世为牛。意思是:大多平庸之辈,今生有了权力,成为官员。但是,享受安逸,不办正事,骄奢懈怠,不能为民伸冤,不能主持公正。那么,死后TA的灵魂只能投生于九辈子的牲畜去偿还因果债务!
如果,我(李承)的这个涉及刑事的案件,认定事实、定性、量刑,都是正确的,不是冤案。那么,我(李承)不仅对我在此案里身、心、财、人生,受到的所有伤害、损失,通通认可!而且,我还要发重誓:如果此案不是冤案,那么我(李承),今生死后,我的灵魂就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严惩。
如果,我(李承)的这个案件是一个冤案。那么,所有相关的给我促成、制造此冤案的人,今生死后,他们的灵魂就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严惩。
长年坚持素食,信因果,重良知的 李承
此致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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