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在李承的卷宗里胡说八道、扭曲事实【详细】

 

我在判决后,第一时间没有接到我的卷宗(当时,我也不懂有这个东西)。在之后漫长的我为自己“申冤的道路”里,我申请查看到了我的卷宗!看到之后,我发现了许多检察院方面缺德的地方!不真实,歪曲事实,强行给我定罪!把我往真实恶性有罪方面去写!好让以后再涉及到此案的复查时候,法院或检察院,可以摆脱错误的连带关系 ,不需负责任!因为,卷宗上写:我承认~是我打的张伟。说是我都承认了!认可了的! 而事实,并非如此!是检察院和我的不尽职的律师(孟蕊),逼迫我写的认罪。即使是逼迫,我也没有真实承认我打人、伤人的这个恶性事实!因为,我本没有这么大的罪,而检察院和民警疑似有猫腻的关系,故意把我往有罪上推!强行恶意的制造冤案!我当时,关押在东丽区看守所里100天,看守所生活硬件条件低劣,103监室管理混乱不规范产生的人本生态恶劣,使我意志消沉,平冤的心态逐渐的绝望了!才无奈写的认罪!而我的本心,不认可这种种的安排和案件定性!

 

在卷宗里,检察院用他们(没判错的笔法)有意往我都完全认可、承认罪行方面去写!极为缺德!这里,可能有暗箱操作和行贿猫腻等违法犯罪行为!请上级监管单位介入调查!还我清白!严惩恶劣的书写卷宗之人!

 

【详情】:

 

王兴兰,身为检察官。怂恿、逼迫我签写:认罪认罚,和在卷宗里纵容警方侦查阶段的不实案件情节

 

王兴兰, 在看守所的视频询问里威胁我: 如果我不认罪认罚 并赔偿对方的话,就要延长我的判决的刑期! 我身体不好,加之我思念母亲,所以被迫写的认罪认罚 赔偿!希望早些回家!

 

我认为自己的案件的判决,真的很过分,违背良知和扭曲是非! 所以,近期我下决心要申诉! 结果,在查看到自己案件卷宗的时候,竟然发现写着: 我骑压在对方张伟身上,对其进行殴打,导致其肋骨骨折! 简直是子虚乌有的事! 根本不存在这些!

 

但是,在最终的判决书里,并没有写出这些话! 把案件的曲解藏在卷宗里,暗中缺德!

 

我是正在缓刑期间的李承,在当年的2020825日,兴河园小区1号楼3303 302的邻里的肢体接触案件。最终,我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判处7个月缓刑1年!于202184日收押于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体检后转移收押在东丽区看守所(从202186日~20211116日)。赔偿案件对方的张伟5万元(谅解书),支付个人律师费3万。给我和我家人的身心、金钱方面造成很大的伤害。缓刑释放后,我在家缓解身心的伤痛。2天后,我妈妈的脚就受伤了,这是上天的启示:我妈妈给对方张伟5万元,这一步走错了!而我的双腿深受寒凉,走路都疼!半个月后,回想这个案件,越想越郁闷,开始默默哭泣,感觉冤屈、不公。父母也总劝我,我的心情时好时差。纠结几个月,现在我终于想通了!我要申诉!我要属于我的公正!此次申诉,我不完全为了我自己,也不是完全为了钱。而是现有的这个案件的判处结果,我认为是:扭曲是非,违背良知的,且纵容不良的。如果我不申诉,才是我人生里最大的罪!判错此案的相关人员,也不得优正的善果(从深层因果层面)!

 

我当时,确实签写了认罪认罚的。但是,是因为我本人身体并不太好,在东丽看守所的恶劣生活环境里3个多月,我快经受不起了。(喝凉水,洗凉水澡,夜间值班,打呼噜还会被弄醒,导致身心憔悴。)+ (检察官)王兴兰,说:如果不签认罪认罚,就要判处8个月实刑,可能还会进入监狱。3个月的监室生活已经难熬,再要续期,苦不堪言。我是夏天进入看守所的,都是热天的衣服,父母送过一次秋天的内衣,但是毛衣不让送。疫情期间,又更严苛。导致,我很长时间是受冻受寒的状态。律师说:签写认罪认罚,并给对方张伟5万元出谅解书,可以尽快离开看守所。我当时,很是纠结!左右为难。+ 律师还对我说:我妈妈整天以泪洗面,精神状态下滑。我心疼母亲。想尽快回家!==这些情况,叠加在一起,最终我勉强签写认罪认罚,还必须给案件对方张伟5万元,才能给我出谅解书。

 

我(李承),不满意:天津东丽区教育整顿办公室,对检察官王兴兰,核定无过错的最终审查结果。

 

我大概2个月前,投诉了东丽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王兴兰)。投诉其:在我关押于东丽区看守所的期间,威逼我签写认罪认罚!且对案件的本质,错误的审定和判定!和在卷宗里纵容警方侦查阶段的不实案件情节描述汇报。导致,我(李承)的案件,成为冤案!促成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是错误的!是违背良知,扭曲是非,纵容奸邪的性质。

 

我(李承),在此案件之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和前科。不仅如此,而且我有崇高的精神信仰,宗旨:优、正、美、善。并且在家里,坚持自己素食,不沾染血腥和肉食。不抽烟,不喝酒。 是品性很清淡、正直的人。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和刑事案件相关经验。对于什么受伤看什么科?验伤?鉴定?看守所?检察官?打官司? 一无所知!

 

现在的司法机关,对于存在争议的案件。往往采取懒得去侦查或调查。而是硬性的逼迫案件当事人,以认罪认罚的方式,节省心力和环节。意思是:你自己都认罪认罚了,我们就不深查了!案件就完结了!轻松了事!

 

而涉及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是关押于生活条件简陋且恶劣的看守所的!而东丽区看守所的简陋和恶劣,是天津看守所之最!既然是嫌疑人,就没有完全的确定。而司法机关,对所有涉及刑事的嫌疑人,也没有级别的细分。比如:有完全确切证据,录像,全都确凿的,关押于看守所!没的可说! 但是,对于存在极大争议,没有完全证据的嫌疑人,也关押于看守所去受苦,就不合理了! 毕竟看守所,比监狱的各方面条件更差。大通铺,没有自己的床位!洗冷水澡,喝冷的水。24小时大灯照着!如果不上钱买东西,只能喝自来水里的水!再加之,监室里有的牢头狱霸的欺凌压迫,在看守所的人,可谓苦不堪言!而我(李承),就在东丽区看守所的103监室里,遭到了欺凌和压迫!在103监室里,管教陈雪强,往往把有一定社会背景的,属于社会人(恶霸或恶性犯罪的)定为管理型犯人。这些人,往往品性不良,好吃懒做,作威作福。“头板”陈元刚,把社会人,身上有纹身的人,让他们平时不干活!让那些没有社会背景的,身上没有纹身的,不是地痞恶霸的人,安排每天的劳作!犯罪嫌疑人,进入监室,本都是犯人,理应平等。合理,公平的安排所有具有劳作能力的人,进行劳动分配,可是在103监室里,却不是这样!存在普通的压迫和不公!以陈元刚、李根、赵庆龙为首所谓的陈雪强管教,定为的管监犯人,对他们看不上的嫌疑人,进行命令,指派劳动,欺负,打骂,侮辱,戏弄等行为!我甚至,于2021910日,因我需要马上准备集体饭后擦板的劳动,所以急于下板的时候,产生一个误会的动作,就被李根用手掌怒拍我头部,10余下!进行殴打伤害!我因害怕在监室内矛盾升级,或被恶性报复!所以,当时没有报告班长。还有在我睡觉的时候,还有刘俊金、王策等人,对我经常性的骚扰和戏弄,比如我打呼噜的时候,我被他们捏住鼻子,无法呼吸等恶劣行为!睡觉不足的我,状态很差!在看守所生活煎熬至极!

 

所以,在东丽区看守所本就恶劣、低级的生活条件下,还要去承受其他恶性卑劣犯罪嫌疑人的欺负!家里的父母,在为我而哭泣。多重压力之下,我的意志在逐日的消沉!

 

在看守所里差不多2个月后,我开始接触东丽区检察院的人,也就是要面对检察官。给我的案件分配的检察官是王兴兰。检察官(王兴兰)对品性不良的民警岳沫池提供的笔录和案件侦查资料,深信不疑!懒得去深入分析和调查案件本身,就顺着金钟街派出所的建议,给我定为故意伤害罪!很不负责!不认真!马虎懈怠!因为案件里,有一个我司法精神鉴定,为精神分裂的鉴定结果。所以,检察官(王兴兰)也没有多考虑,就认为我是精神有问题的人,有什么好分析调查的?以歧视的本能意识,认定我是案件负主要责任的一方,给我定罪!而这个所谓的精神鉴定,出具于天津安定医院,这个鉴定结果纯属是丧尽天良的,扭曲是非的!更牵扯到2004年安定医院违法犯罪行为的前因。对于安定医院当年的医德败坏,我前不久已经投诉并在信访平台汇报所有具体详情。所以,20217月出具的这个精神鉴定,是缺德的属性!我的父母(与我朝夕相处的人)也不认可这个精神鉴定结果,拒绝在鉴定结果上签字!民警岳沫池,当时诱导我的母亲说:如果你签写了,你儿子就没有罪,不必负法律责任了!(但是属于精神病打人,案件对方的张伟没有任何责任和过错,责任都是我李承的!)我家为了坚守案件里的那份真实,不违心,不迁就!不违背良知,扭曲是非。所以,依然不签字不认可!没有委曲求全! 而民警岳沫池,依然把鉴定结果报送给检察院!让检查机关,在案件里对我产生最初的偏见!一个精神分裂的人,这个人能好的了? 案件的主体责任,一定是李承的!来了这么一个印象!在案件里,完全处于了劣势!

 

对于,这个精神鉴定的结果,定我为精神分裂。简单的说,就是:2004年,天津安定医院以违法犯罪的形式,强行收押问诊人。唯利是图,为了给安定医院创收(强行创造增加住院),丧尽天良。17年后,在精神鉴定的时候,我谴责了安定医院当年的一些犯罪、缺德行为,安定医院方面恼羞成怒,不愿家丑外扬。就给我定了一个精神分裂,堵住我的嘴。(谁会相信一个精神病的话呢?谁会拿精神病人的话当真呢?就是这个意思,猫腻、伎俩!)

 

 

退一万步讲,精神鉴定的人,不也是人吗?是人,就难免有私心杂念和利益驱使。他们也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和见证者,都是在那~猜测和推断。就间接的把案件给判了!扰乱案件的那份真实,扭曲是非。定我是精神分裂,就把案件的本然性质变化了!由我合理的控制住打人行凶的张伟,变成我有精神病去打人。把我在此案件里,完全变成了弱势的一方,无理的一方。安定医院方面,对我17年前缺德,17年后对我依然缺德!

 

这些话和解释,我都和检察官(王兴兰)说了!她就是不听!依然固执的定我是故意伤害罪!我一个连肉都不吃的人,变成了一个故意伤害人的人!多可笑,可悲啊!而且检察官(王兴兰),对我对于~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民警的种种错误,也不去追究和审查!因为她不愿去得罪派出所。对于品性不良的民警,有错不究!对于精神鉴定,有错不查!懒得作为,懒得费心费事!让我认罪认罚,倒是很积极和专注!为何如此?因为检察官(王兴兰),压根也是一个品性不良的人!成为检察官,完全是为了混一个公务员的编制!为了取得社会福利和身份!根本就没有为民着想,主持社会的公平正义的本性!不配作一个检察官!不配做一个参与判案的人!

 

纵观(我都实际去接触,而最终得到的认知):天津市,东丽区的派出所,分局,督审支队,检察院,法院。 普遍存在着官官相护,互相包庇和互相掩盖的丑态、乱象!急需更高一级的纪委监委介入与走访,去调查和整顿!还给受冤的人,以清白!和身心、财产的损失!

 

王兴兰, 在我看守所的视频询问里,变相的威胁我: 如果我不认罪认罚, 并赔偿对方的话,就要延长我的判决的刑期! 我身体不好,加之我思念母亲,所以被迫写的认罪认罚 赔偿!  那时,一心只希望早些回家!

 

有这样的检察官,天下只能多几个冤案和不平之声!我向东丽区检察院投诉王兴兰,最初是东丽区检察院的第四检查部,受理的!并上报给东丽区的教育整顿办!我等了1个多月,最终是第六检查部,告诉我东丽区的教育整顿办,经过核查,认定王兴兰不存在错误!  我表示不满! 东丽区司法机构,官官相护现象很普遍!民冤难申啊!

 

如果民警都良正,那么还需要督察吗?如果督察都良正,那么还需要检察院吗? 如果检察官、法官都良正,那么还需要纪委监委吗? 如果纪委监委都良正,那么还需要因果天律吗?

 

 

受冤人~李承,特此向天津市级纪委监委,甚至国家级纪委监委,请求审查我以上的相关申诉!还我清白,给我公正!

 

 

我(李承),至今含冤,希望早日洗刷我的罪名!我是一个长年坚持素食的人,以正善美为人生宗旨,就因为我在2020825日,把行凶打人的张伟,控制在地上,阻止他的寻衅滋事的扩展,并不想与之冲突升级的无奈之举!结果,张伟回家后自行给自己做了一个肋骨骨折的伤情,最终判断我是故意伤害罪!实属冤枉!

 

 

『因为案件存在一些争议点,所以我在此发重誓,以证自己的清白,我是冤枉的,是良正的一方!』: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2020825日晚上,我先去张伟家门口,先动手打的张伟。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应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誓言。)

 

我(李承)发誓:2020825日晚上,是张伟见到我从自家房门刚出来后,张伟就突然跑过来用脏毛巾率先的抽打我!我在没有丝毫身心的准备的情况下,应激的把张伟扑倒,制止其继续行凶。如果情况不是如此,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应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誓言。)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2020825日晚上,我击打了张伟的肋骨部位。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应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誓言。)

 

 

一,【案件简述】:

 

天津市河北区兴河园小区1号楼3303 302的邻里纠纷,导致的肢体接触案件。302张伟,在楼道里长期为所欲为,缺乏公德和良知,302张伟对邻居303我(李承)进行挑衅、殴打、还进行讹诈陷害,302张伟身为退休人员,不安分守己,还寻衅滋事,违背社会公德,扰乱治安。并已经成功讹诈本人5万元!性质极其恶劣!而办案民警,疑似收取案件对方张伟好处,从始至终偏袒照顾张伟,帮张伟做伪证,说谎话!陷害我(李承)。请相关部门严查!并给本人造成的身心、人生现状种种伤害与损失,给予我赔偿!

 

1 『案件发生当晚,真实的情况』:

 

2020825日,案发当晚21点多,我从自家房门刚刚出来。想把两个小贴条(一条写:灵魂。一条写:因果业。 ),打算粘在我一直放在楼道走廊靠我家一侧的窗户台上的《佛教常识答问》的书的封面上。当时,我身心放松,没有任何戒备。就穿着一个小裤衩和拖鞋出来了。没想到,302张伟和他的妻子正在开他家的屋门,张伟一看见我出来,只穿一个小裤衩,没有任何准备。他就跑过来,用脏毛巾抽打我! 当时,我被此情况惊吓到了,根本没给我多考虑的机会!我应激的反应,随即扑倒他,制止他的主动且明显有意的行凶意图!扑倒张伟后,张伟用拳头重重打在我的咽喉部位!我感到很疼,我就象征性的咬了他的手腕一口,他手一缩! 我的双手就抓住他的双手的手腕,控制发起行凶意图的张伟继续打人!这个动作就开始僵持着!途中,我还说:如果我松手,你还会打人呢?张伟恶狠狠的说:你等着我的! 我见这态度,没办法。只能依然控制住他! 他妻子见此僵持,就报警了! 我也希望警察能来!警察从电梯里出来,我确认是警察后! 我立即就松手了!警察一上来就说:刀呢?我说:哪有刀的事? 我就明白了。张伟妻子下楼接警察的时候,谎称我拿刀呢!这种行为,多么缺德!张伟夫妻的说瞎话,都属于平常事!(否则我一个在家长年吃素的人,为何会和他夫妻俩起矛盾呢?)我说:他拿脏毛巾,抽我! 警察问我:毛巾在哪?我当时有点懵!我说:不知道! 这时,张伟妻子随即,指着他家门口的铁架子上的脏毛巾,说:这呢!(在混乱中张伟妻子把脏毛巾捡起来放到架子上,但是本能的说出的脏毛巾的所在。)但是,警察并没有收取此证物!事后,我觉得这一点是警方的失误!随后,警察把我俩带到派出所里!

 

从张伟妻子如此放肆大胆的对警察公然说谎:我拿刀呢! 说明,张伟夫妻二人的品性,平时是多么的恶劣和说谎成性,歹毒阴损。 此一点,请相关部门,进行参考和判断!这是此案,最明显的,可知的公然做伪证!扰乱执法人员的视听!

 

 

2  『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办案过程的诸多瑕疵和不妥』:

 

A.  派出所民警,接案之后的大大咧咧和不严谨:

 

2020825日,案件发生的当晚。我和张伟被四个警察带进金钟街派出所后,当班的警员岳沫池,只对我俩进行口头的询问,并未正式的开任何仪器记录~当时的我俩双方体征情况和双方的影音描述。也没有书面的进行笔录!就送我俩回家了!(当天晚上,张伟并未提及任何关于其肋骨受伤和我打其肋骨的事情。我父亲当晚也到场,可以作证。说明:张伟肋骨的伤情,存在其自己回家自伤的可能性。)因为,其知道他重击我咽喉部位,他也怕担责任,就自行做一个不影响日常生活的部分的伤,即:肋骨部位。以抵消和逃避,他应负的责任。

 

B.  『民警岳沫池,办案时候的做派问题, 失态, 耽误正规记录:

 

2020825日,案件发生的当晚。民警岳沫池,听从张伟的诱导. 对我进行人格的羞辱 ,对我一点不提案件的事. 对案件的过程,和我的身体状况,一点不询问! 尽说一些不相干的话题!  原因有二, 岳沫池这个警察,办案的严谨性和为人处世的做派,是有问题的!  还有,就是当晚我和张伟,都没有明显的伤情表现. 尤其是张伟,当晚泰然自若的坐着,没有说一点肋骨伤情的事情.  所以,岳沫池看我俩没有什么大事,所以才尽说闲玩的话题! 对我36岁为何,没有正式工作的事,民警岳沫池进行大肆的训斥. 此行为,属于严重失态,耽误案件的正规审查和记录! 这样的不合格的民警,能不制造冤案吗?

 

C. 金钟街派出所的民警安排混乱:

 

案发的第二天,我打电话给岳沫池.岳沫池说:我的案件,由陈哲来办理. 不归岳沫池办理!  但是,当晚陈哲在哪?陈哲是谁? 我没有见到! 岳沫池作为当晚见证的民警. 但是,却不由他来办理. 却由一个当晚不在场的民警来办理.多么混乱!

 

D. 金钟街派出所的民警, 不给予我充分的指导:

 

案件发生后最初几天,我及时、积极的联系办案警察,但是警察并不积极、正规的回复我的问题。导致,许多事情被耽搁。我的咽喉部位被张伟重击了!虽然没有见血,但是很疼!我询问医生,得知这个情况需拍个核磁共振。需要花费700多元。而且,(我家门口的)天津河北区中医第二附属医院,对咽喉的伤情判断没有足够经验,需要去天津总医院咨询。太麻烦。我就犹豫了!我想看看,对方张伟出什么花样?我再考虑我是否深入看病去?我就给派出所打电话,询问对方张伟的情况。可是,当时所属办案的警员陈哲,一直不直接回复我,只是座机接线员转告我:听信儿吧!等着吧!如果,告知我对方张伟,弄出什么伤情来。我肯定就去看病了。结果,我也不知道对方的情况。所以,没有及时再查我喉咙的伤情,就给耽误了!(导致,最终形成一个,好像是我纯粹的打人,而张伟一点没有动手的情况。张伟从一个行凶的寻衅滋事的人,转变成了一个受害者。) 我的咽喉伤情,我为何犹豫就诊? 我没有社保. 就诊的费用,都是我自费. 没有明显的见血伤情,所以我就忍着了,认为过几天就好了! 打算不看了!

 

E. 民警,17天后的见面:

 

我几天后感觉派出所方面不对劲,就开始给东丽区督察打电话,询问如何能见到办案民警?什么时候立案,和录笔录?结果,直到2020年的911日,陈哲才来到我的家里进行笔录。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17天。好多的事情和我想问的问题,都耽误了!

 

F. 我为何,没有去派出所调解?

 

虽然之后,有派出所的协警给我打电话。说来调解。我感觉不正规。 为何办案民警,不给我打电话? 为何不是派出所正规座机,给我来电话?而是协警自己的私人手机? 这个伤情,究竟有没有猫腻? 而且,我当时与张伟肢体接触后心脏一直不舒服。 派出所离我家又太远,我没有去。而且,我认为我并没有打张伟,他的肋骨伤情哪来的? 我曾提出让警察来我家进行调解,但是警察不来!警察也没有跟我说明:如果不来调解将面临的后果,一点也没对我告知。办案负责的警察,懒得和我有任何的交流。连我父母那时亲自去派出所,去见办案警察,陈哲都不出来见面。可见其性质?

 

G. 派出所民警,对我莫名的歧视:

 

我是案件当事人,很多情况警员不给我打电话告知一些事情,而是给我父母打电话,然后我父母再转告我。真是莫名其妙。我父母都是60多岁的人,头脑有时糊涂,表达不到位。 耽误许多事情!

 

 

H. 金钟街派出所的民警,办理此案,为何前松而后紧?:

 

警员在案件的初期,与我的沟通和交流明显不够,使得我对一些事情的处理和进行,错失时机,耽误进行,错误的判断。而且,这么一个小案子,拖拉的时间过长。 使对方张伟的伤情的原因及定性审核,也变得证据模糊。使案件的分析和核定,变得不够严谨!扑朔迷离!

 

I. 我多次投诉民警,之后遭到民警的报复,和有意偏袒张伟,为其做伪证:

 

因为我不满意派出所民警,我曾多次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和东丽区分局督察那边,投诉过民警(陈哲和岳沫池)。导致,最终民警对我怀恨在心。我在202184日,我被关押在金钟街派出所时候,做笔录的讯问。民警说我用膝盖,顶压张伟的肋骨。简直是子虚乌有! 在手机上模糊的录像,给我看了,只是一个3秒钟的没头也没尾的剪辑! 是我当时,确认是警察来了的时候,我用膝盖撑着地面,要站起身的镜头。被警察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歪曲成我用膝盖顶压张伟。请问:我不撑地,我怎么站起身来? 我在查阅卷宗的时候,上面竟然还写着:依法查明~我骑压在对方张伟身上,警察到来后,我对其依然进行殴打,导致其肋骨骨折! 简直是子虚乌有的事! 根本不存在这些! 太缺德了!检察院,是采用的派出所的侦查报告给我进行案件裁定的。结果,派出所转给检察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是良正、公平的吗?

 

J. 民警把我家三口人,都不认可的精神鉴定依然呈报给检察院:

 

所谓的这个精神鉴定是一个不良正、扭曲是非的报告结果,导致此案的性质变化!司法的精神鉴定报告,出来后,是说我精神分裂。我和我妈妈、爸爸,都不同意此鉴定结果! 都不在这报告上签字,我还投诉过这个事情,也明显的提出了异议。但是,民警依然给检察院提交了这个报告结果。导致此案,从我合理控制晚上行凶打人的张伟,变成了我有精神疾病去打人的冤假错案。形成了一个违背良知,扭曲是非的案件判定结果!同时也助长、姑息、纵容了真正率先行凶、寻衅滋事的不良的一方(张伟)。

 

K. 派出所,已经有了对我打击报复的表现:

 

我当时,和金钟街派出所1组的所长,毛所长沟通过。我不满意他们的办案质量和方式。我曾经给过他网上的差评!结果,202186日,带我去看守所进行关押的时候,是毛所长负责开车。我到车上,发现车内8月的夏天!竟然开着热风对着我。 就是给我一个下马威! 一个案件,能否公正和良正的判决,派出所的侦查阶段是重点!如果派出所这方面,就有问题,你企图让检察院一一都查明、修正?很困难!金钟街派出所,上到所长,下到民警,为何都不正派?

 

L. 金钟街派出所,为何隐瞒我的真实健康状况?:

 

进入看守所之前,体检为何不验尿?金钟街派出所的警察,要我掩盖我慢性肾病,身体不好的问题。我李承,身体状态就不好,我有慢性肾病(以前在上学期间,长期憋尿导致)。虽然,进入看守所之前,是体检。 但是,唯独没有给我验尿!我提出我有肾病的时候,带我去看守所的警员说:保密!千万别说!否则就进不去了!进不去的话,还需要回派出所那个小等待房里憋屈!我当时,就答应了!没有和看守所的工作人,说我慢性肾病的事情。即使不提这个肾病,但是我也被查出有血压高和脂肪肝。所以,三个月的监室生活,对于我而言,极为难熬!认罪认罚,也是我身体不好,迫于身心受损的压力,而勉强签写的。

 

M.  为何我的判决书里,没有我父亲的口供部分?:

 

2020825日晚上,我父亲也赶到派出所。当时,对方张伟一再强调给他看嘴破的问题!一直没有说:自己肋骨的不适,而2个月后张伟出示肋骨伤情的报告!我被判处故意伤害罪。肋骨的骨折,很莫名其妙! 判决书里,只有我妈妈的笔录! 但是,没有我爸爸的派出所到场见证的笔录! 明显是派出所的选择性不作为!不取当事人我爸爸的笔录给检察院! 因为:我爸爸可以证明:当晚张伟没有说出任何肋骨不适的事情,身上也没有明显伤情的事实!警察为何选择性忽略我爸爸的重要笔录呢? 难道,有意偏袒保护张伟一方?不对其构成不利的情况而如此安排?

 

 

N. 陈哲调离金钟街派出所后, 案件的末期,接手的岳沫池为张伟做伪证:

 

因为张伟案发当晚在派出所对肋骨的不适,是一字未提。对警察、我父亲和我,都没有说过!而多个月后,我总投诉民警岳沫池。民警岳沫池就记恨我了,站在张伟的一边。偏袒他了!我再问:当晚他没说过肋骨的不适。而岳沫池谎称:当晚张伟说了!警察和张伟,一同说谎!败坏良心。(肋骨伤情是隐蔽的性质,表面不宜查看。而且,不耽误生活。张伟很可能是自行回家后自己给自己做的伤情,为了陷害我。因为肋骨的伤,并不影响正常生活。)而且凑巧的,上升到2级轻伤的程度,构成故意伤害罪。难道里面没有猫腻?而这个肋骨的伤情,也把张伟从一个大晚上寻衅滋事的人,变成了一个案件里的受害者。

 

O. 我对建昌道派出所,也表现不满,耽误了案件性质的甄别(另一个事端):

 

202174日,对方张伟知道我精神鉴定结果是精神分裂后,晚上还报了假警。河北区建昌道派出所出的警察,最后警察看是报假警的情况,就把张伟带走了!转天,我打110得知他报假警。我要求河北区分局督察,给我他报警的记录!但是,迟迟没有给我!耽误了证明其实张伟才是有精神疾病和品性败坏的事实!也给耽误了!(我至今,有相关的录音证明)86日,我被关押到东丽区看守所,此张伟其人真实的性质证明,也不了了之!

 

3,【本人多次努力,再看金钟街派出所与东丽区督察的表现】:

 

本人多次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里,反映问题。 无论在案件初期,中期,还是冤案产生之后的现在,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对我反映的问题,都一律是官话,冷冰冰的! 比如说:已经联系! 实际上,根本没有与我有任何联系!

 

东丽区的督察,也形同虚设!多次反映投诉金钟街派出所的问题,都是只是说:我帮你看看,然后问题就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此前,我又信访到东丽区分局的信访办,结果对金钟街派出所的弹劾审查,还是石沉大海!

 

金钟街派出所,究竟有什么能耐? 敢如此为所欲为? 目无法纪? 随心随意!  谁来管理 治理?有这样缺德,无负责,不真心为民的派出所,天下能没有冤案 错案吗?

 

尤其,特别投诉金钟街派出所的民警:岳沫池! 此人,心术不正,以民警的身份公开大胆的做伪证! 帮助案件的一方,陷害另一方!估计肯定收了好处了!否则,不能如此偏颇 偏袒案件的其中一方?

 

金钟街派出所的岳沫池,在案件发生的时候,处理马马虎虎,被小人钻了空子。之后,岳沫池自认责任在他,就不肯认错,进而加害案件的一方(也就是我,李承)。反正,岳沫池不能负责。所以,极力的创造能定我有罪的证据和出路!

 

我向东丽区督察投诉,督察与民警,又是官官相护!互相包庇! 毫无结果!最终,检察院收取了岳沫池的所谓侦查结果,间接的定我一个冤案!我在看守所里,不堪苦难!就违心认罪认罚了!我信访了,但是信访也没有结果! 因为,没有人去真正治理 整顿 金钟街派出所  东丽区分局  东丽区督察的不作为,和错误!猫腻!

 

4,【随便举例,看岳沫池的为人和品性?】

 

2021年,我家三口人(我和我父母),不去做精神鉴定。因为,我父母认定我平时根本就没有病!而,岳沫池为了推卸他案发当晚处理案件错误的责任,进而一心要定我的罪!所以,找任何的可能,定我的罪!

 

精神鉴定,就是一个突破口!目标是把我定成一个精神病人,案件的责任,就都是我的了!岳沫池,也间接的没有错误了!

 

20215月,最终派出所出的精神鉴定的费用!让我做精神鉴定!其实,做精神鉴定,只是一个形式!而最终的目标和结果,其实他们早已经定好了!

 

我妈妈陪我去的,坐上岳沫池开的警车。刚上车没有2分钟,岳沫池就开口问我妈妈:关于我家的情况? 我父亲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的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我是做什么工作的? 亲戚,有政法司法的人吗?先把我家的家庭背景,摸个底。看看,能不能对我加以陷害? 害我,对于他风险是不是大? 岳沫池,身为民警就是这么一个势利眼!奸邪之辈!

 

最后,岳沫池在我做完鉴定后,还让我签写了一个2020年底的文件!意思是:我们派出所找提出让你做精神鉴定的。没有耽误案件的办理,是你(李承)拖延案件的。把责任,都转给我了!多缺德!(这个事情,我之后才觉察明白)。因为,此前金钟街派出所对我的案件一直是拖延不办理!让案件的查明,变得扑朔迷离化!

 

然后,做完鉴定之后。 岳沫池,就又回到了安定医院里,很长时间,不知道去做什么。我和我妈妈,就在外面等着!估计是跟鉴定医生,交代些什么,猫腻策划些什么。 就是交个话,给李承一定要定成精神病!对李承不利才行!这样,岳沫池在案件里的错误,就渐渐的没有了!

 

为什么,我在202184日,被抓进金钟街派出所?86日,被关押进东丽区看守所?这里,就是岳沫池缺德阴险的地方! 8月初,天气还是夏天!我穿的,都是夏天的半袖衣服!快开庭了,就接近11月份,天气开始冷了!我的身体,开始受不了了!如果,不签写认罪认罚,我就没有御寒的衣服!只能挨冻! 如果,认罪认罚,就可以找点出去回家!度过冬天!还能回家过年! 岳沫池,就是这么计划的! 84日,跟我妈妈说:叫李承,到派出所了解一下情况!他不说:要关押我!就是让我措手不及!品性低劣无德!

 

再加之,我妈妈请的律师孟蕊,又不给力!不作为,懒作为,跟岳沫池和对方张伟,串通一起!引诱+逼迫我认罪认罚!一点不为我辩护,抗诉! 我最终,孤立无援,违心签写的认罪认罚!违背了此案的真实与良知!纵容了奸邪的一方张伟和民警岳沫池!

 

从我这个案件(我的这个案件,其实并不算重案大案)。但是,仅仅这么一个小案子,却牵扯的,引带出多少关于警方,督审支队,分局,检察院,看守所,律师,法院,老年无德者,安定医院(所谓的司法鉴定)的种种败坏与乱象?!!

 

 

我特此向国家信访,向纪委监委,汇报和反映这个关于李承案件的种种问题。直接的,或间接的!望认真受理和处理 整顿!

 

 

要求撤销:天津慧萃嘉怡律师事务所孟蕊的律师资格

 

我因为一个涉及刑事案件(我作为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入天津东丽区看守所!在进入看守所之前,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民警办案里的种种错误和猫腻!比如:向督察部门投诉,但是迟迟没有结果,督察与民警,官官相护!互相包庇!导致我的冤案!

 

我进入看守所后,我父母就给我找了一个律师:孟蕊(天津慧萃嘉怡律师事务所,河东区福建大厦15层)!她起初,要我家6万,最终说:都是熟人,收你家3万吧!(因为,我妈妈与她的妈妈以前是单位的同事。)

 

可惜这个孟蕊律师,根本就没有受理刑事案件的能力,更没有为当事人辩护抗诉的能力!我在看守所的视讯房里,第一次见到孟蕊律师,就是她最开始就要求我认罪认罚,赔偿案件对方的张伟20万。我不同意!而且我也跟她说了,此案种种不公平,侦查阶段的种种疑点!孟蕊律师,就是不听!不断怂恿我认罪认罚,给对方赔偿!说:已经见过民警岳沫池,也见了案件对方的张伟。去了张伟的家里攀谈过!

 

我认为孟蕊律师所说的,所表现的很可疑!我家为我请律师,是为了给我一个公平!捍卫我的权益!结果,请了一个专门只会认罪认罚的律师,究竟要她有什么用呢?而且,很可能孟蕊与民警岳沫池,以及案件对方的张伟在案子里两头吃!既拿我家的3万,又收了对方张伟的好处! 否则,为何我的律师,不为我辩护和抗诉呢? 不找派出所侦查阶段的错误呢?不找对方张伟的缺德和问题呢? 一味催促我认罪认罚,给对方钱~了事! 真的让我极为寒心、失望!我家的3万,白花了!

 

之后,又和检察官王兴兰私下商量了!说:不写认罪认罚,不给对方钱。就给我一个实刑,进监狱劳改去!还说:我妈妈天天哭,想我! 赶紧签字,给钱吧! 孟蕊,就是一个拿着当事人的律师费,到处交朋友!到处~不得罪人!到处左右逢源,在谁也不得罪的情况下,把钱挣了!一点不出力,不去侦查,不去质问,不去抗诉!如果只会认罪认罚,我为何要花费3万,找你为我辩护呢? 这种媚俗劣质的律师,应该从律师队伍中剔除出去!这种律师的存在,只能让天下多几起冤案,纵容奸邪与丑恶,泯灭正义与良知!扰乱律师行业的环境和口碑!此人纯属滥竽充数的人间蛀虫!我要求孟蕊,归还我家3万的律师费,并赔偿我:其作为我律师的期间,对案件的争议疑点不理会,不作为,懒于付出,形成我冤案的身心、名誉、人生等综合损害费40万元!

 

我因为身体在看守所关押100天,变得不好!心疼妈妈!心灰意冷!我的律师,又不给我辩护!每次见我,都是怂恿诱导我认罪认罚!起初,23次,我对法制科,检察官,都是不签写认罪认罚! 但是,最后天冷了!我是8月进来的!穿的都是夏天的衣服!最终于11月,被迫签写认罪认罚,不情愿的给对方张伟5万,出了谅解书!而且,孟蕊在我妈妈给对方张伟5万以后,对我说:开庭时候,你千万别说话,只是默默答应,表示肯定就对了!有任何的质疑和反驳,家里的钱就白花了!(事后,我才觉得孟蕊是真缺德啊!我在看守所,等了100天,等来的就是最后的闷声不语,承受冤屈?) 3万花的!我家里的人是够愚昧,够瞎眼的!

 

孟蕊律师,除了开车来看我,跟我聊聊天,劝我认罪认罚,诱导我给对方钱之外,做到了具有建设性的,良心为我辩护,洗刷我的冤情的事和努力了吗?(根本就没有)我在看守所里,孤立无援,唯一的希望就是律师了!结果,就是这样的律师,我能不绝望吗?

 

最终判处我缓刑1年,留有故意伤害罪的案底!我认为这个判决结果对案件的性质是不公正的! 张伟当天大晚上跑到我家门口用脏毛巾抽打我,我被迫扑倒他,然后他击打我咽喉部分,我无奈把他控制住!然后,他知道打了我的咽喉,他怕担责任就回家自己做伤陷害我和抵消一下责任(起码变成互殴)。2个月后出示肋骨伤情,给我安一个故意伤害罪!民警也帮助张伟夫妻,来算计我!从头到尾,属于丧尽天良!违背良知!助长奸邪!我要申诉再审,对律师已经心灰意冷,我要自己打官司!不再相信任何律师!此案并没有再审和再开庭。

给我机会,洗刷我的冤屈!

 

 

 

为了证明,此案是冤案!我特此发誓,以作表示!

 

『因为案件存在一些争议点,所以我在此发重誓,以证自己的清白,我是冤枉的,是良正的一方!』: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2020825日晚上,我先去张伟家门口,先动手打的张伟。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应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誓言。)

 

我(李承)发誓:2020825日晚上,是张伟见到我从自家房门刚出来后,张伟就突然跑过来用脏毛巾率先的抽打我!我在没有丝毫身心的准备的情况下,应激的把张伟扑倒,制止其继续行凶。如果情况不是如此,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应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誓言。)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2020825日晚上,我击打了张伟的肋骨部位。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应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誓言。)

 

 

至今,张伟夫妻,也不敢提他们敢于发誓的话或行为!如果问心无愧,敢不敢发誓??

 

警方,分局,检察院,法院,能不能捍卫一次正义?良知?别忘了司法设立的根本!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两段关于精神医疗领域问题的选摘(皆属2010年的行业报告)

惊人巧合:李承在起诉天津安定医院一审开庭的10天前、及二审上诉开庭的10天前,人间皆出现公告天下级的上天启示

李承的2024年9月14日9点行政案开庭提纲(望主办法官,庭后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