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投诉:天津河西区法院的王欣法官
投诉人(在河西区法院行政诉讼已立案的原告):
姓名:李承;性别:男 ;民族: 汉族对应案件:
(2023)津0103行初141号
本次投诉的诉求:
要求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王欣法官的法官从业资格。因为王欣法官,是一个不信因果(没有因果概念的俗毒炽盛者),缺乏良心,正气不足,睁着眼睛说昧良心的话,办乏良知的事。这样品性的法官,只能让公平公正蒙羞!给国家司法体系抹黑!
如果暂时,不能取消此王欣法官的法官资格。那么,退一步讲:这个不信因果、淡漠良心的王欣法官,没有资格作为长年坚守素食、信因果、重良知的李承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法官。(她不配!)希望院领导更换本人案件的法官!
若以上两个诉求,都不能达成。那么,最底的底线是:让王欣法官,拿出相应的法规法条,哪条写明被安定医院胡乱错误的鉴定为~案发时精神分裂,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这样的人,没有成为原告的资格?(如果拿不出相应条规,那么王欣法官就属于对于李承的案件进行枉法的刁难!)且要求王欣法官,对李承2023年12月21日提交的《本人李承,浅论关于本人之前那个所谓精神鉴定的问题》,及2023年12月25日提交的《李承给河西区法院对于本人精神问题的最后一次提醒》、7张本人李承在12345平台里维护市政、作为良好优质市民的截图、《本人徐玉华(起诉人李承的母亲)给河西区法院的参考》进行逐一有理有据的实证级驳斥。
其实这样性质不良的法官,都是长年缺乏监管,被惯坏的!我心知肚明,即使王欣法官继续开启此案的审理工作,她也会因为我投诉她了,而最终走一个过场而已,把我的起诉给最终驳回!(对于这样的法官,就看所在法院的院领导是否是一位灵魂自尊、因果无愧的人了?)
投诉内容:
(以下是本人行政诉讼案件的前因、成诉情况)
本人李承因2020年8月25日出现的一起刑事冤案,所以家里花费3万元聘请一个叫:孟蕊的律师(天津慧萃嘉怡律师事务所),为本人辩护、伸冤。但是,此孟蕊律师是本人母亲徐玉华于本人2021年8月4日被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刑事拘留后的转天(即:21年8月5日聘请的)。而本人对此孟蕊律师并不了解(其为人、品格、职业水平)。
本人在派出所里被拘留,觉得自己很冤屈。就答应了孟蕊律师作为我的辩护律师。结果,哪曾想:这位孟蕊律师,是一个性质不良正的人,知法犯法,职业操守低下。涉嫌偷税,这方面河东区司法局已经查明认定了!(孟律师,在收完我家3万元律师费后,故意侥幸的不开税务发票,不报税)
其作为职业律师接案后的第一步,就没做好!就违规了!
那么,之后作为辩护律师,更重要的那些案内环节,就“可想而知”了!事实也确是如此!作为刑事律师,接案后第一要务,就是给本方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而这个连发票都懒得开的孟律师,没有为本人申请取保候审。请问:我家花费高额的3万元律师费,究竟起到什么作用了呢?(这钱是不是白花?)然后,本人具体案件情况,在案件内因一些岔头,产生了一个精神鉴定的事,天津安定医院方面推理鉴定本人为案发时候精神分裂,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此鉴定结果,出来后!本人及本人家人,始终不认可,也没签字。且至今没有任何的实证的事实,证明这个鉴定结果是正确的。仅停留在推理阶段而已。)而作为本人律师的孟蕊,没有在一审规定阶段,为本人质问此错误的精神鉴定结果,最终导致:一审判决后,安定医院方面因为被鉴定人方,没有提出对此鉴定结果的质问,所以就以默认来处理,进行封档。这个孟蕊律师,耽误了大事,太懈怠,太缺德!拿钱不干一点正事!
本人及本人的父母,是从2021年11月16日东丽区法院给本人李承判决一个刑事冤案结果之后,本人因在东丽区看守所呆了100天,出来后身心状态很差,东丽区看守所生活条件低劣,且本人所在的103监室有牢头狱霸的欺负、劳动站岗压迫等问题,本人在看守所期间平均每天只睡4个小时左右。所以,释放后本人休养了将近4个月时间才恢复。
本人于2022年4月开始,才进行刑案的申诉事宜。当然对错误的精神鉴定结果,我及家人肯定也进行了投诉和质疑!但是,安定医院方面统一答复都是:李承一方,作为安定医院司法鉴定所被鉴定人,没有在规定的一审阶段(一审判决前)进行有效的质疑环节,一审过后,本院就以被鉴定方默认此鉴定结果为流程,对该鉴定结果进行了封档入卷,对李承一方的质疑,本院不再受理!
从本人精神鉴定问题方面,也能看出这个孟蕊律师,是真缺德!真不尽职!真懈怠!(但凡是还有点良知的人,都应支持孟蕊律师应该把3万元律师费,退回给本人。)
然后,如果上面这三点,属于孟蕊律师的不作为。那么,下面就看看孟蕊律师在作为本人律师过程里的【负作用】!
2021年8月5日,孟蕊成为本人案内律师。2021年8月7日,她去东丽区看守所见了我,就跟我说了几句家常话,类似:你妈妈聘请了我,我是你案内的律师了。然后就走了!
(事后,我通过与各资深律师的交流后,才得知:刑事案件里,基本都是当事人被公安拘留或关押后,是当事人的家属事后去找的律师,签订的律师合同。而正规的刑案律师,在去派出所或看守所里第一次见本方当事人的时候,必须跟当事人念律师合同的全文或要点,及本方当事人可以享有的合法权益和权利,比如:中止合同,或提出案件线索等。)
但是,这个孟蕊律师并没有这样做!什么合同的细节,和本人的权利义务,都没有与本人交流和宣说。孟律师严重违规!
我为什么说这个问题?因为,在孟蕊律师作为我律师期间,她的一些观点和做法,我不同意、不满意!而本人没有前科,也没有任何案件的经验(没打过官司,没请过律师,啥也不懂)。根本不知道,可以中途中止合同这一说!在此点问题,孟蕊律师确实缺德了!职业道德、操守低劣!
2021年8月7日,见我完之后,又过了几天。第二次来看守所会见我,孟蕊律师一上来就说:李承,你家能给张伟20万元吗?她还说:如果你家出了这个20万元给张伟,你就马上能从看守所里出来了!而且,张伟也对你不起诉了,你还不用落任何案底!(拿这些条件,来诱惑我)我坚决反对!
我当天,就跟孟蕊律师谈及案件真实情况问题!但是,被孟蕊律师搪塞了!她对我的案件质疑,置若罔闻,不理不睬。拒绝与我进行任何案件情况交流。一心,只谈钱!事后,我才明白!如果20万元,当初我如果傻傻的同意了!这个钱,属于双方的私下调解,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法院,并没有判决这个钱的所谓赔偿!即使以调解的名义,出现2个亿,也不受法律的保护。属于你们双方自愿的!而不良律师孟蕊,就是以自己是律师的这个资质和身份,以调解为外衣,勾结案件对方反而算计本方的当事人,协助案件对方进行钱财的讹诈!钱到手后,案内对方再与我的律师孟蕊,他们私下分这个钱!就是这个原理和路数!
把犯罪、敲诈,裹上合理、合法的外衣,去运作、进行!
明白这一切的道理后,深感:多可怕!多缺德!多败坏!
像这种恶劣的律师,应该刑事判刑,并永久取消律师资格!
最终,孟蕊律师私下勾结案件对方张伟夫妻,达成一个猫腻合作。孟蕊律师收了我家3万元后,作为本人律师的整个过程里,对本人0辩护!怂恿、恐吓本人签写认罪认罚,最终本人上当受骗了,签写认罪后,给了案件对方(案件事实:此张伟对本人寻衅滋事并殴打本人)的张伟,5万元,让他出谅解书。因为签写认罪后,又赔偿出谅解书了。法院方面,见此情况,就对案件的所有疑点,都不再深究调查!采用简易程序,开庭时候走一个过场就完了!本人在聘请孟蕊律师之后,反而落实了冤案,从始至终给我0辩护,她啥正事也没干~我家的3万元律师费白花了,又从孟蕊这边协助对方成功敲诈我家得手5万元!等于是:3+5万的损失,与一个刑事冤案的案底!可谓:丧尽天良,令人发指!歹毒至极!
(以下是本人李承投诉:王欣法官的部分)
本人李承,于2023年11月22日,正式在河西区法院立案(行政诉讼,诉:河东区司法局、河东区行政复议,对本人去投诉孟蕊律师的不良行为,两个单位没有进行有效的处罚和没有对本人产生应有赔偿。本人极为不满,遂提出诉讼。)
可是,立案后的2023年12月20日,王欣法官通知本人:我的关于精神鉴定问题,对本人的诉讼资质产生了质疑!
所以,让我于12月21(转天),来一趟河西区法院!
当天,本人去了313法庭。王欣法官,取了笔录!并给了本人两个被告单位的答辩材料。然后,我也提交了两份关于驳斥对本人精神状态质疑的简要论述,王欣法官也收下了!
然后,王欣法官告知我:责令你,于23年12月25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证明你精神状态正常的材料。我无奈答应,走了。之后,我于12月25日,把相关证明材料(实证级别):
7张本人作为优良市民,给12345民生平台,提出的维护、修复市政设施、建议的真实截图(涉及:公安、交管局、路灯处、市容委、居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给本人的回复,证明本人反映的那些民生问题,都是真实存在的,并给予积极的处理的回应证明)。这些截图证明,不比安定医院鉴定所的医生,在一个小屋里单方面的没有任何实证的凭空胡乱推理,更客观、有力的多吗?及《本人给河西区法院关于精神鉴定问题的最后提醒》、《作为家人,本人母亲徐玉华证明本人没有精神病的客观论述材料》(材料意义:徐玉华作为本人母亲,她是与我接触最多的人,她是最有资格证明本人无精神问题的证明人。这个讲理吧?!难道,我的精神状态,要交给一两个平时也没与我接触过的外人~医生,去胡乱推理、臆断的吗?简直荒谬至极!)
总之,大量的实证、证明材料,相关的论理、论述的材料,我也都提交了!如果,依然质疑本人精神问题,那就属于故意缺德的刁难!属于那个人品格有问题!她才是有病的人!
因为,本人确实没有精神病。(之前的所谓精神鉴定,实是安定医院方面,缺德败坏、昧良心的产物。)
所以,本人父母李文昌、徐玉华,也在得知我被王欣法官质疑精神问题之后,向国家信访提交了几份之前我们全家投诉安定医院司法鉴定的相关材料!王欣法官,收到信访投诉质问后。就在2024年1月16日,电话通知我父李文昌,要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9点30分,到河西区法院进行会话。
带着户口本!我父母,以为是王欣法官之前收到李承的论述材料之后,再问问李承父母李承的真实情况,然后说几句后,签订一个什么东西,就开始给李承的诉讼继续进行了!就答应,会去的!
结果,2024年1月17日,上午9点开始,天津开始下雪!而且雪越下越大!我父母~李文昌(67岁)、徐玉华(65岁),从公交车下车后,发现漫天飞雪、冷风阵阵、路面湿滑!两位老人就这样,从608公交站,步履蹒跚的走到河西区法院!
到了法院的313庭后,才知道:王欣法官,对李承的精神问题,依然是刁难!比之前更严重的刁难!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的父母,国家信访投诉王欣法官了!王欣法官,不高兴了!所以,有点倾向于报复的心理,就专门挑了1月17日,天气预报的下雪天,让我父母来法院!(可谓用心够歹毒的!让两位老人步履艰难,冒雪而来,可谓手段够残忍的!)因为1月15日、16日、18日,天津都不下雪!而王欣法官,专门挑雪天来戏弄两位老人!以应对我家对王欣法官的信访投诉。这样狠毒、恶劣的法官,应该取消其法官的资格!永不录用!还司法以青天白日!
本人决定:不会做任何的精神鉴定,因为大量实证已有!
我也问过资深律师,我的这个情况,可以具备诉讼资格。法院无权对本人进行诉讼资格的相关质疑。
此致: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院领导、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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